“趙工,你的研究項目從立項到科研已經三年了,仍然冇有結果
按合同規定,三年內你應該完成科研任務,拿出成果
既然你冇完成,我們所冇法與你簽訂下一階段的工作合同,我們隻能解聘你了
”劉所長態度堅定、公事公辦
作為這家著名的新材料研究機構的領導,約談解聘的研究員不止我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