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冬日的約定------------------------------------------。,看著細碎的雪花從鉛灰色的天空飄落。操場被一層薄薄的白覆蓋,有不怕冷的學生在打雪仗,笑聲隔著玻璃傳來,悶悶的。“黎小暮,發什麼呆?”,黎暮回頭,看見他靠在門框上,肩頭落了幾片未化的雪花,黑色的羽絨服襯得他皮膚更白。“下雪了。”黎暮說,聲音輕得像怕驚擾了窗外的寧靜。“嗯,看見了。”程曦走到她身邊,和她並肩站在窗前,“喜歡雪?”“喜歡。”黎暮頓了頓,“但更喜歡雪停之後的陽光,照在雪地上,亮晶晶的,像撒了碎鑽。”,嘴角揚起一個淺淺的弧度:“文藝。”,嘴角卻忍不住跟著上揚。“走,帶你去個地方。”程曦突然說。“去哪?馬上要上自習了。”“請假。”程曦說得理所當然,“就說我肚子疼,你送我去醫務室。”“你肚子疼為什麼要我送?”“那你肚子疼,我送你去醫務室。”程曦從善如流地改口,眼裡閃著狡黠的光。。程曦從車棚裡推出自行車,拍了拍後座:“上來。”
“要去哪?”
“到了你就知道了。”
雪還在下,細細密密的,落在程曦的頭髮上、肩上。黎暮坐在自行車後座,手抓著程曦的衣角。自行車碾過積雪,發出嘎吱嘎吱的輕響。風很冷,但程曦的後背很溫暖,黎暮把臉靠在他背上,聞到他身上清爽的皂角香。
程曦帶她去的是城郊的一個廢棄公園。夏天時這裡人很多,但冬天,尤其是下雪的冬天,荒涼得不見人影。
“來這裡乾什麼?”黎暮跳下車,踩在積雪上,發出咯吱一聲。
“看。”程曦指著遠處。
黎暮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公園中央有個結冰的小湖,湖邊有一片光禿禿的梧桐林。雪落在冰麵上,落在枯枝上,整個世界白茫茫一片,乾淨得不像話。
“漂亮吧?”程曦把自行車停在路邊,走過來站在她身邊。
“嗯。”黎暮點頭,撥出的白氣在空氣中散開。
“我小時候常來這兒。”程曦說,“夏天遊泳,冬天滑冰。後來公園廢棄了,就冇什麼人來了。”
“那你今天帶我來……”
“想讓你看看。”程曦轉過頭看她,眼神很認真,“我小時候的秘密基地。”
黎暮的心跳漏了一拍。秘密基地,這個詞本身就帶著某種親密的意味。就像分享一個隻有自己知道的地方,是一種無聲的信任。
他們在湖邊慢慢走著,雪地上留下兩串腳印,一大一小,並排延伸。四周很安靜,隻有腳踩在雪上的聲音,和遠處偶爾傳來的鳥鳴。
“程曦。”
“嗯?”
“你為什麼想考A大?”
程曦彎腰撿起一塊石頭,在手裡掂了掂,然後側身扔出去。石頭在冰麵上跳了幾下,滑出去很遠。
“因為A大計算機係最好。”
“就這樣?”
“不然呢?”程曦反問她,“你為什麼想學服裝設計?”
“因為喜歡。”黎暮說,“喜歡把布料變成衣服,喜歡看人穿上我設計的衣服時開心的樣子。”
“我也是。”程曦說,“喜歡敲代碼,喜歡把想法變成現實。A大是最好的平台,能讓我學到最前沿的東西。”
黎暮點點頭,冇再追問。她知道程曦冇說全,但她也知道,有些事不用問得太清楚。就像程曦帶她來這裡,就像程曦在她生日時送她一本絕版畫冊,就像程曦會在她生理期時默默往她課桌裡塞一包紅糖。
有些心意,不用說出來,也能感覺到。
“黎小暮。”程曦突然叫她。
“嗯?”
“如果……我是說如果,我們冇考上同一座城市怎麼辦?”
雪似乎下得大了些,黎暮的睫毛上落了雪花,視線有些模糊。她眨了眨眼,雪花融化,變成細小的水珠。
“那我會去找你。”她說,聲音在風雪中卻很清晰,“或者,你會來找我。”
程曦笑了,伸手拂去她頭髮上的雪:“這麼肯定?”
“嗯。”黎暮抬頭看他,“因為你答應過,要一起去京市。”
“你還記得。”
“我記得你說過的每一句話。”
這句話說出口,兩個人都愣住了。黎暮後知後覺地意識到自己說了什麼,臉一下子燒起來,慌忙移開視線,假裝在看遠處的樹。
程曦冇說話,隻是看著她,看了很久。然後他伸出手,握住黎暮的手,很自然地,像做過千百次那樣。
“手這麼冷。”他說,把她的手連同自己的手一起塞進羽絨服口袋裡。
口袋裡很暖,程曦的手也很暖。黎暮的手指蜷縮了一下,然後慢慢展開,和他十指相扣。這個動作很自然,自然到彷彿他們本該如此。
“黎小暮。”程曦叫她,聲音很輕。
“嗯。”
“我們會一直在一起的,對吧?”
黎暮轉過頭,對上程曦的眼睛。他的眼睛很亮,映著雪光,清澈得像此刻的冰湖。雪花落在他的睫毛上,他眨了眨眼,雪花掉下來,落在她的圍巾上。
“嗯。”黎暮點頭,很用力地點頭,“一直在一起。”
程曦笑了,是那種很放鬆、很開心的笑,眼睛彎成月牙,露出兩顆小小的虎牙。黎暮很少見他這樣笑,大多數時候,程曦的笑都是淡淡的,帶著點少年人的驕傲和疏離。
但此刻,在她麵前,他笑得很開懷,像個得到糖果的孩子。
“那就說定了。”程曦說,拉著她的手從口袋裡拿出來,然後伸出小指,“拉鉤。”
“幼稚。”黎暮嘴上這麼說,卻還是伸出小指,和他的勾在一起。
“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程曦說,聲音在風雪中飄散,卻又好像落在了心裡,沉甸甸的。
“誰變誰是小狗。”黎暮接上。
他們站在雪地裡,小指勾在一起,像兩個小孩在做一個鄭重的承諾。雪落在他們身上,落在交纏的手指上,落在腳下的積雪上,無聲無息,卻好像把這一刻封存在了時光裡。
“程曦。”黎暮突然說。
“嗯?”
“我有點冷。”
程曦鬆開手,解開自己的圍巾,一圈圈圍在黎暮脖子上。他的圍巾很長,還帶著他的體溫,有淡淡的洗衣液香氣。
“還冷嗎?”他問,低頭看著她,距離很近,近到黎暮能看清他瞳孔裡自己的倒影。
黎暮搖搖頭,臉埋在圍巾裡,隻露出一雙眼睛,眨巴眨巴地看著他。
程曦看著她,看了幾秒,然後笑了,伸手捏了捏她的臉:“走吧,送你回家,不然要感冒了。”
回程的路上,雪停了。太陽從雲層後探出頭,陽光照在雪地上,果然像撒了碎鑽,亮晶晶的,晃得人睜不開眼。黎暮坐在自行車後座,臉埋在程曦的圍巾裡,手環著他的腰。
“程曦。”她叫他,聲音悶在圍巾裡。
“又怎麼了?”
“我想吃烤紅薯。”
“現在?”
“嗯。”
程曦歎了口氣,語氣無奈,卻又帶著寵溺:“行,小祖宗,這就給你買。”
他們在路邊買了個烤紅薯,老大爺用報紙包著遞過來,熱氣騰騰的。程曦把自行車停在路邊,和黎暮站在屋簷下分著吃。
紅薯很甜,燙得黎暮直嗬氣。程曦看著她,突然笑了:“慢點吃,冇人跟你搶。”
“你也吃。”黎暮掰了一塊遞到他嘴邊。
程曦就著她的手咬了一口,嘴唇碰到她的指尖。黎暮手一抖,紅薯差點掉地上。程曦眼疾手快地接住,又遞迴她手裡。
“小心點。”
黎暮低著頭,小口小口地吃紅薯,耳尖紅得像要滴血。剛纔那一瞬間的觸感,像電流一樣從指尖竄到心臟,酥酥麻麻的。
“黎小暮。”程曦叫她。
“嗯?”
“你耳朵紅了。”
“凍的。”
“現在是凍的,那剛纔在公園,臉為什麼也紅了?”
黎暮抬起頭瞪他:“程曦!”
“好好好,不說了。”程曦舉手投降,眼裡卻全是笑意。
吃完紅薯,身上暖和了很多。黎暮把程曦的圍巾還給他,程曦接過來,重新圍上。圍巾上還帶著黎暮的溫度和氣息,淡淡的,像某種花香。
“走吧,再晚我媽該打電話了。”程曦跨上自行車。
黎暮坐上去,這次她冇有抓衣角,而是直接環住了程曦的腰。程曦的身體僵了一瞬,然後放鬆下來,腳下一蹬,自行車駛入暮色。
天色漸漸暗了,路燈一盞盞亮起,在雪地上投下昏黃的光暈。黎暮把臉貼在程曦背上,閉上眼睛。自行車輪碾過積雪的聲音,程曦平穩的呼吸聲,遠處傳來的車流聲,交織成一首溫柔的歌。
她想,如果時間停在這一刻就好了。
停在十七歲的冬天,停在這條回家的路上,停在程曦的自行車後座,停在這個有烤紅薯、有雪花、有約定的傍晚。
可時間不會停,它推著人向前走,走向高考,走向大學,走向未知的未來。
但黎暮不怕,因為她知道,無論走向哪裡,程曦都會在她身邊。就像他說的,他們會一直在一起。
“黎小暮。”程曦突然叫她。
“嗯?”
“冇什麼,就是叫叫你。”
“傻不傻。”
“你才傻。”
幼稚的對話,可兩個人都笑了。笑聲飄散在冬日的晚風裡,像糖炒栗子的香氣,甜絲絲的,暖融融的。
黎暮想,這樣就很好。
就這樣,一直,一直,在一起。
回到家時,天已經完全黑了。程曦把黎暮送到樓下,看著她上樓,才轉身回自己家。
黎暮站在樓道裡,從窗戶看著程曦的背影消失在風雪中,才慢慢上樓。回到家,媽媽正在做飯,廚房裡飄出飯菜的香氣。
“回來了?小曦送你回來的?”媽媽從廚房探出頭。
“嗯。”
“快去洗手,準備吃飯了。”
黎暮回到房間,放下書包,走到書桌前。桌上攤著冇寫完的試卷,但她此刻無心學習。她從抽屜最底層拿出那幅未完成的畫——是程曦的畫像,但和生日送的那幅不同,這幅畫的是雪地裡的程曦。
她拿起鉛筆,在畫紙上輕輕勾勒。程曦側臉的輪廓,被雪花染白的睫毛,笑時露出的虎牙,還有握著她的手,放進他口袋裡的那隻手。
畫得很慢,很用心。每一筆都帶著回憶,帶著那個雪天的溫度,帶著程曦手掌的觸感,帶著那句“我們會一直在一起的,對吧”。
窗外的雪又開始下了,紛紛揚揚的,像誰撕碎了的雲。黎暮放下筆,走到窗邊,看著樓下。程曦房間的燈亮著,窗簾拉著,能看到他伏案學習的身影。
她拿起手機,想給程曦發訊息,又不知道該發什麼。最後隻發了一句:“安全到家了嗎?”
程曦幾乎秒回:“到了,在刷題。你呢,在乾嘛?”
“畫畫。”
“畫什麼?”
“不告訴你。”
“小氣。”
黎暮笑了,手指在螢幕上敲打:“明天還去學校嗎?”
“去,老張說要講競賽題。你呢?”
“我也去,林老師要開小灶。”
“那一起走?”
“好。”
“七點,樓下等你。”
“嗯。”
對話到這裡應該結束了,但黎暮盯著螢幕,又補了一句:“今天很開心,謝謝。”
程曦過了一會兒纔回:“我也是。”
然後發來一張照片,是那幅生日畫像,已經掛在他房間的牆上了,就在書桌正上方。照片裡,程曦的手出鏡了,比了個耶的手勢。
“每天一抬頭就能看到。”程曦說。
黎暮看著那張照片,心裡軟成一灘水。她把照片儲存下來,設為手機壁紙。然後打開畫本,在新的一頁上寫下日期,和一句話:
“2008年11月23日,初雪。程曦說,我們會一直在一起。拉鉤了,一百年不許變。”
寫完,她在旁邊畫了兩個小人,手拉手站在雪地裡。小人冇有五官,但其中一個圍著她今天戴的圍巾,另一個穿著程曦今天穿的黑色羽絨服。
畫完了,她盯著那兩個小人看了很久,然後小心翼翼地把這一頁撕下來,對摺,放進那個裝滿了程曦畫像的檔案夾裡。
檔案夾已經很厚了,從六歲到十七歲,十一年的時光,全都濃縮在這些畫裡。有鉛筆素描,有水彩,有油畫,有速寫。有笑著的程曦,有生氣的程曦,有認真的程曦,有睡著的程曦。
每一張,都是她不能說出口的喜歡。
黎暮合上檔案夾,把它放回抽屜最底層,鎖好。然後坐回書桌前,翻開數學試卷。距離高考還有不到兩百天,她必須努力,必須和程曦考上同一座城市。
這是約定,也是她十七歲人生裡,最重要的事。
窗外,雪還在下。程曦房間的燈還亮著,在雪夜裡,像一顆溫暖的星星。
而黎暮不知道,此刻的程曦,正坐在書桌前,麵前攤開的不是習題冊,而是一本嶄新的筆記本。筆記本的扉頁上,寫著一行字:
“和黎小暮的京市計劃。”
下麵列著詳細的清單:
高考總分680 (她650 )
A大計算機係(旁邊是她的美院)
在學校附近租個房子,要有大窗戶,陽光好
養隻貓,她說她喜歡貓
帶她去吃遍京市的小吃
冬天去故宮看雪
夏天去後海劃船
教她寫代碼(雖然她可能不學)
讓她給我設計衣服
每天都要見到她
清單很長,寫滿了整整一頁。程曦盯著這頁紙看了很久,然後拿起筆,在最後補了一句:
“然後,告訴她,我喜歡她,從很久很久以前就開始喜歡了。”
寫完,他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裡。然後抬起頭,看著牆上那幅畫像。畫裡的少年溫柔安靜,是他,又不是他。是黎暮眼裡的他,是他希望成為的樣子。
“黎小暮。”他輕聲說,對著畫裡的人,“等等我,等我變得足夠好,好到能配得上你。”
窗外,雪落無聲。少年的心事在冬夜裡悄然生長,像埋在雪下的種子,等待春天破土而出,長成參天大樹。
而春天,很快就會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