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825天,林青恒第9次將我告上法庭。n這次他舉著沈沫的孕檢報告,要求法官宣判解除婚姻關係。n我平靜地拿出那晚的監控。n他撕咬著我的耳垂,反覆呢喃:“彆走,彆離開我。”n法官最終宣判我們婚姻關係繼續。n會後他摟著沈沫的腰:n“彆高興的太早,我會一直打得離婚為止。”n我垂眸忽略,隻相信總有一天他會發現我的好。n可那天我被導演揩油灌酒喝到胃出血,求他送我去醫院。n林青恒隻掛念著那個怕黑的沈沫,把我丟在路邊。n他要我彆裝了。n“裝什麼柔弱?薑大經紀人的酒量誰不清楚?你隻是醉了,又不是腿斷了。”n“你乖乖聽話,不然我下次庭審還和你離婚。”n我捂著肚子,緩慢點頭。n下次庭審,我尊重你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