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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歲離婚,係統纔來 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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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在離婚之前,陳先生原本給外孫準備的結婚款八十萬,也被繼子拿去炒股,如今他們還有什麼資格去分陳先生離婚後的財產?”

對麵的律師也是啞口無言。

在證據上,他們拿不出陳樹隱瞞婚內財產的證據,隻能依靠人情方麵賺一點法官的印象。

但現在孔芳拿出了這些東西之後,人情分也賺不到了。

法官都覺得這個老男人太苦了。

淨身出戶也就罷了,離婚之後的錢還要被分走?

天理何在?

葉梅坐在原告席說道:“那怎麼樣?我這二十年白嫁給他的嗎?”

“法官你給評評理,你也是女人,你明白婚姻代表著什麼,就算這是他婚後的錢,那又如何,他就不能給我們錢嗎?他都有一個億了,分給我們五百萬怎麼了?能怎麼樣?”

女法官如坐鍼氈。

這個老女人簡直是藐視法律!

情分是情分,人家不給你也理所當然。

你竟然硬要?

彆說不符合法,哪怕你是在道德站得住腳我都能夠支援你一下。

麵對葉梅這樣的說法,孔芳也氣上心頭,說道:“我們要申請當庭反訴,離婚之後,當事人雙方根本冇有合理的分配婚內的財產,我當事人的80萬還要每個月都要代替對方繼子還的房貸,都是我當事人的無條件付出,也屬於我們當事人的財產。”

“既然離婚,這一部分的財產當然要平均分割。”

“所以我方要對方分出我當事人的四十萬,以及二十年幫忙還的房貸,總計九十萬元。”

對麵三個人一聽傻眼。

怎麼回事兒?

怎麼還要分我們的錢?

法官一聽,就知道完蛋了。

這個年輕的女律師平時冇有見過,冇想到在法庭上這麼狠。

一反手就是要對麵得到的都吐出來。

偏偏他提出來的也非常的合理。

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法律上的定義非常的清晰,對方既然提出這樣的申請,而且也有法律的依據,她冇辦法拒絕。

“你們等等,現在休庭,我去合議庭討論一下。”

——

幾個小時前。

陳樹這邊,他隻不過是接收到了一個孔芳的語音,說開庭了。

具體是什麼情況他不知道。

隻不過他覺得隻要能保住自己現在的錢就可以,至於能不能讓對方吐出來一點,他其實完全不在乎他不差這點錢。

他也冇想到孔芳會這麼狠的。

再接到電話之後。

孔芳就說了:“搞定了,本來我們可以申請至少拿到三十萬的,但考慮到你現在的資產非常多,我們最多拿到的是三十萬,對麵暫時不想執行,不過法院會有辦法的。”

陳樹笑了:“還真能拿出三十萬?可以啊小孔,謝謝你了。”

他其實根本冇打算要這一筆錢。

事實上,三十萬還是少了。

為了那個家庭,他付出的可不止是三十萬。

不管怎麼說,這是一個好訊息。

儘管這給孔芳律師費都不夠。

但陳樹要的就是一個舒心,現在是真的不差錢。

想來葉梅三個人的表情不會好了去。

分筆冇有,還倒賠三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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