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媽媽丟下的二十年裡。我的爺爺靠著撿垃圾把我養大,我也遇到了讓我免費吃了二十年飯的餐館老闆李叔。在我收入穩定,要舉行婚禮的前一週,我的媽媽突然加了我的微信。她說想來參加我的婚禮,被我拒絕了,我不想讓她打擾我的生活,更不想給她養老。婚禮當天,我收到了餐館老闆李叔隨來的十萬禮金,我要退還給他的時候。他卻告訴我這些錢是我媽媽托他給的,並且這些年的免費飯,都是我媽媽買的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