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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這次你看清了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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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決後,民事離婚訴訟緊接著開庭。

那個男人在監獄裡,不同意離婚。

“我們是合法夫妻!”

王律師冷笑。

“合法夫妻可以家暴嗎?可以殺人嗎?”

她出示了新的證據。

“法官大人,我要補充一項指控。”

“被告試圖以三萬五千元的價格,將未成年的薇薇許配給隔壁村的瘸子。這構成拐賣兒童罪。”

“而且。”

她又出示了一份證據。

“薇薇的外婆和舅舅,也參與了這起交易,他們是共同獲利人。”

法庭上一片嘩然。

那個男人臉色慘白。

“你你怎麼知道”

“證據確鑿。我已經向法院申請,傳喚桑蓮的母親和弟弟出庭。”

幾天後。

姥姥和舅舅收到了法院傳票,他們嚇傻了。

“這這怎麼還告到我們頭上了?”

舅舅的婚事徹底告吹了。

女方家聽說他們“賣外甥女”,當場退婚,還罵他們是“人販子”。

舅舅氣得跳腳。

“都是桑蓮那個賤人!她想害死我們!”

姥姥也急了。

“怎麼辦?怎麼辦?我們會不會坐牢?”

他們連夜趕到法院,想找媽媽求情。

在法院門口,他們看到了媽媽和我。

姥姥立刻跪了下去。

“阿蓮!阿蓮!媽求你了!”

“你撤訴吧!媽錯了!媽真的錯了!”

舅舅也跪下了,一邊扇自己耳光。

“姐!我混蛋!我不是人!你饒了我這一次吧!”

媽媽看著他們,冇有說話。

我站起來擋在媽媽麵前。

“現在晚了。”

姥姥爬過來,抱著媽媽的腿。

“我是你親媽啊!你怎麼能告我?你這是不孝!”

我冷笑。

“親媽會為了兒子的彩禮錢,把外孫女賣掉嗎?”

姥姥啞口無言。

開庭那天,姥姥和舅舅坐在被告席上,渾身發抖。

王律師出示了證據,那個男人的供詞。

“是我嶽母介紹的買家。說可以給一萬七千五的介紹費。”

姥姥和舅舅在被告席上抖成了篩子。

鐵證如山,無可辯駁。

在法官宣佈休庭,將擇日宣判前。

媽媽突然站了起來。

“法官大人,我還有一份申請。”

她從王律師那裡拿過一份檔案,雙手遞交上去。

“這是我,桑蓮,單方麵申請與我的母親,也就是被告之一,斷絕母女關係的申請書。”

全場再次嘩然。

姥姥不敢置信地抬起頭尖叫:

“桑蓮!你瘋了!你要遭天譴的!”

媽媽冇有看她,隻是對著法官席清晰地說:

“她為人母,卻在我遭遇家暴時將我拒之門外。”

“她為外婆,卻為了給她兒子換彩禮,夥同人販子企圖販賣我的女兒。”

“她不配為我母親,更不配做我女兒的外婆。”

“我知道這份申請在法律上可能冇有強製力,但我今天當庭提交,是為了告訴所有人,從今往後,我與她,死生不複相見。”

姥姥癱倒在被告席上,徹底昏了過去。

舅舅看著我們,眼神裡隻剩下怨毒。

最終判決的那天,天氣很好。

法官敲響了法槌,聲音莊嚴而肅穆。

準予原告桑蓮與被告張老三離婚。

被告名下所有婚內財產全部歸原告桑蓮所有,作為其長期遭受家暴的補償。

桑蓮的母親與弟弟,因涉嫌“介紹買賣婚姻”及“非法拘禁”,被另案處理。

最終裁定,二人行為已構成違法,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三千元。

當法官宣佈“退庭”的那一刻。

我看到媽媽緊繃了幾個月的肩膀,終於垮了下來。

她轉頭看著我,眼淚無聲地滑落。

她贏了。

我們贏了。

我和媽媽在王律師的陪同下,走出了法庭。

陽光照在身上,有些刺眼,卻無比溫暖。

那個曾經像噩夢一樣纏繞著我們的男人,那個代表著腐爛血緣的所謂“孃家”。

在這一刻,都被那扇沉重的法庭大門徹底隔絕在了身後。

“媽。”

我輕聲叫她。

“嗯?”

“我們自由了。”

她握緊我的手,重重地點頭。

“是,我們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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