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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悟之間(套裝10冊) 同床異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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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床異夢

“同床異夢”,這是形容一對夫妻各懷鬼胎、各有想法,形體雖然在一起,但精神上早已經各自離異了。

其實,“同床異夢”的意義,也不隻是指夫妻的“貌合神離”;舉凡一個團體裡,同在一個屋簷下的人,各自有不同的想法,各自內心裡暗潮洶湧,這不都是“同床異夢”嗎?

商場上的合夥人,機關裡的各科室同事,家庭中的老中青眷屬,你認為我待你不公,他認為我做事不當,許多分崩離異的人情,就是“同床異夢”。意思是說,你防備我,我防備你;你算計我,我算計你,此即“同床異夢”之謂也。

古往今來,“同床異夢”的夫妻、人事,比比皆是。即以清末的慈禧太後來講,他和鹹豐皇帝的婚姻,不就是“同床異夢”?光緒皇帝和他奉命成婚的皇後葉赫那拉氏,他們不也是“同床異夢”?蔣介石、汪精衛、胡漢民,不也都是“同床異夢”嗎?由於大家互相猜疑,各有主張,國家焉有不亂之理?

“同床異夢”是因為理念不同、思想不一,各有各的打算,各有各的計謀。一個家庭不和,都會被人所欺;一個機關的主管、一個國家的重臣,彼此都在“同床異夢”,不失敗者幾希!

台灣的**和呂秀蓮,他們的唱合之間,好像都是“同床異夢”的變調;國民黨、新黨、親民黨,他們連“同床異夢”的條件都不夠。所謂“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現在如果想要消除“同床異夢”,我們必須做到:

第一,要能彼此開誠佈公,講清楚,說明白。

第二,要能識得大體,同舟共濟,彼此尊重包容。

第三,要能“同中存異,異中求同”,互相尊重異己的存在。

所謂“相聚即是有緣”;人,既然已在人間同為“同體人生”,何必還要再做不同的春秋大夢呢?為什麼不能同心同德,共同來創造幸福的人生呢?若能如此,豈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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