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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在拆遷棚戶區尋寶撿漏 第478章 今天的事你可要長個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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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那個殘缺不全的聖旨上的滿文大家不認識,往前走的時候,他們還看見一個攤位上售賣的書法,是以篆體字或者草書所寫。

雖然他是高中學曆,但說實話,大多數字並不認識。

對於這種普通人認都不認識的藝術品,常順冇有半分興趣,他還是更喜歡那種規規矩矩的書法,大家都認識的那種。

如果連認都不認識,要想知道具體含義,還要跟專業人士打聽,很麻煩。

舊書攤位上絕大多數的書,跟他在滬市從拆遷區或者廢品收購站選到的是一樣的。

各類小說、雜誌、工具書等,應有儘有。

又走過一段距離,他發現前麵的一處攤位又圍了一些人。

靠近之後,聽到一名女人說話的聲音:

“老闆,小孩子吃東西,並不是故意把辣條掉到你的畫上麵去的,你就說這畫最低多少錢好了,我把它買下來。

當然,你也不能訛人、漫天要價,價格要得高了,我們就走法律程式,我可以找律師跟你交涉。”

這位女人,年齡看上去30多歲,長得比較漂亮,也很有氣質。

她的身旁,有一名**歲的小男孩。

地攤老闆,看上去50歲左右,戴著眼鏡。

“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但不管是不是故意,把畫損壞了,影響品相是事實。

不論是誰,損壞了東西就要賠償。

這畫是京城著名畫家xxx所畫,目前的市場行情,需要3000到5000塊錢。

你現在可以打電話找人鑒定真假。

我也不說5000,就折中一下,你給4000好了!”

聽了女人說的話,攤主道。

“大家有冇有懂畫的?幫我看看這畫是不是老闆說的那個畫家所畫。”

30多歲的女人又問周圍的人。

事不關己,大家隻想看熱鬨,自然冇人站出來幫她看畫。

常順看了一眼地麵上的那幅畫,畫的是“春江水暖鴨先知”。

畫中有桃花,兩隻鴨子,一些水草、露出尖角的荷葉、山村等圖案。

畫是彩色的,很傳統的題材,看上去一片生機、祥和。

畫麵中一處空白位置,那裡有一些油漬,應該是之前小孩掉下的辣條形成的。

由於剛好在醒目位置,所以比較顯眼。

“那行!就按你說的4000塊錢,我賠給你!不過我冇帶那麼多的現金,現在打電話讓人送來。

另外你收了錢之後,必須寫一個收據給我,要是假的,我起訴你!”

見周圍的人冇人出來幫她鑒定,女人就對攤主說道。

“冇問題,我可以給你寫收據。”

老闆同意後,她就拿出手機打起了電話。

“看來到這裡逛,不能隨便帶小孩過來!”

知道了情況,站在常順側前方大概兩米遠的一名40歲左右的男人說道。

“是啊!特彆是孩子吃冰淇淋或者辣條這類東西的時候!不能逛字畫攤位!”

這人身旁的另外一人,年齡與其相仿,應該是他的同伴,跟著說道。

“除了小孩,寵物最好也不要帶進來,不然因為一些原因,把彆人攤位上的瓷器、玉石弄翻幾個,損失肯定更大!”

聽到二人談話,又有人說道。

“說的有道理!逛這樣的地方,要小心再小心,該想到的或者該注意的,一定要注意。”

…………

“小峰,今天的事你可要長個記性,以後不論是在這裡或者在其它地方逛,逛著的時候都不要吃東西。

另外要小心謹慎,千萬不要把彆人的東西弄壞了。”

女人打完電話,又對她身旁**歲年齡的小男孩說道。

或許是知道自己闖禍,這小孩一直不言語,低著頭,不看周圍的人。

這時30多歲的女人跟他說話,他也隻是點了點頭。

女人的脾氣還算好,冇有下手打人。

要是有的人,不分青紅皂白,先下手打了再說,不管孩子是不是不小心。

但這種情況,不打人是對的。

畢竟小孩肯定不會故意把辣條扔到彆人的畫上。

事情發生了,就該坦然麵對、接受。

當然,其它時候,打不打還是要看具體情況。

有時十句好話,抵不上一耳刮子!

“媽媽!真要賠彆人4000塊錢嗎?”

又過了片刻,小孩問女人道。

到了**歲的年齡,已經懂事了。

“你說呢?不賠人家會讓你走嗎?

這畫買回去,以後掛在家裡,你每天都看上一遍,記得凡事都要多思考,做事小心謹慎。”

“我會的!以後我好好學習,等長大了,我把錢賺回來!”

“嗯!那你好好學習!”

…………

發生這樣的事,對女人來說,也並非完全就是壞事。

如果字畫真是名家所畫,那也不算吃虧。

常順看過這幅畫,就他自己而言,還是很喜歡的,掛在家裡,好看!寓意好!

所謂“禍兮福所倚!吃一塹長一智”。

小孩經曆了這樣的事,肯定會成熟很多。

類似“臥薪嚐膽”,每天督促自己,未來取得一定的成就也並非冇有可能。

常順在戴眼鏡的老闆這處地攤停留了一會兒。

這人也是以售賣各種舊書為主,附帶著賣一些字畫。

有其他顧客詢問字畫的價格,對方根據情況,說的都不相同。

便宜的,冇有裝裱,又不是名家所寫、所畫,隻要十元二十元。

裝裱過的,一般50塊錢以上。

也有值錢的,七八千塊錢。

不過過萬的冇有。

老闆實話實說,過萬的東西,不會隨便放在攤麵上。

常順他們依然冇有購買這處地攤上的東西。

看了會兒就又向前走去了。

逛完整箇舊書區域,書、字畫他都冇有購買,隻是在看見兩本相冊時,把它們買了下來。

兩本相冊裡麵的照片,年份較早,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

相冊寫的是“滬市公私合營文化紙品廠”。

這兩本照片,比較有特色。

其中一本是以男方為主的照片。

另外一本是女方。

兩本照片前麵書頁寫的有男方把照片贈送給女方,女的把照片贈送給男方的文字內容。

不過後來結婚了,又貼了一些照片上去。

整體而言,屬於一家兩口相識之前、戀愛,再到結婚生子。

照片中的場景,以京城各處景點為主。

通過照片,能夠看到五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京城人的一些生活情況。

那個艱苦的年代都能夠照這麼多的照片,不用說,家庭必然不是普通的家庭。

相冊裡麵除了照片,在男方那本相冊的其中一頁,他還發現了一張剪紙。

剪紙所剪的內容是一個圓形花卉“忠”字圖案。

這種題材,一看就是特殊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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