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分晝夜連打三份工終於攢齊了三十萬元的購房款。
隻要能首付下之前家裡被拍賣的房子,我和男友慕歸帆就能有家了。
可慕歸帆卻揹著我偷走了銀行卡。
第二天就帶著一個女人出現在了我的麵前:
“千歌的公司出了點事,她求到我跟前,我冇辦法不管。”
我望了一眼她手腕上的手錶,又看了眼我被冷風吹裂的雙手。
我知道,那個手錶價值不菲。
我也知道這個女人,是慕歸帆的白月光,夏千歌。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