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詩和遠方,媽替你享受了 第十章
-
案件的調查並不複雜。
陳碩偽造簽名,林菲菲全程參與並享受贓款,證據確鑿。
念在陳碩是初犯,且我是他的直係親屬,最終法院判了他三年有期徒刑,緩期四年執行。
林菲菲作為從犯,也被判了一年,緩刑兩年。
三百八十萬的贓款,需要全額退還給買家。
他們倆名下冇有任何財產,這筆钜款,自然就落到了我這個“監護人”頭上。
我拿出自己的積蓄,補上了這個窟窿。
從法院出來那天,陳碩和林菲菲走在我身後,一言不發。
他們曾經的“精神伴侶”關係,在看守所裡那幾天,已經徹底土崩瓦解。
一路上,他們都在互相指責,互相咒罵。
到了家門口,我停下腳步,拿出兩份檔案。
一份是離婚協議,另一份是斷絕母子關係的聲明。
我把離婚協議遞給林菲菲。
“簽了吧,你們倆,也算是緣分已儘。”
林菲菲看都冇看,抓過筆,飛快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後狠狠地瞪了陳碩一眼,轉身就走,像在逃離什麼瘟疫。
我又把那份聲明遞給陳碩。
“這個,你也簽了。”
陳碩渾身一震,抬起頭,滿臉的不可思議。
“媽……你要跟我斷絕關係?”
“不然呢?”我看著他,“留著你,等緩刑期過了,再來賣我一次嗎?”
“不!我不會了!媽,我真的知道錯了!”
他哭著跪下來,像上一次一樣抱住我的腿。
“你看在我爸的麵子上,再給我一次機會吧!”
“彆提你爸。”我心如死灰,“他要是知道你變成了今天這個樣子,怕是會從墳裡氣得跳出來。”
我把聲明扔在他麵前。
“簽了字,你我之間,再無瓜葛。”
“我會給你一筆錢,不多,五萬,夠你租個小房子,找份餬口的工作。”
“以後,你好自為之。”
他看著我決絕的眼神,知道再無挽回的餘地。
他顫抖著手,在聲明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看著那三個歪歪扭扭的字,那是他學會寫的第一個詞。
我親手教的。
如今,也由我親手,將這份聯絡斬斷。
我冇有再看他一眼,轉身,關上了門。
門外,是他壓抑不住的,絕望的哭聲。
門內,我靠著門板,緩緩滑落在地,淚流滿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