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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年代:從1970開始種田養家 第九百四十八章 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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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廣告?

許海峰和李寧兩人下意識的對視了一眼,都從對方的眼神之中看到了不解。

廣告這種宣傳短片,他們在電視上也曾看到過,比如孫猴子騎著自行車去救師父,簡直就是胡扯八道,嘩眾取寵。

但不可否認的是,這個廣告的宣傳效果極好,播出以後,全國各地但凡有電視的地方,都知道了獵鷹這個自行車品牌。

“劉處長,許海峰和李寧兩位同誌現在可是奧運冠軍,讓他們去拍廣告,這……有礙國家形象吧?”

說話的是射擊射箭管理中心的王副主任。

事實上,劉成澤剛得到這個訊息的時候,也覺得這是瞎胡鬨。

運動員,尤其是奧運冠軍,他們胸口上繡著國旗,身背後是“中國”兩個大字,代表的是國家形象,怎麼能去拍廣告,參與商業活動呢?

以前可從來沒有過這種先例。

但這個命令是體育總局李老下達的,劉成澤也隻能照辦。

“這件事,總局的領導已經有過批示了,不用再討論,今天把你們大家聚在一起,是為了討論具體的細節問題,不涉及其他。”

說著抬手示意了一下,讓雙方繼續。

既然領導都同意了,那也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隨後,孫立便從包裡拿出了代言合同,這份合同裡麵的條款都是李天明擬定的,孫立回去以後,又和廠裡的中層乾部,以及海爾廠那邊重新潤色了一遍。

“這是合同,許海峰同誌,李寧同誌,請二位過目!”

孫立說著,就要把合同遞給兩人,但還沒等許海峰和李寧有做反應,就被王副主任和張副主任給半路截胡了。

呃……

孫立朝李天明看了一眼,見李天明搖頭,也就沒說什麼。

兩人仔仔細細的看了一遍,合同上主要規定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比如每年要分彆為獵鷹自行車和海爾電冰箱拍攝兩條廣告,參與一次線下的宣傳活動,平時同型別的產品當中,隻能使用獵鷹和海爾等等……

而獵鷹自行車廠和海爾電冰箱廠不得做損害兩人形象的事,不得強迫兩人配合宣傳,不得影響兩人的正常訓練和比賽等等……

當然,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兩人每年的代言費。

“沒問題!”

大胖子張副主任率先開了口,從頭到尾,他都沒想過要讓李寧看一眼合同。

對此,李寧也隻是皺了一下眉,並沒有說什麼。

服從管理,這個是刻進骨子裡的。

“隻有這一條,每年的……費用,直接交到隊裡就行了,沒必要經過個人!”

哈!

會議室裡,所有人的目光一時間都聚焦在了張大胖子的身上。

就連王副主任的目光都帶著驚愕。

他原本還在想著,這筆錢要怎麼分配,體育總局和運動管理中心肯定是要分走一部分的,許海峰獲得奧運冠軍,離不開國家和隊裡的培養。

但是,個人既然付出了勞動,且人家之所以來找許海峰代言,看中的自然是他現如今的影響力,分得一部分費用也是理所應當的。

可是聽張大胖子的語氣,這筆錢似乎和李寧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張大胖子根本沒有察覺到其他人投在他身上那異樣的目光,還在自顧自的說著。

“你們提供的自行車,可以所謂獎勵給李寧,但是電冰箱就留在隊裡吧!”

好家夥的!

人家是雁過拔毛,張大胖子不但要拔毛,還準備把雁給打下來燉湯喝。

李寧的臉色此刻變得非常難看,畢竟是二十多歲的人了,肯定有自己的想法,就算是習慣了服從,可也不能把他當傻子欺負吧!

“張副主任!”

這個時候,李天明說話了。

“我們廠付出代言費,是為了請李寧同誌來為產品做宣傳,他付出了勞動,並且,還要將肖像權交給我們企業使用,這筆勞務費用是付給他的,至於錢交給他以後,要如何分配、使用,這是他的事,如果他要上交的話,和我們企業沒關係,你提出的條件,我們不能答應!”

“什麼?”

張大胖子聽到這話,當即就不乾了。

“李天明同誌,你說的這叫什麼話,李寧是國家培養的,他現在擁有的一切也都是國家和隊裡給予的,你剛剛這些話,就是在煽動運動員的對立情緒,如果不能按照我的要求,那麼這個合同就沒比要……”

“張副主任!”

話還沒等說完,劉成澤突然開口。

張大胖子聞言,頓時被嚇了一跳,這纔想到,劉成澤這位總局的處長還在呢。

“劉處長,您看這……這不是胡鬨嘛,運動員是……”

“運動員是獨立的個體!”

劉成澤不耐煩的說道。

“不是隊裡的私有物品,關於運動員進行社會商業活動所獲得的酬勞,總局會儘快下發相關檔案,做出明確的規定,在沒有明文規定之前,這筆錢暫時由總局保管,等到規定出台以後,再進行分配,許海峰同誌,李寧同誌,總局會充分考慮你們的個人利益,請放心!”

這都什麼年代了,雖說國家利益、集體利益高於一切,依舊沒有落伍,但是,絕對不能以損害個人利益為前提。

針對一些運動隊的行為,總局也早就有所耳聞了。

就算沒有這次的事,李老也準備好好整治一番,運動員們平時流血流汗的辛苦訓練,參加比賽為國爭光,卻得不到應有的待遇,這不是要寒了大家夥的心嘛!

聽劉成澤這麼說,許海峰和李寧自然沒有意見。

“好了,你們兩位同誌也看一看這個……合同,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問,沒問題的話,再簽字!”

有了劉成澤發話,許海峰和李寧才送算是看到了人生當中的第一份代言合同。

相較來說,許海峰還要好一點,軍人家庭出身,受過不錯的教育,成為專業運動員之前,還曾在供銷社擔任過營業員。

可李寧就要差了一些,從小就接受專業訓練,文化知識方麵難免就有所欠缺了。

李天明和孫立逐條為兩人解釋了一遍。

“李同誌,我……我能問一個問題嗎?”

李寧小心翼翼地說道。

“當然可以,問吧!”

“這裡麵說的……說的那台電冰箱,我真的能帶回家嗎?”

“當然可以,合同裡寫了,日常生活當中使用我們企業的產品,這也是你的義務,我們為你提供相關的產品,這是我們的義務。”

聽到這話,李寧立刻笑了起來,撓了撓頭。

“我們老家天氣熱,東西放久了容易壞,我家要是有一台電冰箱,就方便多了!”

原來是想要把電冰箱送給父母。

還真是個……

好孩子!

隻是聽到這番對話,張大胖子的臉色變得十分難看,他本想著將這台電冰箱留在隊裡呢。

當然,放在訓練館裡不合適,食堂的話……

好像也沒必要!

放在哪裡合適呢?

主任的辦公室裡沒地方擱了,副主任的辦公室倒是……

隻可惜,這個想法落空了。

隨即,許海峰和李寧分彆在合同上麵簽了字。

李天明當即拿出了兩張支票,分彆都是10萬元錢。

這是孫立來京城之前,特意去銀行辦的存單。

看到支票,王副主任還好,張大胖子恨不能立刻搶了過去。

10萬塊錢,以他現在的工資標準,乾到死都賺不來這麼多。

“李同誌,那個廣告……什麼時候拍?”

李寧的想法很簡單,收了人家的錢,就要給人家辦事。

許海峰雖然沒說話,但想法都是一樣的,而且,他還想著,等拍完了廣告,參加完這邊的活動以後,衣錦還鄉呢。

“等我的訊息,最遲……後天!”

既然要蹭熱度,那自然應該緊著最熱的時候蹭,難道要等到奧運會結束,人民群眾的熱情冷卻下來以後再去蹭餘溫?

所以,廣告投放趕早不趕晚,得抓緊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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