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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婚之後,我反殺全網 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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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一身白衣、氣質清冷的男人,
作為陳沉巨額資金的主要流向方和經手人,同樣被立案調查。

一個月後,我接到了紀委工作人員的電話,
請我前去配合說明情況。

而我將早已準備好的材料一一呈上。

連續三年,
所有從陳沉賬戶中獲得的錢款,一分不差地展示在眼前。

「林薇同誌,
感謝你的配合。陳沉通過其母賬戶歸還房貸所使用的資金,
實為他本人的收入。其婚後還貸部分及增值,
在法律上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說完遞給我一份檔案。

「這是屬於陳沉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的合法收入明細,
可以在後續的民事案件中,
將此作為證據提交。」

我接過那張薄薄的清單。

上麵顯示
150
萬。

這個數字遠遠無法彌補我三年的創傷,
但它代表著正義的開始。

最終,屬於陳沉的報應,以更慘烈的方式,
到來了。

陳沉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他那一直在外吹噓兒子多優秀的母親,在得知訊息後急火攻心,當場腦梗送進了
ICU。

雖撿回一條命,
卻落下了半身不遂的後遺症,餘生都需要人照料。

更戲劇性的是,此刻他父親將隱藏了多年的外室帶進了家門。

曾經看似體麵的家庭,瞬間成了一地雞毛的笑話。

最終,
陳沉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男小三判刑十年。

所有非法所得,全部沒收。

這意味著,
他名下已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現金。

麵對我提出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以及支付孩子撫養費的訴求,
他的代理律師隻能蒼白地表示無力支付。

然而,
法律是公正的。

我的律師給出致命一擊:

「審判長,
被告人雖已無現金,但其名下那套婚前購買、婚後持續還貸的房產,
儘管還款流水顯示為其母操作,
但資金實質來源為被告人,
因此,該房產的婚後還貸部分依法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鑒於被告人已無力用現金補償我方當事人,
且其母目前狀況已無力承擔房貸。我們申請,
將該房產抵給我方當事人林薇所有,其餘多餘部分用以折抵未來孩子的撫養費、教育費。」

最終,
我拿到了他的房子,還需要支付給他八萬塊的差額。

我拿著判決書,
走出法庭。

陽光灑滿全身,終於拿回屬於我和孩子的一切。

一個安身立命的家,
和一個沒有謊言的未來。

至於陳沉,
他將在鐵窗之內,用漫??的十二年,
去回味他精心算計,卻最終算空一切的人生。

我的第二段故事,正式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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