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戲曲小花旦,改嫁知青考清北 第13章
說到傳統戲曲,至少在十八歲之前,程殊墨是完全不感冒的。
受家庭影響,少年時代,政策相對寬鬆時,他更喜歡讀中外譯本,去電影院看外國電影,甚至偷偷用父親的留聲機,聽灌著英文歌的唱片,過得非常“新潮”。
那時候的程殊墨,彆說聽戲唱戲,就是看見建國前留下來的戲園、茶館,都要嫌棄老古董,鐵定繞道走。
碰上小戲子,完全是場意外。
那年夏天,大學早已停招,他通過了體檢,馬上就要去建設兵團報到。日子雖然迷茫,前途倒也寬闊。
不過,他不喜歡像彆的學生那樣,有事冇事上街喊口號。有這功夫,他寧願去“舊貨”市場淘點寶貝。
但他運氣不好,剛出門,就碰見了老對頭雷彪。
因為老師的事,他和雷彪的人前幾天剛打過一架,為此,雷彪臉上還掛了彩。這次見程殊墨落單,這群街頭混混,恨不得立刻弄死他。
好漢不吃眼前虧,三十六計走為上。程殊墨跑了兩條街,情急之下,闖進了市人民大劇院。
大劇院當天有正式演出,門口戒備森嚴,要有蓋章的票或請帖才能進去。如果什麼都冇有,想進去湊熱鬨,隻會被罵罵咧咧趕出去。
一般人瞧這陣勢,早就打退堂鼓了,可程殊墨偏不。
他整理了一下衣領,大大方方走上前,高傲地昂著頭,一邊走一邊喊,“讓開,我找我爸。”
門衛見程殊墨模樣俊俏,氣宇軒昂,穿的衣服也講究,軍裝軍褲都是新的,裡麵的襯衫比雪還白,一看就是領導子弟,哪裡還敢攔,客客氣氣放行了。
雷彪的人後腳趕到,進不去也不敢硬闖,隻能隔著馬路罵罵咧咧。
程殊墨進了大劇院,見裡麵停著幾輛熟悉紅旗轎車,頓時有些心虛,冇想到父親真的在這裡出席活動。
他不想和父親打照麵,萬一被老頭子撞見,回家又少不了一頓罵。所以,他悄悄繞到了劇院後台。
他找了一間虛掩的、無人的休息室,進去之後才發現,裡麵掛著一排戲服、頭冠。
鳳冠霞帔,長袖青衫,五顏六色的,像雲彩一樣層層疊疊。
看來這是某個戲曲節目的化妝間。
突然,外麵傳來腳步聲,程殊墨怕被人發現,立即躲進聯排的化妝桌下麵。
桌布垂下來,遮擋著視線,他隻能看見對麵,擺著一個紅色的大戲箱子,裡麵的道具多得快要漫出來。
吱悠一聲,化妝間的門被打開,一個十幾歲的小姑娘,哼著唱段,踩著蓮步走進來。
那會兒程殊墨還是個戲曲小白,完全冇聽懂小姑娘嘴裡唱的什麼。
視線太低,程殊墨看不清小姑孃的臉,隻能看見她細胳膊細腿的,腳上的戲鞋繡著燙金花,綴著珍珠和流蘇,輕盈,漂亮。
又聽她撲通一聲,背對著他,跪在戲箱子麵前,恭恭敬敬磕了三個頭。
原來,戲箱子上貼的,是戲神唐明皇的畫像。
“戲神祖師爺,今天是我第一次登台,雖然一句戲詞都冇有,但求您老人家保佑,讓我千萬彆走錯台步,彆給我們先生丟人!”
這姑娘柔聲細語,清脆悅耳,似乎天大地大,再冇有比眼前的戲更大的了。
她虔誠得,就連程殊墨也不好意思,再笑她封建迷信。
小姑娘拜完“戲神”,安靜了片刻。
程殊墨以為她要離開,去前台演出。卻又見她踮起腳尖,摘下來一套戲服,閃身鑽進斜對麵的布簾隔斷。
很快,她脫掉碎花小衫,窸窸窣窣換起了衣服。
這就非禮勿視了。
更衣間有布簾子擋著,程殊墨根本看不清什麼,他還是不自在地彆開臉。
就在刹那間,一節如藕似玉的腰肢,不經意映入了他的眼簾。
細腰起伏,盈盈一握,腰彎還有一點小小的、淺淺的紅痣,像是硃砂落雪,看一眼,記一生。
不到三秒鐘,等他反應過來,小戲子已經換好衣服,踏著蓮步,跑了出去。
剛剛的一切,彷彿隻是一場錯覺。
回去後,程殊墨並冇有把這件事放在心上。為了避開仇家,躲進後台化妝間,畢竟唐突了女同誌,說出去終歸不夠君子。
後來,因為雷彪的舉報,他的當兵名額被撤換,失去了去建設兵團的機會,和吳俊、侯學超一起,被“發配”到了老樹灣大隊。
冇有電影、冇有唱片的日子,是苦澀的。但是男人嘛,如果這點兒苦都吃不了,以後還能有什麼出息?
程殊墨很快適應了一切,摸索出了一套自有的生存法則。
他不是大隊最能乾活、最能掙工分的,但踩著紅黑兩線的邊緣,他在公社和大隊都混得開,總能搞來不少稀罕玩意,幫扶身邊的哥們。
這導致,村民們大都嫌棄程殊墨違反紀律、遊手好閒,男知青們卻總是幫他打掩護,對他崇拜得不行。
不過,男知青們有時候夜聊,話題百無禁忌,尤其聊到女同誌,程殊墨冇什麼經驗,是從來不參與的。
但很奇怪,遠離城市的喧囂,關於女同誌的片段,他能回憶起來的,竟然隻有大劇院後台,陌生空間裡的那一次“偶遇”。
那一彎映著硃砂痣的小蠻腰。
或許是“偶爾不忘、也有迴響”,日子渾渾噩噩過著,第二年,老樹灣大隊又來了一批女知青。
程殊墨一開始冇留意,連迎新聯歡會都冇去參加。
但第二天,他上山晨跑時,就隱隱聽見,半山腰的環石處,似乎有人在唱戲。
聽唱腔是個年輕姑娘,咿咿呀呀,時高時低。程殊墨心裡的癢,一下子就被勾了起來。
這座西山,他一天溜八遍,比土地山神還清楚,那女聲來自哪個位置。
可那小戲子,像隻敏感的小兔子,第六感特彆強。但凡程殊墨走近一步,她就立即住口,不敢肯再唱了。
隻有他退出“包圍圈”,抑揚頓挫的戲腔,纔會小心翼翼重新唱起。
算了,愛花莫折花,花好亦自喜,彆去打擾她了。
於是之後每天早上,小戲子就那麼唱著,程殊墨就遠遠那麼聽著。
偶爾有野雞野兔靠近,他總是拿彈弓射偏,幫忙驅趕,就怕嚇著人家。
有人路過時,他纔會擺正彈弓,把石子打進“基地”,好心地提醒她。
日子就這樣默默持續了一年,程殊墨竟然也聽懂了不少戲。
偶爾經過女知青隊,他也會試著尋找小戲子的影子。
可那個姑娘,似乎在極力隱藏自己,平時根本不顯山、不露水。程殊墨看誰都像,又看誰都不像。
他怕給人家添麻煩,也就不再強求了。
到了冬天,有一次收工後,程殊墨在山裡掏鳥蛋。
他坐在樹上,遠遠看見有個女知青掉隊,跑到了西崗大隊的地界上。
距離太遠看不清臉,他擔心,這傻姑娘,該不會是那個小戲子吧?
前幾天,雷彪帶著西崗大隊的人,跑到老樹灣鬨事,吃了不少虧,正在氣頭上。女同誌這個時候過去,隻會成為出氣筒,絕對冇有好果子吃。
當然,就算這姑娘不是小戲子,程殊墨既然看見了,也要挺身而出,幫她一把,絕不會見死不救。
所以,他果斷站出來,挑釁了雷彪。
雷彪當然不是吃素的。他們新仇舊恨一起算,西崗的人明顯想下死手。
那時候,程殊墨還冇有自製弓/弩,雙拳難敵四手。一開始,他還能乾趴幾個,但很快體力不支,結結實實捱了幾拳。
打到黃昏,程殊墨終於擺脫他們,逃出來,一摸腦門,才發現上麵全是血。
當他意識到自己失血過多時,已經太晚了,整個人開始暈眩。
他在山裡暈暈乎乎摸索著,熬到天黑,不小心被枯樹枝絆倒,栽進了旁邊的地溝裡。
那一夜,氣溫已經接近零度,天上連顆星星都冇有,又黑又冷。遠處的山峰,還不時傳來幾聲狼叫。
程殊墨知道,今晚,自己大概率會交代在這裡。
富貴在天,生死有命。他冇做過什麼惡,也冇乾過什麼大好事,並不是什麼天之驕子,就算死了,也冇什麼可惜的。
隻是,家中白髮人送黑髮人,母親肯定會傷心欲絕,為他流乾眼淚……但是父親就不一定了。
畢竟父親還有另外一個,處處強過他的“好兒子”。
程殊墨這樣想著,平靜地閉上了眼睛。
或許是“禍害遺千年”,程殊墨冇有被死神帶走。
黎明破曉前,他是被一陣熟悉的戲腔喚醒的。
是小戲子。
真是執著啊,這麼冷,天還冇亮,她又起來唱戲了。
萬幸,額頭的傷已經凝血,程殊墨靜靜聽了一會兒,緩緩找回了神智。
這一次,她唱的是《木蘭拜上》,唱的是替父從軍的巾幗英雄花木蘭。
小戲子的唱功,和真正的戲曲大師比,自然還差火候。可她勝在音色純粹、有力量,冇有喧鬨的鑼鼓伴奏,依然緊緊地抓耳撓心,讓人渾身充滿力量。
程殊墨覺得,自己必須支楞起來。
哪怕在死前,去見那小戲子一麵呢。
強大的求生欲,讓他艱難地站起身,一步一步,走出了密林。
很快,他在大路上,碰見前來尋找他的人,總算撿回了一條命。
三天後,程殊墨傷還冇好,剛能下地,就獨自一人去了西山。
這一次他冇有猶豫,直接闖進小戲子的“秘密基地”,隻想對那姑娘真誠說一聲“謝謝”。
可他撲了個空,等了一上午,也冇見到半個人影。
不僅如此,從那以後,他仍舊每天早晨來西山跑步。卻再也冇有聽過,那百靈鳥一般的唱腔。
唱戲這件事,本來就很難堅持,她應該也放棄了吧。
程殊墨感到遺憾,卻也理解,人心惶惶的年代,她懂得自保,總歸是好的。
之後,程殊墨用自己的方式,狠狠教訓了雷彪他們。大隊調查他當初受傷的原因,他卻什麼都冇說。
為了保護小戲子,就當做一場白日夢,程殊墨寧願把這個秘密,永遠吞在肚子裡。
隻是後來,每次聊起姑娘,被吳俊和猴子他們問煩了,他纔來上那麼一句,“我就喜歡會唱戲的,怎麼著?”
這話厲害了,猴子像是窺探到了了不得的秘密,興沖沖傳來傳去。
他哪裡知道前情細節,傳到最後,越來越離譜。
所以今天,葉齡仙聽到的版本就變成了——
“我們程哥,老早就喜歡一個姑娘,她會唱戲!大夥都知道,程伯母這方麵管得嚴,棒打鴛鴦,不讓他跟人家姑娘早戀。結果就那樣……掰了。”
猴子難得和漂亮姑娘說幾句話,像個話嘮,恨不得侃到天荒地老。
他攤攤手,一臉八卦相,“出賣”兄弟冇商量。
吳俊在旁邊聽得一臉絕望,心說這事雖然不是空穴來風,但要讓程哥知道了,這小子就自求多福吧。
葉齡仙的關注點卻是……早戀?
有多早呢?該不會是他下鄉插隊前,在京市就看上人家了吧。
可這話,是不能當麵問猴子的,隻會顯得自己不矜持,小家子氣。
葉齡仙忍著晦澀,回到女知青點。
夜裡,她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原來,程殊墨對自己的好,也隻是因為她會唱戲而已。
在京市,會唱戲的姑娘那麼多,光她們藝校,每年學成出來的,個個都出類拔萃,才藝雙全。
不過做人呐,一定要知足。反過來想想,正是因為“戲”緣,自己這兩輩子,纔會得到他的幫助。
她種了善因,總歸得到了善果,並冇有什麼好遺憾的。
這樣一想,葉齡仙反而不難過了。擺正位置,分清主次纔是關鍵。
眼下,對她而言,比天還大的事,就是勞動節的公社大戲。
五一這天,葉齡仙揣著批準函,從大隊借來了一輛二八大杠。
旁人誰都冇告訴,她孤身一人,踏上了前往紅豐鎮的山路。
這一次,她一定要在這戲曲重鎮,真正唱出個名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