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把買房錢給了男主播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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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沒關係。”我笑了笑,湊到她耳邊輕聲說,“那一百萬裝修款,其實並冇有全部花掉。”
張敏眼睛猛地亮起:“錢在哪?快拿出來!”
“錢確實在我這。”我站直身子,“不過,那是我作為包工頭的工程款和材料費,合情合理合法。至於剩下的……”
我指了指周圍的一片廢墟。
“房東剛纔給我打電話了,這房子的損失評估大概在三百萬左右。你是阿哲的合夥人,又是擔保人,這筆賠償,你也跑不掉。”
“三……三百萬?”
張敏徹底絕望了。
一百一十六萬買房款冇了,欠了網貸,欠了虎哥五十萬高利貸,現在又背上了三百萬的賠償債。
她這輩子,算是完了。
我轉身往外走。
身後是張敏撕心裂肺的哭喊聲,還有虎哥手下討債的謾罵聲。
走出大樓,外麵的陽光有些刺眼。
我深吸一口氣,覺得空氣從未如此清新。
那個一百萬的裝修貸款,確實在我手裡。
我在施工的時候,用的都是最廉價的材料,真正的人工費和材料費不過十幾萬。
剩下那八十多萬,我以“預付款”的名義轉到了一個我控製的安全賬戶裡,作為我被捲走的買房款的止損。
雖然不夠一百一十六萬,但也算是回了一大口血。
至於那一百萬的銀行貸款債務?
那個貸款合同的主體雖然是我,但我在讓張敏簽字的時候,特意在“用途”一欄寫明瞭“用於趙子軒工作室經營”,並且讓阿哲簽了“反擔保協議”。
現在阿哲造成重大事故,作為經營者,他必須承擔主要清償責任。
而張敏作為實際揮霍者和擔保人,這筆爛賬夠她們娘倆喝一壺的。
半年後。
我在一個新的小區買了一套二手小兩居。
雖然不大,但勝在溫馨,而且離兒子的學校很近。
搬家那天,我接到了法院的判決書。
我和張敏的離婚官司判了。
因為張敏存在重大過錯,孩子撫養權歸我,她淨身出戶,並且還要揹負夫妻共同債務中屬於她揮霍的那部分。
聽說阿哲被判了五年,出來後還要麵臨钜額賠償,基本上這輩子是翻不了身了。
而張敏和嶽母,為了躲避高利貸和法院執行,把老家的房子賣了都不夠,現在隻能在城中村租地下室住。
張敏去洗腳城當了技師,嶽母則去撿破爛。
有一天,我在接兒子放學的路上,碰到了正在翻垃圾桶的嶽母。
她老了很多,頭髮花白,穿著臟兮兮的衣服。
看到我牽著兒子,開著新買的大眾車,她的眼神裡閃過一絲渾濁的光。
“陳業……大孫子……”
她顫巍巍地伸出手。
我冇停車,一腳油門踩了過去。
後視鏡裡,那個曾經不可一世的老太太,抱著個塑料瓶子,坐在路邊嚎啕大哭。
兒子問我:“爸爸,那個奶奶是在哭嗎?”
我摸了摸兒子的頭:“不,那是她在為自己買的單。”
人這一輩子,總得為自己的貪婪付出代價。
而我,終於可以用這一百多萬,給兒子,也給自己,安一個真正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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