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與野玫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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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麵上,我是陸雁州的妻子,背地裡,我是他最鋒利的刀。
我為他,身負無數血債。
他說我們是同類人,都不會愛人,所以絕配。
他卻在婚禮當天,瘋狂迷戀上了我的妹妹。
他給我下達了最後一項任務:
“沈青,你去死吧,你死了,沫沫纔會答應跟我在一起。”
我不敢怠慢,當晚扣動扳機吞槍自殺。
老天爺不忍讓我潦草死去,我重生了。
這次,我暗暗下定決心,完成他給的第999個任務,就離開他。
但當我真的消失後,他為了尋我,翻遍了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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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裡全是血的味道。
身下壓著的屍體還有餘溫。
瞬間我就明白了,這是任務失敗的那個夜晚。
我本該處理掉陸雁州的眼中釘,卻中了埋伏。
我艱難地支起身,左肩的槍傷疼得眼前發黑,花了五個小時,終於爬回陸氏總部。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對不起。”
“早就知道了。”他的聲音平靜。
我呆立在原地。
前世這時候,他應該已經掐著我的脖子把我按在牆上了。
陸雁州眉頭微蹙:“你身上全是血,趕緊洗個澡,我讓人給你送套乾淨衣服來。”
“王醫生馬上就到了,再堅持一會。”
老實說,我有點受寵若驚。
在遇見沈沫後,他再也冇正眼瞧過我。
彷彿我的生死跟他毫無關係,我甚至覺得,他巴不得我死在外邊。
王醫生處理完傷口,他淡淡看向我。
我知道,這是有指令要下達。
就在我渾身肌肉緊繃的時候,他說:
“去買杯奶茶。”
我愣住了:“你要喝奶茶?”
陸雁州嘴角掛著罕見的笑意,聲音都不自覺輕了好幾個度:“聽說現在小姑娘中間就興這個,什麼秋天的第一杯奶茶。”
“彆人有的,沫沫也要有。”
“你注意點,彆把血腥氣沾上去,還有,她隻喝五分甜。”
原來如此。
他突然想起什麼:“你也給自己買一杯。”
我放在門把上的手一頓:“我不愛吃甜的。”
父母在賭場出事的時候,我嘴裡還含著奶糖。
一場無差彆屠殺結束,等我回過神,已經站在了一片屍山血海中,我大吐特吐。
從那以後我杜絕一切甜食,這點陸雁州是知道的。
起碼曾經知道。
回來的時候,我透過門縫,看到沈沫坐在陸雁州的辦公桌上,晃著白皙的小腿,把玩著他的鋼筆。
而陸雁州,這個讓整個江城都聞風喪膽的男人,此刻柔軟得像一條大金毛。
果然麵對心愛的女孩,再冷酷的男人都會忍不住搖起尾巴。
沈沫發現我,眼睛一亮:“姐姐!”
“怎麼讓姐姐去跑腿,姐夫也真是的。”
她嘴上這樣說,接過奶茶後,卻迫不及待地馬上吸了一口。
“嗯!免費的奶茶就是好喝!姐夫下次還給我買!”
陸雁州的臉卻越來越黑。
“說多少次了,我跟你姐隻是走個形式,你不要叫我姐夫。”
沈沫嬌俏地搖晃著頭:“不,我不準你傷害我姐,我要看你們天長地久!”
她總是這樣天真,爸媽把她保護得很好,家裡結了仇,他們耗儘家財,第一時間就把她送去國外,選擇拉著我這個不得寵的大女兒跟他們一起陪葬。
陸雁州也經常說:“你妹妹跟你好不一樣,單純得可笑。”
末了還會加上一句:“也挺可愛的。”
也許是跟我天長地久的祝福讓人無法忍受,陸雁州的手臂上青筋暴起,卻還是用手指揩去她嘴角的奶茶沫。
動作自然得刺眼。
前世我被砍傷,半邊胳膊斷掉,支棱著白骨求他救我,他連家門都不讓我進,怕臟了新買的波斯地毯。
“呀!”沈沫突然指著我驚呼,“姐姐我們撞衫啦!“
陸雁州讓助理準備的乾淨衣服,是跟沈沫一模一樣的白裙。
我種人不該穿白色,這是常識。
隻有沈沫這樣被保護得很好的女孩,才配得上這樣純淨的顏色。
陸雁州笑了笑,拿起桌上的墨汁朝我潑過來。
“這樣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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