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悅暢小說 > 其他 > 請你遠離我 > 第4章 4
加入收藏 錯誤舉報

請你遠離我 第4章 4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

4

她並不是想帶我回去。

她看中的隻是我爸留下來的財產。

我能感覺到,她在未婚夫李明遠麵前無比地卑微,時刻都帶著討好的情緒,不然也不會把衣服拿過來給我洗。

更不會女兒都4歲了,缺連個名份都都冇有。

“你在胡說八道什麼?”

“這衣服你不想洗,我就自己洗,你回去好好考慮一下吧。”

“你爸冇了,除了我你還能跟誰?都這麼大了,一點事理都不懂”

那一刻我很想把她推倒,說我從小冇有媽,冇人教我事理。

但想了想,又覺得冇必要。

我不會跟她走,爸的錢,我也不會讓她帶走一分。

之後幾天,她和李明遠一直住在鎮上,爸下葬那天都冇有出現。

葬禮結束,他們跟著我回城裡,帶著律師要把我過戶到他們家,房子也要落在他們名下。

姑姑氣得紅了眼:

“張玉紅你還要不要臉?茵茵才7歲的時候你就跑了,捲走了所有錢,害得茵茵上小學的時候連件新衣服都穿不起,不知道受了多少委屈。”

“你不儘當媽的責任也就算了,現在大偉剛走,你就迫不及待地搶財產啊!你彆以為我不知道,茵茵到了你家就會被晾在一遍,房子和錢一分也落不到她手裡。”

媽聽見,氣急敗壞地扇了姑姑一巴掌:

“你少在這裡挑唆我們,我是茵茵的親媽,於情於理她都得跟我。”

“不然你讓她怎麼辦?才十幾歲大就一個人生活?”

姑姑緊緊將我護在身後,捂著臉吼了出來:“我也是她親人,我養著她!”

媽冷笑一聲:“你做夢,這筆遺產怎麼也不可能落到你手裡。”

可姑姑從來都冇有提過財產的事。

她和二叔都說過,我可以在他們家輪著住,我爸留下的房子還在我名下,錢也讓我拿著。

我突然想起爸陪我過的最後一個生日,他提到了姑姑和二叔。

是遺言嗎?

他早就給我安排好了托付。

眼眶不知覺間就紅了,媽以為我是為了她而哭,自信地指著姑姑的鼻子:“那這樣好了,我們都聽茵茵的,她想跟誰就跟誰。”

“茵茵——”

媽推開姑姑,緊緊抓住我的手:“你不是一直念著媽,想永遠跟媽在一起嗎?媽現在就能帶你走,把這些年對你的虧欠,都彌補給你。”

我冇有迴應,看向了同母異父的妹妹。

她穿著粉色的公主裙,精緻得像是漫畫裡的小公主,往李明遠懷裡爬。

回城的路上媽去上廁所,李明遠下車打了通電話。

對方是他妻子,

他再三向妻子保證,

等從我媽這裡弄來錢,就拋棄她離開,

反正他的身份和資訊都是假的,我媽永遠也找不到。

電話結束他上了車才發現,手機一直連著車裡的藍牙,

對話內容我聽得一清二楚。

此時媽上完廁所回來,抱著妹妹,見我欲言又止,問:“茵茵,怎麼了?”

李明遠不耐煩地吐了口唾沫,給了我一個警告的眼神。

他在威脅我不要亂說。

我剛張開嘴:“我剛纔”

-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