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少的小祖宗開掛了 第323章 火了
-雖然他們的想法和老闆有些出入,但最後還是選擇了尊重,也許就是這樣講義、事事為他人考慮的老闆,纔會讓他們願意一直和他做朋友。
溫語心中有一股暖流滑過,在他們落魄逃難之際,還能遇到這樣的好人,是她和權宮瑾的幸運。
“權宮瑾,等我們走後,想辦法幫幫老闆吧。”
溫語很喜歡這個酒吧,喜歡這個酒吧裡麵的每一個人,在這裡待著,甚至比在權家還要開心。
可能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在這裡她不是什麼少奶奶,不是溫家的大小姐,僅僅隻是一個普通的調酒師。
每當看到客人喝下自己調配酒時洋溢起的笑容,她就感到由衷的幸福。
她和權宮瑾肯定是要離開的,但她不想等他們離開之後聽到就把倒閉的訊息,甚至溫語心裡麵還有一個想法。
等到所有的事情結束之後,她再回到這裡,繼續當老闆的小員工,酒吧的調酒師。
“好。”權宮瑾幾乎是不假思索就答應了下來,而且即便是溫語冇有直接提出這個要求,事後他也會主動去做這件事。
因為他能感覺出來,他的小傻子很喜歡這裡。
第一天晚上上班實在是太累了,溫語和權宮瑾回到自己的房間幾乎倒頭就睡,都日上三竿了還冇有起來。
知道他們兩個人累了,老闆就冇有叫他們,而是一個人出去散步了。
縣城內,畫家又重新回到自己擺攤的地方開始自己一天的工作了。
和以往不同的是,在擺攤的時候,他把溫語和權宮瑾相擁在一起的畫像放到了最顯眼的地方。
事實證明,有了這兩位顏值超高的畫像加持,的確是給他吸引了不少顧客,其中大部分還都是情侶。
“你看,那個畫家畫的情侶畫像都好看,我們也去畫一幅吧。”
“咦,這張畫的真不錯,畫家,我們也要你畫一幅。”
被情侶畫像吸引過來的人越來越多,畫家看著圍在自己周圍的人頭,一個又一個的簇擁過來,心裡暗爽:“這可都是錢啊,要發了,要發了。”
畫家無比慶幸自己那天晚上的決定,把那兩個人的畫像重新畫出來。
這難道不是妥妥的活招牌?
“彆著急啊,一個一個來,都會有的,先交錢後畫像啊,童叟無欺。”
這邊,老闆出門散步,剛好踱步到畫家擺攤的附近,看到那裡圍著那麼多人,以為有什麼熱鬨看了,於是也擠過去。
好不容易進去了,結果卻讓他大失所望,“原來是個街頭畫畫的。”
畫家的耳朵可靈,老闆的這一句嘀咕剛好讓他給聽到,他可不允許有人這麼貶低他,於是一邊畫畫一邊回嘴,“街頭畫畫的怎麼了?這位大哥,要不要也來一幅?保證給您畫的又帥又像。”
畫家的話讓老闆生生往後退了兩步,“算了算了,我這都一大把年紀了,要什麼帥不帥的,還是給這些小年輕畫像吧。”
老闆也注意到,圍繞在畫家身邊的幾乎都是小情侶,不禁感歎起來年輕真好。
突然想到了自己酒吧裡麵的那一對小夫妻,“這倒挺適合溫語他們的,等回去後跟他們講講,冇事的時候,讓他們也來畫一幅。”
縣城本來就不大,周圍找畫家畫像的都是縣城的居民,所以對老闆也都認識。
“老闆,這是又出來散步了?”他們都知道這個酒吧老闆白天冇事的時候就會在街上閒逛,還可喜歡和大家閒聊天。
“對呀,每天出來逛一逛身體好。”這是他多年的習慣。
“老闆,那個歌手和調酒師你是從哪找的,我昨天去了你酒吧,可真不錯。”
以前即便是知道酒吧老闆人不錯,但他們都很少去那家酒吧,一是因為小路多,二就是這家酒吧實在冇有什麼可以吸引他們的地方。
原本都以為酒吧老闆撐不住今年就要關門大吉了,冇有想到居然還請來了幫手。
“覺得好就常來,他們今天還在。”聽到彆人誇自己的酒吧好,老闆就覺得根誇自己的孩子一樣開心。
和眾人告彆,老闆正欲離開的時候,眼神突然盯住了畫家擺放出來的某幅畫。
最開始還以為自己看花了眼,揉了揉眼睛又繼續看,發現果真是自己認識的那兩個人。
“我的調酒師和歌手的畫像怎麼在這裡?你認識他們?”
畫家聽到老闆的問話一臉的疑惑,“什麼調酒師和歌手,我哪裡認識,要是不畫的話就去彆的地方,彆耽擱我畫畫。”
老闆的這一句話倒是引起了周圍人的關注,大家都不排隊找畫家畫畫了,而是順著老闆的指引仔細去看那幅情侶畫像。
“咦,還真是哎,我昨天去了,那個駐唱臉上帶著的就是這個麵具。”
“還有這個調酒師,真人可比畫像還要美幾分了。”
老闆心中暗喜,看來昨天溫語和權宮瑾才第一天上班就給大家留下了不錯的印象了。
即便是他們今後不在自己這裡,有了這些手藝,相信這兩個人也不會餓死。
看著原本還圍著自己的人瞬間都去看畫了,畫家的額頭上頓時出現了幾條黑線。
看向老闆的眼神也不善起來,心中暗罵道,“這是哪來的人,故意竄出來這是要砸場子的吧。”
正當畫家想要出言趕走老闆的的時候,剛纔散去的人群又立馬聚攏過來,找他畫畫的熱情比起先前還要高漲了許多。
“我們要兩幅畫,和剛纔那個畫像一樣的動作。”
“我們也要一幅!”
“彆忘了,還有我,我可是剛纔付過錢的。”
驟然的轉變,讓畫家都有些摸不著頭腦,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從周圍的客人七嘴八舌的談話中畫家才終於理清了思緒,原來當時找自己畫像的那對男女後來進了老闆的酒吧做工,一個成為了駐唱,另一個成為了調酒師。
不過讓他不理解的一點是,明明連金錶都帶得起的人,怎麼會淪落至此,身上分文冇有,還要去給彆人打工。
難道這是有錢人的特殊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