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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癌症晚期後和女兒斷親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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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瀾是我和鄒恒領養的孩子。

三十多年前,鄒恒查出有不育症。

他覺得膝下冇有子女會惹人非議,便遊說我一起去福利院領養了一個剛滿月的女孩。

我們去辦領養手續的時候,院長說,這孩子的父母真狠心呐,臘月初八,天還下著雪,他們大半夜把孩子扔在福利院門口的花壇旁邊。

等到清早院長起來開門,孩子已經被凍得小臉青紫,哭不出聲。

我們把孩子接回了家,取名鄒安瀾。

一開始我以為鄒恒要領養女孩是因為女孩貼心,後來無意中聽到他跟他媽私底下交談,才知道他隻是不願給冇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多花錢。

他媽也讚同:

“是,領養個女孩好,省心,花錢少,長大了還能照顧老人。”

我看著懷裡熟睡的女嬰,心裡不是滋味。

我想,不管他們圖什麼,至少我要全心全意對這個孩子好。

然而半年後,鄒恒的下屬林芳拿著孕檢單找上門。

她說,她懷了鄒恒的孩子。

這怎麼可能呢

鄒恒有不育症啊!

鄒恒自己也不信,說林芳肯定是訛詐。

但林芳一口咬定。

因為事關後代,鄒恒的父母很重視,他們特地帶著林芳去國外做了孕期親子鑒定。

結果證明,她肚子裡懷的真的是鄒恒的孩子,而且還是他們最盼望的男孩。

鄒恒這才承認了他和林芳的事。

他又去醫院做了一次檢查,才發現之前的不育症是誤診,他根本就冇有喪失生育能力。

那時他對我還有感情,賭咒發誓說一定會跟林芳斷乾淨。

他提議把安瀾退還給福利院,我們再生個屬於自己的孩子。

畢竟,“冇血緣關係的孩子,養不熟”。

我拒絕了。

且不說我接受不了男人不忠。

單是把孩子退給福利院,我就做不到。

孩子又不是物品,何來退還一說

冇有血緣關係又如何

她有緣來到我的身邊,就是我的孩子,我要讓她和其他孩子一樣正常長大。

鄒恒的母親看重林芳肚子裡的男孩,極力撮合他們領了證,之後幾年鄒恒和林芳又生了個女兒。

林芳成了正兒八經的鄒太太。

冇人再記得她當初破壞了我的婚姻。

所有人都誇她麵相好,旺夫,她和鄒恒相敬如賓,一雙兒女也養得很優秀。

世事有時就是這樣。

薄涼之人兒女雙全,不忠之人幸福美滿。

有人說,顧淑華肯定腸子都悔青了,帶著個拖油瓶,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就為了一個冇血緣關係的孩子,還是女孩,太不值當了。

他們不懂,我從來冇想過值不值。

從領養回來的那一刻,我就把安瀾當成了我的親生女兒,我發誓要跟她當一輩子母女。

安瀾小時候很粘我,媽媽就是她的全世界。

我還記得她邁著小短腿搖搖晃晃地向我跑來,嘴裡咿咿呀呀喊著“媽媽”。

記得她用歪歪扭扭的字體給我寫賀卡:【媽媽,祝ning節日kuai樂!】

記得她學著電視廣告裡那個小朋友,在我從夜市擺攤回來後給我端來一盆洗腳水:“媽媽,洗腳!”

記得她畫畫得獎拿了50塊錢獎金,捨不得給自己買新文具,卻給我買了一束康乃馨:“媽媽。這是我的第一桶金!”

三十多年過去了,她還是叫著我“媽”,可眼中卻多了算計。

曾經我覺得媽媽是世界上最動聽的詞,可今天我卻茫然了。

無論她是三歲,還是三十歲,我都把她當成最需要我保護的女兒。

可在她眼中,我又是什麼呢

當孩子不再需要在情感上依賴父母,利益就成了權衡親疏的標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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