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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級破案群:我真不是神探啊! 第23章 都是我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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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義區公安局!

許心一和熊貝貝,聽了楊昌隆的講述,都是果然如此的表情。

(???)

沈庭這家夥,果然又在扮豬吃老虎。

明明十拿九穩的線索,卻說不要期望太高。

沈庭卻是意外:

“楊隊,這麼快就查到了嫌疑人?

距離你離開辦公室,去下發任務,不是才十多分鐘嗎?

這麼點時間,警員恐怕才剛出發,埋屍地周圍的幾個村子,都還沒到呢!

這就有了線索?”

“沈顧問,要不說您提供的資訊準呢!”

楊昌隆笑著解釋:

“這案子一開始,還沒確定山洞裡屍骨的身份,是耿清清之前。

您不是讓警員到附近村落檢視,有沒有在08年失蹤的年輕女孩嗎?

我們的警員,那個時候就和幾個村子的村委,有了交流。

剛剛他們接到任務,立刻和各村村委打電話。

和他們說了瘸腿、未婚這些要求後,央各村的村長,立刻說他們村有一個叫黃大興的老光棍,似乎符合我們的要求。”

黃大興?

沈庭連忙道:

“這人有什麼特征?”

“首先是未婚這一點,他符合要求。

黃大興今年50了,雖然是農村的,但祖上的房子遇到了幾次拆遷,分了不少錢。

他還是北京本地戶口。

按說要結婚,並不難。

但他一直單身,前些年彆人給他介紹相親,全都被他拒絕了。

他也不在城裡的房子住,一直住在央各村。

他自己說是習慣了農村生活。”

楊昌隆道:“至於腿瘸這一點,村長說,這黃大興倒確實有過腿瘸的毛病。

但細節,和沈顧問你說的,稍有差彆。

黃大興不是08年腿受過傷,因此腿瘸拄拐。

他二十多歲開始,也就是大概00年前後,就一直拄拐。

具體時間和原因,村長也拿不準。

隱約記得是股骨頭有點問題,但當時黃大興家還沒拆遷,沒錢治療。

拖了好多年才做手術,期間一直拄柺杖。”

這樣啊!

沈庭想了想:

“腿是不是08年治好的,村長恐怕也記不清了吧!”

“嗯,相隔時間太長了,村長說他也不確定具體時間。

這是那黃大興的照片。

沈顧問,你看看!”

楊昌隆拿出警務通,調出黃大興的照片。

沈庭一看,發現這黃大興倒是挺高,一米八左右。

不過臉胖乎乎的。

不太符合證人所說的,身形高瘦。

另外,他的麵色偏黑,臉上不少老人斑。

和之前所說的,麵色蒼白,恰恰相反。

“不過時隔這麼多年,外形發生變化,很正常。”

沈庭看向楊昌隆:

“楊隊,把那黃大興帶回來,看看他的反應。

不行的話,申請對他的住處,進行搜查。

如果他真是凶手,彆的不好說,李鄉雲被剪掉的那一小撮頭發,一定在他那裡。”

“好,我馬上去安排。”

看著楊昌隆再次離開,許心一和熊貝貝,都看向沈庭:

“我怎麼感覺,這案子,好像要偵破了?”

“我也感覺,貌似差不多了。”

沈庭想了想:

“這個,倒是真不好說。

先等等,看那黃大興是什麼情況吧!”

……

這次的等待時間,明顯長了許多。

但也就是一個小時左右,楊昌隆就傳來好訊息——

黃大興承認,自己殺死了耿清清和李鄉雲。

“沈顧問,那黃大興沒怎麼掙紮,被帶回警局後,警員問他,知不知道為什麼帶他到這裡?

那黃大興直接說知道,然後承認自己殺人了。

警方在他農村的住處搜查,找到了不少李鄉雲的照片。

還有一些衣物、耳墜、項鏈等物品。

頭發也確實找到了一撮!

這些都被擺在供桌上,點著香,燃著蠟燭。”

楊昌隆非常激動:

“沈顧問,和你之前的猜測一樣,這黃大興,和李鄉雲果然有聯係。

而且李鄉雲這些年來其實處於失蹤狀態,可黃大興卻擺了供桌,這已經能說明很多事問題。”

“我們這邊,馬上要安排對黃大興進行審訊,沈顧問,你們要不要過來看看。”

看當然是要看的!

沈庭和熊貝貝等人,立刻趕了過去。

審訊也跟著開始!

“是我對不起小蘭,都是我的錯。

我不該懷疑她,都是我沒用……”

黃大興,麵容衰敗。

對當年的事情,似乎非常悔痛。

但神情也有幾分解脫。

按照他的說法,他和李鄉雲,是在qq上偶然認識的。

交流了幾次,發現對方也在大京,就約了線下見麵。

黃大興本來很忐忑,因為他當時腿腳不好,害怕“司蘭”嫌棄他。

但見麵後,發現“司蘭”不但不嫌棄他,反倒是她自己,有幾分自卑。

交流了幾次後,黃大興發覺,是家庭的原因,導致“司蘭”狀態不怎麼好,不怎麼自信,工作也很辛苦。

兩人說好了,誰也不嫌棄誰,成為了男女朋友。

黃大興也度過了一段非常快樂的時光。

但有一天,“司蘭”忽然說要分手,而且不說原因,非常決絕。

黃大興不願意接受這個結果,反複追問原因。

這才得知,“司蘭”老家的母親病情惡化,需要一大筆錢治病。

她不想連累黃大興,因此提分手!

黃大興連忙籌錢,不但把自己的多年積蓄,全都給了“司蘭”。

還向親友借了不少。

“司蘭”非常感動,答應不分手,兩人好好的。

隻不過,黃大興發現,“司蘭”神色越來越疲憊,和他在一起的時間也越來越少。

詢問後才知道,她又找了兩份兼職。

因為她母親的病,沒法痊癒,每個月都需要兩三萬的醫藥費。

“我作為一個男人,怎麼能看著心愛的女人,受這種苦。”

黃大興當時因為腿腳有殘疾,在一家工廠看大門,工資也不高。

他和朋友打聽之後,決定去賣血。

因為賣的次數太多,有一段時間,麵色確實非常蒼白。

黃大興原本以為,自己能和司蘭修成正果。

但08年四月,“司蘭”忽然說,她父親身體也不舒服,她要回老家,照顧父親一段時間。

黃大興原本想和“司蘭”一起回去,但被拒絕了,說彆耽誤他的工作。

他原本以為隻是簡單的一次分彆,沒想到,“司蘭”離開後不久,就和他說,家裡不同意兩人交往。

父母沒辦法接受,她嫁給一個瘸子。

還說,家裡那邊給她安排好了相親物件,以後不要再聯係她了。

至於給母親治病的錢,算是“司蘭”跟他借的,以後一定會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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