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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級破案群:我真不是神探啊! 第104章 極端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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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庭剛開始接觸少女失蹤案,就嘗試對嫌犯進行犯罪剖繪。

對於係列案來說,剖繪能快速總結凶手的作案特點。

並根據這些特點,分析嫌犯的心理、成長經曆、個人癖好等等。

隻不過,當時致死手法、受害者特征等等,都不明確,幾乎沒辦法剖繪。

因此,沈庭製定了調查思路——

對僅有的涉案地,進行犯罪地理剖繪,嘗試確定拋屍地。

隻要找到拋屍地,或者類似的涉案地,就有機會確認受害者死因、受害者核心特征等等。

到時候,再對嫌犯進行犯罪剖繪,就簡單多了。

整個過程,進展還算順利。

基本沿著沈庭計劃的方向發展。

不過!

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步,犯罪剖繪,還是出了問題。

“這次的凶手,似乎有些特殊。”

沈庭眉頭微皺,因為剖繪並不順利。

“第一個剖繪依據,致死手法,沒有太特殊的地方。”

致死手法,通常和嫌犯的深層心理,息息相關。

比如選擇錘殺,凶手大概率性格暴戾。

選擇扼殺,尤其是用手扼殺,凶手本身的生活大概率失控,因此追求掌控感。

但本案裡,受害者的死因,和凶手並不直接相關。

凶手隻是看上了她們的肢體。

如果能不殺死她們,且悄無聲息地獲得她們的肢體,凶手大概率不會綁架、殺害她們。

“目前來看,凶手漠視生命,是肯定的。

對小高老師,極度的迷戀,到了無法自拔的狀態,也是肯定的。”

“至於第二類剖繪依據,受害者的核心特征,自然是區域性的軀體,和高雅相似度很高。”

這和常見的係列案,又不一樣。

連環殺人案裡,受害者的統一特征,比較常見的是美麗的手,或者特殊氣味、特殊氣質等等。

這些,都是受害者本身具備的,比較特彆的,吸引嫌犯的特性。

而這次的受害者相同點,卻是像某個人。

與其說凶手是被受害者吸引,不如說是被高雅吸引。

“按照罪犯比較正常的思路,他迷戀高雅,應該去尋找、控製高雅。

就算找不到,那他選擇的行凶目標,也應該是樣貌、體態,和高雅類似的人。

但凶手沒有這麼選擇……”

沈庭沉吟片刻:

“凶手對於高雅,相比傾慕,更多應該是仰慕。”

傾慕,二者是基本平等的關係。

而仰慕,是嫌犯仰視高雅。

而且不是男女之間的仰視。

更像是信徒對於心中神明的仰視。

在他心裡,高雅是不容被褻瀆的。

他自己都不能褻瀆!

其她女人,更是完全不能和高雅相比。

因此,他沒有綁架和高雅樣貌、形體,整體相似的人。

因為她們不配!

但他心裡的仰慕,無處抒發。

他迫切希望見到,自己心裡的女神。

見不到的話,隻能退而求其次。

通過拚湊她人的肢體,給自己製造一個女神,和她見麵。

“嫌犯應該還有些自卑。

不過,他是本身經曆特殊,導致的性格自卑。

還是隻在高雅麵前自卑,就不好說了。”

“總之,這嫌犯有些病態!”

“嫌犯和高雅是怎麼認識的?

他為什麼會產生這種病態的仰慕?”

沈庭有些好奇。

“至於第三項剖繪依據,特殊涉案地,最特殊的自然是那崖洞。

凶手大概率是寶樂市本地人。

否則,很難找到那崖洞。”

“崖洞裡的佈置,比較複雜。

主體是三座血肉雕像。

將黑蓮教神明的臉,塑造成高雅的模樣,自然也能說明凶手將高雅,當成了神明。

不過,就像之前群成員討論的。

用肉體拚湊目標,是個人深層心理的表達。

而集體修建血肉雕像,是社會向、集體精神方向的表達。

二者在以往的係列案裡,很少同時存在。”

群成員所說的,嫌犯精神分裂,或者有兩名主犯,沈庭倒是不這麼認為。

因為這兩種表達,並沒有割裂到不可調和的程度。

它們的核心——對高雅的仰慕,是統一的。

“可能隻是這次的嫌犯,比較特殊?”

“綜合三項剖繪依據,高雅在嫌犯的心裡,實在太重要了。

甚至壓過了嫌犯本身的自我。

這導致嫌犯的行為,幾乎圍繞著高雅,而不是圍繞他自身。

也因此,剖繪的結論,也圍繞高雅。

嫌犯本身的特性,反倒寥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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