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恩情,一朝散儘 第4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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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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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話一出,在場所有人都頓住了。
......
顧依依是被親生母親拋棄的。
她的親生父親是個強姦犯,淩辱了她母親後被抓進了監獄。
她的親生母親在生下她後便精神失常,帶著年幼的她流浪了一段時間後,便將她拋棄在了河邊。
當時的顧依依,年僅三歲。
而當時的我,剛滿十三歲。
我見顧依依可憐,便央求父母將她抱養了回來。
十八年來,父母從不嫌棄她的身份,一直對她視如己出,如同親生。
我也對她寵之入骨,視若珍寶。
半年前,顧氏夫婦因為一個蝴蝶胎記,誤以為顧依依就是他們的親生女兒。
而我和父母為了顧依依能過上好日子,更為了瞞住她是強姦犯女兒的真相,選擇了裝聾作啞,含淚看著她離開我們。
回到顧家後,顧依依每天哄得顧氏夫婦很是開心,加上夫婦倆思女心切,甚至都冇有想過去做親子鑒定。
她的真實身份也就這樣瞞了過去。
可我們的一番苦心,卻被顧依依恩將仇報!
如今,我也不必再替她隱瞞真相!
母親早已淚流滿麵,嗚咽道:逸飛,彆說了......
我看著母親,深呼了一口氣:媽,我必須得說,我不能讓你們二老白白蒙冤,更不能讓狼心狗肺的顧依依好過!
我轉頭看向顧氏夫妻,揚了揚手中的親子鑒定書,一字一頓:
顧先生顧太太,顧依依不是你們的親生女兒,我身旁的沈琳,纔是你們的親生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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