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離家暴 第三章:孝順
每次媽媽都會把我藏在衣櫃裡,但我還是聽得到看得到。
發瘋的野獸在攻擊媽媽。
如果媽媽執意離婚,爸爸就以媽媽冇有工作為藉口,把控我的撫養權。
要挾她一旦離婚就把我送回老家交給爺爺奶奶。
爺爺奶奶更是出了名的重男輕女。
我落在他們手裡,不死也得去層皮。
我能做的,隻有帶上媽媽有多遠逃多遠。
一旦媽媽被家暴致死,我的人生也被迫重啟。
媽媽一路都在驚慌不安。
我不明白她到底在慌張什麼。
我也曾放棄過,看著她一次又一次倒在血泊裡。
到最後,還是選擇竭儘所能地帶她逃離。
我知道從她小時候,姥姥姥爺就不愛她。
後來又成了戀愛腦,結婚生女,。
爸爸不許她出去工作,不許她和彆的男人說話,冇收她所有的證件。
每週隻給她一百塊錢生活費,還無休止的打罵她。
她冇有主見,統統逆來順受。
哪怕是現在回到老家,站在村口她還在優柔寡斷:
“小星,媽媽冇事的,忍一忍就好了,爸爸不會一直這樣對媽媽的。”
可不,如果我冇重生回來,她早就被割喉了。
確實不會再捱打了。
她和我一直牽著的手,手心泛起潮濕:
“你爸隻是太在乎我了。”
“媽媽帶你去自首,小星彆怕,不管怎樣媽媽都會陪著你。”
這兩句話已經聽了幾十遍。
夏日晚間的風吹在身上有些涼,我抽回手抱緊自己的肩膀:
“媽媽,我才八歲,還是個孩子。”
“爸爸這次死不了,我就算被警察抓到,他們也不能拿我怎樣。”
“我之前那麼說,隻是要騙你帶我逃出來。”
“媽媽,你在這裡等我,我拿了東西就回來。”
這個環節我們因為進爺爺家偷戶口本被髮現過九次。
院子裡有大黃狗,要趁他吃東西的時候掄起門後的鐵鍬打碎它的腦袋。
一定要快,不給它發出聲音的機會。
屍體要藏起來,不然會被起夜的爺爺看見。
藏證件的抽屜拉開會發出刺耳的摩擦聲,一定要小心。
千萬不能被髮現。
每次被髮現,都會導致媽媽被活活打死。
或者把她關在豬圈裡,一次二百塊錢,賣給村裡的光棍。
我把她安置在隱蔽的地方,藉著夜色掩護輕車熟路地摸進爺爺家。
免不了再次聽到兩個老東西的對話:
“這娘們咋打都不跑,生出來就是個**。”
“反正打了也冇人管,腦震盪也纔給剛子拘留五天,不算啥事。”
我聽著他倆在裡屋說著這些,偷到證件後習慣性地跑去廚房鍋裡尿了個尿。
又均勻地倒在所有的鍋碗瓢盆裡。
回老家還主動給爺爺奶奶刷鍋洗碗,我可真孝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