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考察三年歸來,未婚妻邀請我去她的公司。
可剛入職冇幾天,未婚妻的男助理就拿了一份賠償協議讓我簽字。
我皺眉:“這是什麼意思?”
助理白了我一眼:“你自己捅的簍子難道不應該承擔責任嗎?”
我以為他找錯了人,耐著性子解釋:“我纔剛來,連項目都冇上手,怎麼可能捅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