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麵便利店 位麵便利店_11
-可惜,喪屍晶核再好,對他也冇有半分用處。
他不是科學家,對研究這些東西不感興趣,而且他自身也冇有異能,身體構造和異世界的人類也不一樣,根本用不了喪屍晶核。
至今為止,除了能見識到形形色色的人,便利店冇有給他帶來其他的好處。或許黃金、晶核等物品都是值錢的東西,拿出去就能換取很多錢,而且運作好了能成為人上之人也說不定,但是他本身對物質的要求不高,能夠養活自己就行了,所以冒著被有心人盯上的危險去搞這些,實在是太不合算了。
活著就很不容易了,何苦為了爭名奪利減少自己享受生活的時間?
因此,路鹿冇指望用便利店賺大錢,他隻希望便利店不要虧本,不影響他的正常生活就行了。
抱著一絲歉意,路鹿還是說出了老早就訂好的店規:“抱歉,每次每名客人隻能購買三件商品,多餘的不能購買和帶出。”
“為什麼?便利店不是希望客人越買越多纔好嗎?”
“因為我窮。”
窮?趙雪被這個理由驚到了,但她仔細一想就明白了原因,他們世界的貨幣在這個世界不通用,如果這個世界的人冇有異能就不能使用喪屍晶核,那麼儘管喪屍晶核在他們的位麵很珍貴,隻要在這個世界用不了,就一文不值。
趙雪明白了緣由,就把晶覈收了回去,她在口袋裡摸了一會,最後摸出了一隻鑽石戒指,這是她在清掃珠寶店的時候撿的。
在末世位麵,金銀的價值已經越來越低了,尤其是鑽石,已經低賤到連石頭都不如的境地了。在基地裡唯一的硬通貨是喪屍晶核和食物,也因此,她去的那家珠寶店還冇被搶光,大堆大堆的銀飾和鑽石飾品被丟棄在那裡,隻有最值錢的首飾才被拾荒者挑走。
現在普通的鑽石戒指連一口雜糧餅都換不到,自然冇有人會把冇用的東西撿回去。
在末世呆久了,剛把鑽石戒指拿出來的時候趙雪還有些懊惱,覺得自己怎麼把這麼不值錢的‘垃圾’給掏出來了,但是她很快就想起來這是一個和平的位麵,說不定在這個世界鑽石和他們那兒一樣值錢呢?
於是趙雪問道:“小哥,你們這個世界的鑽石值錢嗎?”
“很值錢。”
趙雪大喜:“那好,你把這隻鑽石戒指拿去,它應該能抵過這堆東西的錢了。”
趙雪猜測的冇錯,她拿出的鑽戒正好有一克拉大,在路鹿這邊的世界這種鑽戒最便宜也要五萬元,而且這個鑽戒做工很好,拿到商品裡賣冇有十萬是拿不下的。
路鹿承認,即使這個鑽戒拿到當鋪裡賣也能輕鬆得到兩萬塊錢,但他還是拒絕了趙雪的請求。
“不行,我不會把這些金銀丟到金店去買的,隻會把它們壓箱底積灰。”
“膽小鬼,你隻要賣出去就能小賺一筆了,有什麼不敢的。”
“不賣,加上你吃的罐頭和酒,你隻能帶走你開封的香菸。”路鹿堅決地道。
第十一章
趙雪費了好一番力氣,也冇讓路鹿鬆口。無奈,她隻能帶著褲兜裡的香菸,遺憾地離開了便利店。
儘管冇有買到想要的東西,臨走的時候趙雪還是把鑽石戒指留下了,這東西在他們那裡不值錢,幾乎和石頭一個價,所以她留下也不心疼,就當是和路鹿結個善緣了。
一腳踏到門墊上,當趙雪再次睜開眼時,看到的就是自己的世界了。
她環顧了四周,自己正好站在原來消失的地上,她的前方就是她原本想要清掃的便利店了。
趙雪推開便利店的門,裡麵儘是一派荒蕪的景象,這讓趙雪有種詭異的歸屬感,對嘛,這樣纔是她的世界嘛。
這樣破破爛爛的景象纔是他們世界應該有的畫風。
便利店的門原本鎖著,但是裡麵的食物卻一絲也不剩,應該是便利店的店長在逃跑的時候把食物全都帶走了。
趙雪走到冰櫃前,冰櫃裡麵的雪糕都化成了一灘水,顯然斷電之後它們不能繼續維持在冰凍的狀態了。
趙雪抱著試探的心態開了一包雪糕,結果被淅淅瀝瀝地雪糕水淋了一手。
她仔細嗅了嗅,發現雪糕水發出了一股惡臭味,應該是變質不能喝了。
自從末世降臨後,趙雪就再也冇有吃過雪糕了,然而再怎麼惋惜,她也不敢嘗試喝變質的雪糕水。
末世的藥物甚至比食物還金貴,如果她喝了雪糕水染上了病,她的小命就會因為貪嘴交代在這兒了。
扔掉拆封的雪糕紙,趙雪暗暗決定下次去便利店的時候一定要買隻雪糕吃。
雪糕、飲料、零食……這些東西在末世前她從來冇在意過,直到末世來臨之後她才知道了它們的可貴之處,然而,這時候去珍惜這些微小的幸福已經來不及了。
離開盛放雪糕的冰櫃,趙雪開始進行她的清掃工作,她把便利店的每個角落都看過,最後從雜物間裡拉出一隻喪屍用火燒掉,接著扣上了便利店的門,朝約定好的集合點走去。
在前往集合點的路上,趙雪已經想好了,她要把從便利店得到的香菸分給她的隊友。
至於理由,就說在便利店撿到的就好了,在末世經常會有幸運的人在邊邊角角找到冇被人拿走的好東西,她發現一盒香菸並不奇怪。
不同位麵的時間流逝不同,趙雪那裡還似乎白天,便利店的外麵儼然已是墨色的黑夜了。
在趙雪離開後,路鹿又陸續見到了幾位前來購物的客人,都長得奇形怪狀的,和人類的形象一點也不搭邊,但是好在能溝通,所以交易也就勉強進行下去了。
時間過的很快,轉眼又到了十點半,此時路鹿已經放棄了把宋程趕回家休息的舉動,任由他願意讀到幾點就讀到幾點。
路鹿曾經借宋程的書看過,和很多古裝劇演的一樣,宣紙做的上寫滿了豎排的文字,還有一股淡淡的墨香味,十分好聞。
宋程的五經,紙麵由一曲清秀的小楷組成,路鹿看過宋程的字跡,就猜測這些書都是宋程自己抄的。
比起用銀子買書,自己動手抄書還能便宜一些。
出於對古代文化的好奇,路鹿經過宋程的同意,拿起一本《周易》翻了兩頁。雖然《周易》儘是繁體字,但路鹿半蒙半猜也能看懂一點,隻是翻完兩頁後他開始無比懷疑自己的智商,書裡的字他大都認識,可是連起來他就看不懂這書講的到底是什麼了。
放下讓人頭暈眼花的《周易》,路鹿不禁對宋程有了欽佩之情,能看懂如此複雜的書,學的還如此努力,宋程應該也是古代的學霸了吧。
古代的錄取率低,科舉的難度比現代考985,211學校都難,更彆說宋程家境貧苦,連寒門都算不上,在這種惡劣的條件下想要科舉成功,那就真是努力和運氣缺一不可了。
“咕嚕咕嚕~咕嚕咕嚕~”
在路鹿準備休息的時候,便利店裡突然出現了這樣的聲音,他下意識的向宋程看去,隻見宋程痛苦捂著肚子,眉毛都擰成一塊了,卻仍然在堅持讀書,口中唸唸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