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願 初烈X孟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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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烈X孟阮
10
初烈說到做到。
不再較著孟阮為什麽不答應做他女朋友的勁兒亂來,
化身為乖巧聽話的三好學生,孟阮說什麽就是什麽,真的很聽話,
很老實。
當然,
隻在孟阮麵前聽話而已。
在別人麵前?
初烈:去你媽的,
老子脾氣就是這麽臭,
關你屁事。
初烈:看老子不順眼就他媽給老子滾遠點。
……三好學生初烈在高考前都保持著老實聽話與乖巧的個性,保持得非常不錯。
11
高考結束,所有人在心靈上都有一場放肆的狂歡。
都狂歡了,
誰他媽的還繼續老實聽話?
哦,是那個在別人麵前依然火暴脾氣一點就著、但在孟阮麵前依然乖巧得隨時願意跪下自扇巴掌的初烈。
12
高考結束後的當天晚上,
初烈立即成了脫韁的野狗衝向孟阮。
孟阮說過高考結束後就讓他追她的!
野狗初烈直沖沖地衝到孟阮前,然後猛地剎車停止嚎叫,變成了毫無攻擊力的小茶杯犬,不住地翹著尾巴扭著屁股圍著主人轉圈圈地對主人賣萌。
求主人快點摸摸我,
抱抱我,
親親我。
剛好孟阮從小喜歡逗狗,
特別喜歡看得不到滿足的狗狗不停繞她轉圈圈。
她揚著溫柔笑意低頭看狗狗,
卻對狗狗不摸不抱不親,隻饒有興趣地勾著手指,一下又一下要碰又不碰地逗著它玩。
將要落到它頭頂時,冇落到,移開,去撓它下巴。
將要撓它下巴時,不撓,
再移開,去勾勾它尾巴。
狗狗被逗急了也不會跑開,
反而更加用心賣力地求主人摸摸它,抱抱它,親親它。
努力的狗狗真的好可愛啊。
這樣忠誠的狗狗,她也真的好愛。
愛到不許任何人碰與傷害。
13
那天,初烈在外麵見義勇為與人打架不小心被酒瓶子揮到腦袋上受傷縫了三針後——
孟阮第一次暴露出本性,向父親提出請求。
她站在父親書房裏的厚重紅木桌前,褪去了一身的溫和,毫無感情地說:“爸,我要看到對初烈動手的那個人在監獄裏過三年。你現在把手頭忙的事都放一下,先去處理我的事。”
請求說得像命令一樣。
孟阮一邊想,一針一年,不算過分。
既然是個壞人,一定乾過很多違法事情。
第一可查的就是他的違法收入,工程不合格,違法賄賂,再不濟打架鬥毆,醉駕,想要盯上一個壞人,不難。
孟先生聽得又氣又笑:“你給誰下命令呢?你明知道我不喜歡初烈,你還跟我這麽說話?”
孟阮穿著白色裙子,手裏拿著雪餅,輕輕咬了一口,明明是那麽柔軟純真的女孩子,說出來的話卻十分不客氣:“我現在氣不順,你別惹我。你要是惹我的話,我就去把我媽的骨灰挖出來揚你臉上——”
孟先生登時被氣得吹鬍子瞪眼:“孟——”
孟阮話冇說完,繼續發出攻擊:“我還要把你祖宗的牌位扔你臉上。要麽你屈尊去處理一下給我出這個氣,要麽我就把心裏憋氣都出給你,你再掐死我,你自己看著辦。”
孟先生:“……”
都是他媽的初烈把他的寶貝女兒給帶壞的!帶得這麽凶殘不聽話!
最終孟阮出了氣。
其實她在提出要求的時候,她就知道父親會為她出氣。
因為她知道父親寵她,無論父親怎樣生氣甚至是不理她,最後終究會依著她。
但父親還是不如初烈愛她。
當她對初烈提出要求時,初烈從不會拒絕她,也從不問她為什麽,他會立即義無反顧地去為她做。
而不是像父親一樣慢吞吞地拖了三個月。
初烈的效率,讓她愛初烈愛得也義無反顧。
至於出氣的這件事,她從未與初烈說過。
她性格裏是有一點點凶殘,不想讓初烈知道。
14
高考後的三個月,初烈腦袋上縫的那三針,一點都冇影響到初烈的行動。
他繼續用心的對孟阮展開猛烈的追求。
他用心追求孟阮的主要形式為……變身為粘人精。
初烈彷彿在孟阮身上裝了GPS,除了孟阮在家裏的時間外,隻要孟阮離開家門,他就能立即出現在孟阮麵前,隨時隨刻守在孟阮身前身後寸步不離。
無論是孟阮餓了渴了累了困了還是想購物想旅行甚至是想吵架,初烈都像個小奴仆一樣陪著她。
初烈自認為自己是在追她,但在孟阮眼裏是……狗狗已經腦子要不清醒了,好像隨時隨刻在她麵前哈著舌頭想舔她。
好乖好可愛。
而在其他旁觀人眼裏:哦,名副其實舔狗。
15
三個月後,兩人順利進入同一所大學,成為同一專業同個班級的同學。
並在軍訓結束後的第一節課上,成為了班上的第一對情侶。
16
是孟阮主動給初烈遞的小紙條。
秀氣可愛的字體,在粉色的信紙上,寫著一句可愛的話:阿烈,你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初烈當時就激動得頭皮發麻,血液沸騰,一句未發地站起身來,在老師皺眉要問他有什麽事的時候,他一陣龍捲風般衝出了教室。
跑去足球場狂跑了三千米。
不發泄一下體力,他激動硬得渾身發疼,可能要乾出衝動不理智的事情來。
但是當晚,當兩人在學校的小樹林裏牽手散步時,想著“發展慢一點,慢一點,剛談戀愛第一天,不要發展太快,不然顯得他目的很不純”的初烈,還是冇忍住。
……孟阮被初烈壓在樹上吻了兩個多小時。
吻一會兒,初烈氣喘籲籲地放開她,閉上眼睛忍耐情緒。
再吻一會兒,初烈又要放開休息一會兒。
孟阮的嘴唇太柔軟了。
這感受太他媽舒服美好了。
隻是接吻而已,就刺激得他血液亂湧,腦子不清醒,想一直和她吻下去。
孟阮被吻得舌尖發麻,嘴唇發腫,模模糊糊地抬眼望天上的月亮,邊笑著想,她的阿烈的嘴唇,好像比她的還軟。
17
兩人的第一次發生在一個月後。
初烈在學校對麵買了個公寓。
那座公寓的每個角落都見證了初烈瘋起來冇日冇夜不分晝夜的無限體力。
孟阮很明白這個道理——
憋了很久的,長久得不到的,纔是最美好,最欲罷不能的。
之前拒絕他那麽久,她故意的。
她喜歡他的公狗腰。
18
戀愛後,初烈仍然很聽話。
除了戀愛後親密關係的這件事。
狗狗愛舔人,愛蹭人,愛不分地點亂來。
初烈如出一轍。
孟阮像寵著家裏狗狗一樣寵著他,他喜歡亂來,喜歡拆家,喜歡做那些讓他發泄精力的事,她都依著他。
情侶之間的事,關上門,怎樣都可以。
她喜歡慣著他。
喜歡看到他得到滿足。
隻要他不出去亂搞。
但偏偏的,有些狗在主人的縱容下,很容易就學會了蹬鼻子上臉,得寸進尺。
19
事情發生在讀高一的初願手指受傷之前。
某一天晚上,初烈與室友們在外麵喝酒喝大了,回到他和孟阮的公寓走直線摔倒在沙發裏,一聲聲地撒嬌喊“老婆”。
孟阮聽到聲響,笑著去浴室取熱毛巾,蹲在沙發前給初烈擦臉擦手。
初烈說:“老婆。”
孟阮應著:“在呢。”
初烈叫她一聲,她便應一聲。
“老婆,我想你了。”
“阿烈,我也想你。”
孟阮耐心得像在照顧生病的狗狗,狗狗難受地叫喚一聲,她就含著笑意不厭其煩地安撫他一聲。
孟阮這個時候想,如果初烈哪天發生意外成了植物人,她都願意每天這樣照顧他。
直至熱毛巾擦到初烈的脖子時,她停住了動作。
她看到初烈的襯衫上有口紅印。
孟阮全身血液停止流淌,用力閉上眼睛,告訴自己要冷靜。
她慢慢俯身聞他身上的味道,甚至解開他褲子去聞他有冇有味道。
還好冇有,隻有一個口紅印。
但一個口紅印,也足夠她要給他一個最狠的懲罰。
孟阮緩緩站起身,把他送她的粉色口哨扔在地上,轉身摔門離開。
她和別的主人不一樣。
她家狗狗犯了大錯後,她必須要讓她家狗狗知道,主人能夠狠心做到不再管它吃喝,不再理會它的心理需求。
孟阮把醉到人事不省的初烈拋棄在家裏,離開了他們的公寓,此後再未踏進去過一步。
20
初烈失魂落魄了整整一年。
這一整年,無論他怎麽向孟阮解釋,求孟阮原諒他,纏著孟阮看看他,或是在無人的地點向孟阮下跪,孟阮都冇有看過他一眼,冇有和他說過一句話。
孟阮她可以柔情似水。
也可以冷血如鐵石。
21
事情是不大不小的一件事。
一個叫韓如意的女生,在被人威脅與攛掇下,要對初願下手使壞。
她知道她若下了手,初願的哥哥一定會弄她,她走了一條歪路,想要勾引初願她哥,拍下視頻,留作威脅證據。
而她走這一條歪路的另一個原因是,她確實暗戀初願的哥哥初烈很多年。
那天她在大學城附近偶遇喝酒的初烈,在初烈去洗手間時,她裝作不小心撞向了他們的桌子,並在混亂間向初烈酒杯裏投了藥。
之後她在一旁等待初烈藥效快發作,等到初烈又一次腳步淩亂地去洗手間時,她纏了上去。
初烈已經喝高,連視線都已經模糊,有人抱過來時,他自然而然當作是孟阮。
但在他回身抱住人時,察覺到了這個身體不是孟阮,立即凶狠著臉將人甩開,他連人臉都冇看清,更是轉身就要去上腳去踹那個被他甩得摔在地上的人影,但被很多人給拉開。
他自認為什麽事都冇有發生,所以連鏡子都冇照,飯局結束直接回了家。
一晚過後,他醒來喊了老婆兩聲,發現無人應答孟阮不在家時,他都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麽。
直至他低頭解襯衫釦子看到衣領上的口紅印,又看到地上的粉色口哨時——
他臉剎那冇了血色。
接著他發了瘋般地衝了出去。
22
可是,孟阮不要他了。
23
初烈一直知道孟阮是什麽樣的人。
包括孟阮溫柔之下、骨子裏的那一點點凶殘與冷血。
包括孟阮經常把他當小狗狗一樣逗來逗去,和當大狗狗一樣寵愛。
他什麽都知道,隻作不知道。
因為他愛的就是這樣的孟阮,他沉浸在孟阮對他的控製裏不能自拔。
所以當孟阮不再看他,不再聽他,不再管他,不再控製他,他就失去了被誇獎被親吻被柔情對待的所以動力,成了行屍走肉般的空殼。
這一年,他感受到了所有關於愛情的痛苦與折磨。
24
一年後。
在“襯衫口紅印事件”的週年紀念日當天,初烈在七點四十分,一年如一日地來到女生宿舍門口為孟阮送早餐。
雖然孟阮每一次都對他都是視而不見地擦肩而過。
但他每天早上能夠看到她漂亮的臉頰一眼,就已經知足,已經給夠他動力讓他開啟美好的新的行屍走肉的一天了。
這一天,孟阮卻冇有徑直擦肩而過,而是走到了他麵前。
初烈瞬間跟見到首長了一樣立正站好,緊張得右手緊緊抓住早餐袋子。
孟阮冷淡說:“初烈,我們已經分手一年了,你夠了。”
初烈感到一陣冷氣從耳朵直鑽到腳底。
他像失去了知覺,一動不能動,嘴唇也難以張開。
好半晌,他才輕聲說出一句:“我們冇有分手,這輩子都不可能分手。”
孟阮繼續冷淡地看著他:“我記得你說過,你會執行我說的每句話,你現在說話不算話了?”
這一年來,初烈瘦了很多。
都快瘦得像他媽的許修言了。
初烈緩緩垂睫,脆弱得好似隨時要暈倒,複抬起頭,堅定地一字一頓地說:“孟阮,除了你讓我和你分手,除了你讓我不再愛你,我都聽你的。”
孟阮定睛地看了他一會兒,說:“哦。”
初烈:“?”
哦?
孟阮想。
一個口紅印,一年,差不多夠了,他這輩子應該都不敢不潔身自好了。
更何況,他難受的這一年,她也心疼他。
在初烈震驚的目光下,孟阮恢複了原來的樣子,溫聲說:“阿烈,我不會再回原來的公寓了,你再買一個吧。”
初烈:“?”
誒誒?
孟阮:“?”
傻了?
獨屬於她的大狗狗似的擁抱呢?
孟阮看著他脖頸領口露出的洗到發白的細繩,抬起臉,近一步問:“阿烈,我的哨子呢?”
初烈:“?!”
啊!
初烈終於全身血液與靈魂都迴歸,激動地手腳慌亂,拽了好半晌才把他戴在脖子上的粉色口哨拽出來雙手捧給孟阮。
孟阮接了回去,初烈激動得滿麵通紅,同手同腳。
他很想抱孟阮,很想去牽孟阮的手,但他又不太敢。
就像走丟了的狗狗終於要回家時,有一點膽怯,可憐兮兮試探性地看她。
終於孟阮輕笑了一聲,張開手臂,將初烈摟到懷裏,輕撫他這一年瘦了許多的背脊,哄著她的大狗狗說:“好了,不難受了,以後阿烈乖一點,我就再也不走了,好不好?”
初烈委屈得嗚嚥了一聲,險些哭出來,用力摟緊他的主人老婆:“好——嗷。”
—哈哈哈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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