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熊爸爸說,找媽媽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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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關在我進不去的地方,媽媽那裡我也不敢回去。
於是我被送到了一個有很多小朋友的大房子裡。
那裡冇有人嘲笑我,我好歹還有愛我的爸爸,親生媽媽也還在。
他們卻大多數都冇有爸爸媽媽。
媽媽來過好幾次。
她不像以前那樣精緻漂亮了,頭髮亂亂的,穿著也很隨便。
站在大鐵門外,喊著我的名字,說要帶我回家。
但每次,都會被門口的叔叔攔下來。
她看見我,就會用力地朝我揮手,眼神裡有一種我讀不懂的傷心。
可我忘不了她在法庭上要吃人的樣子,嚇得躲到窗簾後麵,不敢看她。
陳阿姨也經常來看我,每次來都給我帶一小包糖果。
彩色的糖紙,和爸爸經常買給我的一樣。
我問她爸爸什麼時候能回家。
她總是摸著我的頭,眼睛亮亮的。
“我們很快就能接爸爸回家了。”
有一天聽見陳阿姨打電話。
“長樂鎮的老交警找到了,他確認了,當年就是成安從燃燒的車裡,把孩子救出來的。”
我手裡的蠟筆“啪”地掉在地上。
心臟怦怦直跳。
我果然是爸爸從車裡救出來的孩子!
再次開庭當天,陳阿姨又來了。
這一次,她冇有帶糖果。
她依舊平視著我的眼睛,隻是這次她抱起了我。
“願願,你爸爸是世界上最愛你的人,是一個好人。明天所有人都會知道這一點。”
她抱著我走進那間讓人緊張的大房間。
爸爸已經坐在了被告席上,他看見我,興奮地向我打招呼。
比我更像個五歲小孩。
陳阿姨站到了法庭中央。
“在開始前,我想請大家看一些東西。”
大螢幕上開始播放一張張照片。
那是她去我和爸爸住的破舊洗車棚裡拍的。
第一張照片,是我小時候畫的第一幅畫。
一個歪歪扭扭的小人,拉著一個巨大的小人。
爸爸看到的時候,拿著繞著村子跑了好幾圈。
最後用透明膠帶把它仔仔細細貼在了天花板上。
我嫌他丟人,他卻說:“睜開眼就能看見願願喜歡我。”
第二張,是一個木箱子。
裡麵裝著我小了的,穿不下去的衣服。
爸爸都冇捨得扔,把它們按照年齡裝在了小袋子裡,雖然他的字七扭八歪,卻明顯能看出來一歲、兩歲、三歲
第三張,是爸爸那件洗得發白的工裝,和衣櫃裡我的十幾件小裙子。
胳膊肘磨破了,他用同色的線一層疊一層,縫了好幾次。
可我的小裙子卻都是嶄新的。
還有我吃飯的小碗,甚至是昂貴的動畫聯名款,與那個破舊的洗車棚格格不入。
陳阿姨的聲音哽咽。
“一個人販子,會年複一年珍藏孩子的舊衣服和塗鴉嗎?”
“會自己衣衫襤褸,卻把最好的都給孩子嗎?與其說他搶走了願願,不如說成安一直在守護著願願!”
然後,她拿出一箇舊舊的檔案袋。
“這是五年前,長樂鎮派出所接到的一起交通事故的報警記錄。”
“記錄顯示,事故車輛爆炸,車內女子被甩出來,撞到山石上重傷昏迷,車內男子當場死亡。”
“而報警者是一位智力障礙的男性,但他在筆錄前,帶著一個小嬰兒離開了。”
她轉向法官。
“而這位善良的報警者,就是我的當事人,成安。”
接著,陳阿姨請上來了電話裡那位老爺爺。
老爺爺穿著舊款的警服,站得筆直。
“要不是他,這孩子早就死了,他是這孩子的救命恩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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