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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頂級背景,你們還敢欺負我? 第116章 辯護?不,是當庭反水,哥們不伺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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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傑那句輕飄飄的“一了百了”,像一塊巨石砸進平靜的湖麵,在法庭內激起無聲的巨浪。

劉律師的整個世界,正在崩塌。

他感覺不到椅子的存在,也感覺不到自己西裝的束縛。他整個人都在下墜,墜入一個由謊言、愚蠢和貪婪構築的無底深淵。

那張七位數的支票,此刻在他腦海裡不再是海景彆墅,而是一張通往地獄的單程票。

他被耍了。

被王某,被王家那群自作聰明的蠢貨,當成了一個用完就可以丟棄的垃圾袋,用來包裹他們最肮臟的罪證。

強奸案辯護?

不。

這是謀殺案的現場。

而他,就是那個站在凶手身邊,試圖為他遞刀的幫凶。

他的職業生涯,他前半生積累的所有名望和體麵,在這一刻,被徹底碾碎,化為齏粉。

法庭的寂靜被一個清脆的敲擊聲打破。

是林默。

他用指節叩了叩桌麵,動作不重,卻讓所有人的神經都跟著一跳。

“審判長,作為受害人的代理律師,我請求向證人提幾個問題。”

審判長看著他,又看了一眼那個已經失去靈魂的辯護律師,緩緩點頭。

“準許。”

林默沒有起身,他隻是將身體微微轉向證人席。

“劉傑。”

他的語氣很平淡,像是在問路。

劉傑抬頭,麻木地看著他。

“王某讓你去嚇唬她,讓你去起鬨,讓你去刺激她。”林默的語速很慢,確保每個字都能被清晰地聽見,“他有沒有教你怎麼說?”

劉傑愣了一下,似乎在回憶。

“有……他讓我罵得難聽點,怎麼惡毒怎麼來。”

“比如?”

“比如……罵她不要臉,丟人現眼,有膽做沒膽死……”劉傑的聲音越來越低,他不敢看任何人,這些話從自己嘴裡再次說出,像是在抽自己的耳光。

林默點點頭,似乎對這個答案很滿意。

“很好。”

他突然將視線轉回,盯在那個搖搖欲墜的辯護律師身上。

“劉律師。”

劉律師的身體猛地一顫。

“剛才,你用了整整五分鐘,向法庭闡述了一個非常精彩的法律觀點——‘新的介入行為’。”

林默的身體微微前傾,雙手十指交叉,放在桌上。

“你告訴我們,現場圍觀群眾的起鬨,是一個全新的、獨立的侵權行為。它中斷了被告人王某與受害人跳樓之間的因果鏈。”

“現在,證人告訴你,這個所謂的‘全新、獨立’的行為,正是你的當事人,被告人王某,花錢買來的。”

林默的每一個字,都像一把淬了冰的刀,插進劉律師的心臟。

“所以,劉律師,你現在的辯護觀點是,你的當事人,自己花錢中斷了自己的犯罪因果鏈?”

“你是在替一個買兇殺人的人辯護,說他其實隻是想玩一個法律上的行為藝術嗎?”

“回答我。”

這三個字,不重,卻帶著千鈞之力。

“我……”

劉律師張開嘴,喉嚨裡卻像被滾燙的沙子堵住,發不出任何聲音。

羞恥、憤怒、恐懼、悔恨……無數種情緒在他胸腔裡翻滾、爆炸。

他再也撐不住了。

“我反對!”

他猛地站起來,椅子被他帶得向後翻倒,發出一聲刺耳的巨響。

“我……我申請……我申請退出本案辯護!”

他幾乎是嘶吼出來的,整個人都在發抖。

“我的當事人對我進行了嚴重的欺瞞!他隱瞞了‘買兇殺人’這一核心事實!這使得我之前的一切辯護都建立在虛假的資訊之上!這違背了律師的職業道德,也違背了基本的信任原則!我無法再為這樣的人提供任何法律服務!”

他像一個溺水的人,不顧一切地想要抓住最後一根稻草,想要和王某這個名字徹底切割。

整個法庭,包括旁聽席上的陸衡他們,都被這突如其來的一幕驚呆了。

臨陣脫逃?

不,這是當庭反水。

審判長重重地敲響了法槌。

“咚!”

“辯護人,保持冷靜!”

“我冷靜不了!”劉律師紅著眼睛,指著那個空蕩蕩的被告席,“他不是人!他是個魔鬼!我……”

“肅靜!”

審判長的嗬斥聲總算讓他閉上了嘴,但他依然劇烈地喘息著,像一頭被困住的野獸。

審判長看了他幾秒,然後轉向公訴席。

“公訴人,你的意見。”

從劉律師崩潰開始,孫檢察官就一直靜靜地站著。她沒有一絲意外,彷彿這一切都在劇本之中。

她走到了法庭中央。

整個空間的氣場,瞬間被她掌控。

“審判長,辯護人的失控,恰恰證明瞭我方所有證據的真實性與毀滅性。”

她沒有看劉律師,她的視線掃過法庭的每一個人,最後定格在審判長的臉上。

“現在,我代表n市人民檢察院,對本案發表公訴意見,並提出量刑建議。”

“被告人王某,身為人民教師,本應為人師表,卻利用職務之便,對自己的學生實施強奸,其行為卑劣,人性泯滅,構成強奸罪。”

“犯罪之後,被告人王某非但不知悔改,反而夥同其家人,雇傭網路水軍,對勇敢報警的受害人進行二次汙衊與網暴,企圖顛倒黑白,混淆視聽。”

“當其罪行即將敗露,被告人王某更是喪心病狂,雇傭社會閒散人員,以惡毒言語刺激、恐嚇站在天台上的受害人,意圖製造其‘自殺’假象,以達到殺人滅口的目的。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她的聲音在空曠的法庭裡回響,每一個字都像是一顆釘子,將被告人王某死死地釘在罪惡的十字架上。

“強奸、誹謗、教唆、買兇殺人。”

孫檢察官每說出一個詞,劉律師的身體就萎縮一分。

“被告人王某一人,犯數罪,手段之殘忍,情節之惡劣,社會影響之敗壞,駭人聽聞。”

她停頓了一下,讓這沉重的結論在空氣中發酵。

“其行為,不僅徹底摧毀了一個花季少女的人生,也嚴重踐踏了教師這一神聖職業的尊嚴,更是對我國《刑法》與社會良知的公然挑釁。”

“截至今日,受害人李思思,仍躺在重症監護室,依靠醫療裝置維持生命體征,尚未脫離生命危險。其後續身體、精神創傷,不可估量。”

孫檢察官抬起頭,直視審判長。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被告人王某強奸罪名成立,故意殺人罪名成立,應數罪並罰。”

“我方建議,判處被告人王某——”

她刻意拉長了聲音,整個法庭落針可聞。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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