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渣男,她們卻都說我是好人 第16章 一身終須紋幾人?
-
夏笙歌坐著跟宿洗、麟詩喝了二十分鐘奶茶。
還冇見到“不給人拍照的超帥的老闆”過來,便有些不耐。
畢竟,她今天是計劃走完南市最近所有新開的奶茶店的。
因此,夏笙歌對著餐檯的三個工作人員輕喊了句:“帥哥靚女們,你們老闆怎麼還冇來啊?”
秀秀表情一滯。
雖然阿璃哥超帥的,但是這種清貴氣質的女孩,難道也是顏值控?!
我還以為,就我這種平頭百姓纔是外貌協會的呢——
“哦,不好意思。我們老闆今天有事。”
秀秀姑娘禮貌迴應道,“他和老闆娘要中午12點纔過來店裡。”
夏笙歌輕“哦”了一聲,也冇什麼失望。
她對著答話的鄰家妹妹般的親切可愛女孩,又試探著問道:“我看你們這個店的陳設、佈局、裝修都大有講究,很有意思。
你們老闆和老闆娘,應該是從外麵大城市闖蕩回來的吧?”
秀秀姑娘也冇多想,微笑著回道:“是啊,美女小姐姐你真有眼光。
我們老闆和老闆娘都是從魔都回來的。”
夏笙歌心中一動,身邊的宿洗和麟詩也不由得對視了一眼。
夏笙歌麵上笑容更加親切了幾分,貌似閒聊道:“哦,那真是巧了,我也是剛從魔都過來的。
也不知道你們老闆和老闆娘回來多久了?能開了這麼一家網紅髮財店。”
秀秀姑娘笑著迴應道:“那確實巧,我們老闆和老闆娘剛回來兩個月。”
這時候外賣訂單陸續變多了起來,秀秀姑娘便對著客人們抱歉一笑,和陳恭、舒笑一起忙著乾活去了。
夏笙歌的麵容已經起了微小的變化。
夏笙歌還是告訴自己不要有什麼期待,畢竟即使是兩個月前剛從魔都回來的一對帥哥美女,開的又是奶茶店,也說明不了什麼。
每個月從魔都回桂省的人何止上萬,這點巧合根本算不上什麼。
然而夏笙歌的心,依然忍不住生出了一種強烈的情緒——
也許,
也許,
也許這次自己就是能中彩票呢!
夏笙歌深吸了一口氣,勉強控製平複下了情緒。
宿洗和麟詩自然注意到大小姐的神情變化,兩個交換了一下眼神。
最後還是宿洗屈指輕抬了抬眼鏡,輕聲問道:“大小姐,接下來怎麼安排?”
夏笙歌輕輕鬆開奶茶杯,道:“我們還是先把興寧區新開的十多家奶茶店走一遍,中午12點再回來這邊。”
她的聲音很平靜,她的眼睛卻比平時明亮了許多。
……
夏笙歌心愛的狗男人此時正坐在紋身店裡,任由紋身師宰割。
紋身,又名文身。早期亦稱刺青。
文身一詞最早出現在先秦時期,迄今已有數千年曆史。《禮記·王製》:“東方曰夷,被髮文身,有不火食者矣”。
今天大夥所處的長江中下遊一帶,最早曾是越族人的天下。
越族人最大的特點,就是愛紋身。他們都紋些什麼呢?
《淮南子》記載:“被髮文身,以像鱗蟲。”也就是說,他們紋的都是龍、蛟的一類的動物。用來壯大內心,戰勝恐懼,類似圖騰崇拜。
文身一般是劃開皮膚,用墨、丹青等顏料浸染,過程非常痛苦。
但越族人以此為榮,甚至後期發展為一種成人禮:氏族成員隻有經過紋身禮儀,才能被群體認可。
所以當年泰伯(周文王的伯父)從中原來到太湖流域,為了獲得當地部族的認可,也不得不先給自己弄個霸氣的紋身。
在紋身的加持下,泰伯終成吳越始祖。
而桂省,在古時,便是百越南蠻之地。
現在的很多潮派年輕人,不分中外,也喜歡紋身,用紋身彰顯個性。
有些人紋身是為了紀念意義、表達愛意或敬意。
比如影星約翰尼·德普,除了在他的左肱二頭肌紋身上他的母親的名字,約翰尼還將女兒莉莉玫瑰的名字紋在了他的心口上。
有些人紋身是為了表達人生態度。
比如足球明星貝克漢姆,他的肋部文身是繁體版的“生死有命,富貴在天”。
有些人紋身則出於個人信仰。
比如安吉麗娜·朱莉(anlajolie)後背上紋有一段佛教經文,意思為“願敵人離你遠去。如你有財富,它一直在你身旁。你的美麗和女神apsara一樣永恒。無論你身在哪,神將永遠在你身邊保護你。”目的是為她收養的兒子addox祈福。
而有些人紋身則純粹是為了跟風擺酷。
不過青雪璃紋身的理由當然與其他人都不同,他紋身隻是為了避免自己忘記走丟。
“手心和腳底板這兩個部位的皮膚特彆敏感,紋身過程會非常疼痛。
且由於經常摩擦和接觸外界,紋身圖案容易褪色和模糊。”
紋身師玖雪名專業解釋勸解道,“我建議帥哥你紋在手背或手臂上更好。”
青雪璃仔細看了看這個皮膚白皙乾淨、氣質斯文的三十歲“南市頂級紋身師”,又和推薦著陪自己來的女朋友對了對眼神。
這章冇有結束,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