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的好運女兒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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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的判決下來了。
江蘭因非法獲取商業秘密罪,情節特彆嚴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加上之前的罪名,數罪併罰,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宣判那天,我爸一夜白頭。
他坐在空蕩蕩的客廳裡,一個人,坐了一整夜。
這個家,從今往後,我說了算。
公司的爛攤子,在我雷厲風行的手段下,很快被重新整合。
我利用城東項目的巨大利潤,
不僅還清了所有銀行貸款,還成功收購了兩家有潛力的新興公司,
我讓集團的業務版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擴張。
一年後,我成了這家商業集團,最年輕,也是最鐵腕的董事長。
我爸提前退休,拿著我給的一點分紅,過上了深居簡出的養老生活。
舒陽則被我調去了一個無關緊要的閒散部門,每天喝茶看報,再也無法插手公司的任何核心業務。
林夢夢不得不放下驕傲,去會所裡當陪酒女,靠著出賣色相來還債。
一切塵埃落定後,我一個人去了監獄。
我隔著一層厚厚的玻璃,看著那個穿著囚服,頭髮花白的女人。
我媽看到我。
“你這個惡魔!”
“我當初真該一生下來就把你掐死!”
她撲到玻璃上,聲音嘶啞。
等她罵累了,我纔拿起電話聽筒。
“我今天來,是想告訴你一件事。”
我看著她,一字一句地說道:
“你以為你倒黴,是因為我找到了更高明的大師嘛?”
“你錯了。”
“這個世界上,根本冇有什麼‘獻祭式旺運法’。”
“你的好運,是你自己努力的結果,加上一些商業手腕和時機。”
“而你的倒黴,也是你自己種下的惡果。”
“我所做的,不過是,在你即將墜落懸崖的時候,輕輕地,推了你一把而已。”
“讓你所有的罪惡,都暴露在陽光下。”
我媽愣住了。
“不不可能。”
“你騙我”她喃喃自語。
我看著她失魂落魄的樣子,放下了電話,轉身離開。
走出監獄的大門,外麵陽光燦爛,天空湛藍如洗。
我的痛苦不是黃金,我的眼淚也不是珍珠。
我的人生,從今天起,隻為我自己而活。
真正的福星,不是彆人,隻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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