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過後難再逢2 018
江染漓和徐祝君回國後,很快就遭到了逮捕和清算。
江染漓身為公眾企業家幾次三番知法犯法,賄賂法官。
以達到為嫌疑人脫罪的目的。
還常年欺行霸市,擠兌的同行業的小公司無法生存。
她不隻一次的隱藏調換證據,影響司法公正。
很快,她的的判決結果出來了。
江染漓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一個鹿城商業街的天之驕女,就這樣跌落神壇。
她們後半生要在監獄裡麵麵對的,是她們曾經送進監獄的罪犯。
對於她們這樣的人來說,這無疑是最大最大的痛苦。
江染漓被送進監獄後。
妹妹的案子自然而然的就被重新審查。
徐祝君的兩跟班犯強奸和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徐祝君也犯了偽造證據,包庇罪犯等等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