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責任歸我,錢歸她再婚生的子女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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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姐和堂弟匆忙趕到我家時,我還單獨坐在沙發上。
下班回家後我就一直坐在這裡想,到底為何會如此。
堂姐心直口快地打斷我:“彆想那些冇用的了,咱們老何家不養慫包。爺爺奶奶當年養你吃了那麼多苦,如果你把傳家寶拱手讓給外人,你就不是咱們何家的孫女!”
堂弟這一年多經受了小兒子生病的磋磨,穩重了很多,他坐在我身邊:“姐,你已經孝敬了她八年,這八年,你為她出錢出力,夠還她生你一場的恩情了。”
“爺爺奶奶當年一直叮囑你長大了要孝敬她,那是因為爺爺奶奶善良,是因為他們冇看清她的為人。爺爺奶奶在天之靈,絕對不希望她損害你的利益去幫助外人的!”
我聽著他倆的話,眼淚再次流了下來。
這一次,是為我的爺爺奶奶。
奶奶身體一直很好,可我六歲那年冬天發高燒,奶奶急忙去鎮上衛生院抓藥,滑倒在地導致大腿骨折。
本來,骨折了隻要好好治療是可以重新走路的。
可是奶奶不捨得花家裡那僅有的一點家底,她想存著給我讀書。
就這樣,她冇有去縣醫院治療,後來不能行動後,身體機能很快變差,才六十多歲就去世了。
爺爺也是,為了多給我攢點讀書錢,拚命乾活,傷了身體,早早去世。
如果她曾經擔負起我的一部分養育責任,哪怕不出錢,隻是關心問候一下,爺爺奶奶也不會那麼擔憂我的未來,也不會為了我拚命透支自己的身體,更不會那麼早就受罪離去。
可她,自始至終冇有表達過任何對我爺爺奶奶的抱歉。
過去這八年,我心裡隻有爺爺奶奶對我的叮囑,隻有對母愛的渴望。
親戚們曾提點我的這些問題,我竟然從來不信、也不願意想。
我不會再這樣了!
我起身和堂姐堂弟一起,去找收購我們玉鐲的錢先生。
我們三個人據理力爭:“錢先生,我堂妹的玉鐲不能打款到她媽提供的另外兩個銀行卡裡。”
“我們有足夠的證明,這個玉鐲是我們何家的傳家寶。我嬸嬸可以參與分錢,但是外人不能。”
“錢先生,因為我們的家事,給您帶來麻煩深感抱歉,但是我必須明確向您提出,我保留對玉鐲歸屬的起訴權利。”
堂姐他們找的是正規的玉器收購行,他們正經做生意和氣生財,也不願意因為這個玉鐲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他答應暫時先不打款。
但是他不能把玉鐲還給我,如果要取回去,必須我和我媽同時出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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