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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大狙闖大明 第1794章 諾海就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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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烏蘭的安排如下,即刻起,眾人就可以四散去準備遠行的行裝,然後便是趕在日落前出城,到錦城以北30裡外的一片小樹林邊安營紮寨,等上2天,他自然會帶著正主前來和大家彙合,然後開始一起前往哈拉和林。

這一趟旅程怎麼走,走多長時間,一切都是未知,隻是告訴所有人,帶齊裝備這不是郊遊,而是賣命之旅。

旅途上的規則有三:1,聽話;2,聽話;3,還是他嗎的聽話。

而在離開前,所有人都要寫下一個地址,一個人名,確保他們哪怕最後死在了路上,承諾的報酬也能送到他們希望送到的人手上。

作為刀口舔血的傭兵,哪有什麼家人去繼承自己的賣命錢。大家絞儘腦汁的想名字,有人甚至還寫了花樓小妞的名字。但其中最奇怪的還是那個邋遢小子,他居然寫了一個韃靼部落族長的名字,問過才知道,那是他過去的主子。

有人情不自禁的罵了一句,“真賤”。明明都已經自由了,還想著給過去的主子送銀子,這是什麼變態人格?

烏蘭也不想瞭解這群家夥的心理健康問題,收過了紙條,就此解散。

雖然烏蘭那一副趾高氣揚的模樣氣場很足,但心裡真正服他的幾乎沒有,他們服的是烏蘭手中的銀子而已。正所謂拿人錢財與人消災,給銀子麵子,大家還是分頭行動去準備了。

烏蘭處理好所有的事情離開人圈時已經是黃昏時分,心滿意足的往風滿樓趕去。但走著走著不由停了下來。

“你跟著我乾嘛?不是讓你們去準備了嗎?”烏蘭回頭詫異道。

“我……沒有東西可以收拾。”邋遢小子不好意思的低下了頭。

“那也可以去買幾身衣衫,換雙好鞋。現在你也算有錢了,不至於這麼邋遢。”烏蘭都有點嫌棄這小子了,他叫諾海,韃靼語裡“狗”的意思。

“回主子話,錢不能亂花,小的還有用處,小的有力氣,可以一個人乾兩個人的活,也不怕死,敢問主子……能不能,能不能給小的多漲點工錢?”諾海不好意思的說道。

“我以為你挺老實的,沒想到你這麼不老實。”烏蘭並不生氣,甚至有點好笑,敢情自己招了那麼多狠人,這個裡麵原本一月隻要5兩銀子一口飽飯的邋遢傭兵,居然要跟自己討價還價。

“小的……”諾海有些緊張,連忙要解釋,似乎生怕自己被解雇了。人嘛,一緊張就會肚子餓,更彆說諾海已經2天沒有吃飯了,肚子咕咕叫了起來。

“算我上輩子欠你的,吃飯不?”烏蘭無奈歎息著。

“小的……不能亂花錢,小的不餓。”人會說謊,但肚子不會,諾海的肚子又叫了起來。

“走吧,我請你吃,不花你的錢。”烏蘭打消了諾海的顧慮,將他拉到了路邊一個麵攤上,叫了兩碗羊肉麵。這是諾海幾年來第一次沾葷腥,好吃到都不怕噎死了,庫庫往嘴裡炫。

烏蘭看他吃飯,自己都不覺得餓了,好奇的問了一下他,要漲多少報酬?為什麼缺錢?

諾海一邊吃,一邊說著。他生來就是奴仆,爸媽並不相愛,隻是主子讓他們生出小奴仆的被動結合。

他生來就是牧羊奴,8歲開始在草場上用雙腿奔跑驅趕羊群,跟牧羊犬沒有什麼區彆。他的阿布在他出生前就已經被處死了,因為偷跑被財主家抓了回來,財主說,就算他死,也必須讓他留下子嗣去還債,所以在殺死他前,招個一個女奴與其借種,於是就有了諾海。

財主說,他生來就是要還債的,償還他阿布欠下的債。至於他的阿布,財主不讓入殮,將其做成了乾屍,每當有新奴隸來到財主家,財主就會把他拿出來展示給奴隸們看,讓他們看看逃跑的下場。

每到這個時候,諾海才能偷偷看上阿布兩眼。從阿媽的口中得知,阿布一直是個刺頭,他曾經也是草原上有名的一位勇士,因為部落戰敗才淪為了奴隸。但他並不甘心為奴,為奴十二年,年年都想逃跑,但年年都被抓了回來。

最後一次,財主人麻了,決定殺了他,但不願意他優秀的血脈就此斷絕,所以纔有了諾海的降生。

諾海是勇士的孩子,卻是財主孩子的狗,平日裡的鞭撻折磨,都被當成遊戲的一種,不然為什麼小少爺他們笑得那麼開心?

偶爾諾海還要陪著少爺們出去打獵,他必須跟獵犬比賽誰能更快的撿回射死的獵物,贏了有飯吃,輸了吃鞭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基因的原因,他跑得飛快,力氣也大,反應敏捷而且不知什麼為恐懼。他為了守護羊圈,曾經跟狼群搏鬥過一夜。也曾經因為財主與人打賭,捱了一百鞭子一聲不吭,幫財主好好賺了一筆,那一天,他也吃到了肉食。

財主那天心情好,曾經告訴諾海,隻要他能賺夠200兩銀子,就能將他阿布的屍首贖回去。

就在去年底的冬天,諾海的母親凍死在了簡陋的窩棚裡,隻因為諾海偷偷拿了些羊糞蛋子,想給阿媽燒了烤火,結果被財主家的護衛發現,狠狠吊在了寒風中的木架上,讓他知道好歹。

那一天,長生天憐憫諾海,吊著他的繩子斷了,就在風雪中,他迷迷糊糊離開了財主家,終於擁有了自由。

諾海在瀕死之時被一個過路的商隊搭救,帶到了錦城。又因為能吃苦,變成了錦城修理隊裡的一名勞工,定居了下來,並且每日能吃兩頓飯。

隻不過工程在上個月已經結束了,他擁有了能在錦城逗留一個月的資格,如果找到人雇傭,賺到了銀子便能留下,如果沒人雇他,錦城他也待不下去了。

“你要加50兩,還把收錢的地方寫財主家,就為了贖你阿布的乾屍?”烏蘭同樣是草原人,知道那些財主變態起來是真變態,但這是他聽過最變態的故事之一。

“阿媽說,人死就要入土,不然長生天找不到我們,就會變成不能輪回的孤魂野鬼。阿布不該像玩具一樣被拿來展示,我無法為他做點什麼,至少讓他入土吧……”諾海沒有讀過書,也不懂什麼正義與邪惡,談不上恨財主,也說不上愛父母,隻是覺得,這是身為人,應該做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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