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吃人血饅頭的戰地記者,在反叛軍襲擊中被炸得屍骨無存。
訊息一出,我的同行們紛紛開香檳慶祝。
網友自發投票,將我評為史上最冇人性的記者。
我為了搶頭條,故意泄露了維和部隊的救援路線,導致三百名隊員慘死。
為了給死去的戰友討回公道,恨我入骨的前男友程錚和嫉惡如仇的閨蜜,決定公開我相機裡所有肮臟的底片。
公審那天,聯合國廣場上掛滿了我的罪證。
“她就是個吃人血饅頭的鬣狗!根本不配叫記者!”
“三百條人命啊!就為了她的頭條新聞!”
“今天就要讓全世界看看,這畜生多該死。”
程錚目光如刀,打開了加密的儲存卡。
所有人都準備好了唾罵我。
可視頻全部播放之後,那些恨我入骨的人卻全都哭了。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