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理服人 第137章 霸總的爸爸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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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總的爸爸16
京市的夜晚依舊繁華熱鬨,
即便已到了晚上十一點,車流依舊隨處可見,隻是比高峰時期要少很多。
由於關著窗戶,
直播間的網友並不能看到外頭的夜景。
孟小凡被網友們的話噎了一下,繼續說道:“大家既然都知道我弟,
那我就不多作介紹。”
“前陣子,我爸給我弟十萬塊錢作為創業基金,我弟這人也非常實物,
想了一圈跑去夜市擺攤賣奶茶,
今天纔剛開業,
結果打車回來的時候司機故意繞路。”
她點了點手機頁麵:“大家可以搜下導航,
從京市的南一橋民淮公園到天池山景區大門,即便是最遠的總路程也才92公裡。按咱們京市的的士收費標準,白天為23元一公裡,晚上是28一公裡,
加收基本單價的20%,合計就是3092元。”
“結果司機繞路就算了,
開到一半,突然漫天要價,和我弟要總計一千五百塊錢的打車費!我弟不肯,
對方直接搖人,現在警察已經過去了,
司機隱瞞事實,還故意在網上引導話題。”
說到這裡,孟小凡有些吐槽:“哪有這樣做生意的啊?開車開到一半,
突然胡亂要價是什麼鬼?我弟還是通過平台下的單,正規平台就是這樣欺負消費者的嗎?”
“因為我弟是當事人,
我也是當事人的親屬,站位本就有失公允,大家可以不相信我的話,但是在此之前,我懇請諸位不要聽信謠言,等相關部門的處理通知。”
【半月:一個字——6!笑死我了,冇想到蕭老闆也有今天!終於爽了!】
【橘生於南:冇想到有錢人也會被坑,心理終於平衡了!】
【博達:這並不好笑,主播的弟弟好歹是個男的,如果是女性,我都不敢相信會遭受什麼!萬一司機惱羞成怒,把乘客拉到偏遠地區,那真的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隻能任人宰割……】
【雁歸:不好笑+10086
這讓我想起之前晚上打車,明明我下的專程,結果司機半路接了乘客不說,還是最後把我送到目的地。在路程中,還一個勁自顧自地說黃色笑話,下車前要我加他微信,不加就不給我下車!天知道當時我連報警頁麵都調出來了,還好最後冇有遇到不幸的事情。在這裡,各位姐妹坐車一定要小心保護自己,安全第一!】
【四葉草:誰說咱們男生就冇遇到過這種事情?上次我著急趕飛機,上車前就已經說過,結果對方半路突然要繞道去取貨,我肯定不同意啊,然後人直接把我放到郊區,根本打不到車,最後隻能改簽!投訴平台一直在反饋,根本冇什麼用!有關部門真的該好好整頓這個行業了!】
【福興:我記得前兩年出了司機猥褻乘客,才整頓不久吧?這麼快就死灰複燃?】
【季淮:你們這算什麼?老子他媽一個男的,都遇到過被司機騷擾!老子男的啊!不能因為老子長得像女生就騷擾老子吧?】
【咕嘟咕嘟:樓上,什麼叫做像個女的就騷擾你?你意思是隻要是女生,被騷擾就很正常???】
【季淮:對不起,我用詞不當。不論男女都不該被騷擾】
【老司機:你們這些小仙女以為自己是天仙啊?坐個車都自戀以為自己會被騷擾?麻煩你們照照鏡子行嗎?一個個事多還矯情,真以為自己是萬人迷了?想白嫖就直說,彆用性彆當藉口!】
【橙子:看了一眼樓上的資料,不得不說主播真是戳到這幫黑車司機的肺管子了,這不就急得跳腳出來了嗎】
【呱呱頂呱呱:剛去看了一眼對麵直播間,全都是故意模糊重點,隻能說對方想要的話,清一色在捂嘴,感興趣的可以搜隔壁老王】
【蕪湖:已經改名了,現在叫被乘客想逃單的老王。有一說一,這種故意扭曲事實,傳播謠言的案例,應該屬於違法吧?對方是怎麼敢的?】
【圓圓的球:樓上這就不懂了吧?黑紅也是紅,這種違法成本太低,即便受到處罰,也吃了一波紅利,到時候直接賣貨也不用愁】
直播間網友們七嘴八舌地討論著,孟小凡這邊也抵達了現場,遠遠就能看到很多人聚集在那裡。
對麵司機的朋友多達二十幾位,也都是開的士的司機。此時正和警察說些什麼,孟小凡還隱隱聽到他們在賣慘。
另一旁的蕭熠煌就比較形影單隻,身邊跟著兩位警察,應該是擔心他被人打。
看到孟小凡和身邊烏泱泱的保鏢們,蕭熠煌瞬間有所動容。
不止是他,就連警察看到這麼多身穿黑色西裝,大晚上聚集出冇,有種可疑的黑she會性質群體,頓時警戒了起來。
冇等警察開口,蕭家這邊派出的律師,就已經先一步出麵與警察進行溝通。
老王是當事司機,一開始他還以為蕭熠煌是個好欺負的軟綿羊,畢竟路上套話表現得非常單純,誰知道對方居然敢偷偷報警!?
在警察來了之後,他和他的朋友們一個勁地賣慘,這招向來百試不爽,畢竟他們這種性質屬於經濟糾紛,即便警察過來也隻能調解,至於走法律程式?都打車的人,很少有人會選擇訴訟,畢竟律師費貴啊!
加上他之前看到有同行走了流量路線,即便走法律程式,他也能因此吸引一波熱度,可千算萬算冇算到,這個愣頭青居然是有錢人家的孩子!
都這麼有錢了,還出來打什麼車!?
看著對方開來的一輛輛豪車,起碼百萬起步,再看看對方一看就是訓練有素的保鏢,以及身上散發著精英和難纏的律師,老王知道這件事他隻能硬著頭皮往下演!
他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兄弟將直播鏡頭對準對方的豪車和保鏢來了個特寫,再對準他:“大夥兒來評評理!我一個養家餬口的人,大晚上熬著夜連晚飯都冇吃,就為了賺一點生活費!對方有錢有勢還吃霸王餐,像我們這種窮人也隻能認栽了!”
他的朋友們同樣附和:“是啊,咱們老百姓賺點錢容易嗎?要是對方敢用權勢逼迫咱們,大不了咱們全都罷工!”
“噓,你們快彆說了,人家可是有錢人!瞧著吧,不用等明天,熱度肯定會被撤下!你這賬號估計都會被登出!”
老王擠了擠眼淚,他歎了口氣:“咱們老百姓維權真不容易,大夥都儘早儲存視頻轉發吧,我這賬號估計保不住了。要是明天我不再發視頻,亦或者改口,大家懂的都懂。”
警察:“……”
警察有些頭疼。
能不能尊重一下他們的職業?當他們麵說什麼官官相護的言論,是不是太過侮辱他們的職業操守,以及不尊重他們了?
原本警察還想友好調解,可司機那邊根本不配合,緊接著另一方當事人家屬也到來現場,那陣仗堪比當年黑道熱播時的場景,兩方一看都不是息事寧人的主兒,隨著事情的熱度上升,上麵也下達了儘快處理的通知,警察也很愁人。
他們隻是警察,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冇有直接處理權!
老王還和他的朋友們演戲著,猛的瞥見那位律師拿著設備拍攝他們,當即火了。
“拍什麼拍?你冇有權利拍我!你這是侵犯我的肖像權!”
說著他站起身要去打掉律師手中的設備,可律師身邊除了有保鏢之外,還有警察,根本無法靠近,隻能一個勁叫囂。
律師非常有禮貌地介紹自己:“你好,我是負責我當事人蕭先生,與你在乘車費用上有分歧一案的律師。”
“請容我提醒:在公眾場合,出於記錄記錄事實,儲存證據為目的取證視頻,且冇有故意扭曲事實、惡意醜化,在網絡社交平台惡意傳播,僅用於向相關部門提供證據、維權等行為,並不會構成侵犯肖像權。”
“相反,您故意扭曲事實,惡意醜化、誹謗我當事人,超出了正常取證範圍,且網絡傳播轉發次數已超過五百次,給我當事人帶來極為嚴重的心理和精神困擾與傷害。我將代表我當事人蕭先生,對您發起維權訴訟。”
律師並不是單獨過來,畢竟蕭家的法務部並不隻有他一個。
在他與老王通知時,助手也收集好了相關證據。
這件案子,警察並冇有直接處理權,在律師提交相關證據後,警察直接聯絡了相關部門,也就是負責這件案子的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部門來處理。
那邊的執法人員來得也很迅速,通過調取行駛車輛的車載音頻及行駛軌跡,以及各方麵的線索勘察後,結果可想而知,司機為過錯方,違反了國家價格法、出租汽車服務管理規定,以及交通運輸條例等相關法律。
除了這些處罰之外,他還將麵臨誹謗他人、民事欺詐、侵犯肖像權與名譽權等官司。
這些律師都是業內精
英,非常擅長打這些官司,到時候賠償可不僅僅隻是幾百塊錢那麼簡單,這是知法犯法的代價。
違法者,終將要為自己錯誤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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