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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喝了口剩湯,兒子把我告上法庭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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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顫抖著手接起。

一個男聲傳來:

“您好,是周桂芬女士嗎?”

“我是。”

“這裡是律師事務所。”

“受陳爍先生和林菲女士委托,正式向您發函。”

“就您昨日對其造成的精神損害、財產損失,提起民事訴訟。”

“相關檔案將很快郵寄給您,請注意查收。”

手機從我手中滑落。

訴訟?

我的兒子,竟要和我對簿公堂。

我僵在原地。

民事訴訟?精神損害?財產損失?

我撿起手機,螢幕已經摔裂。

我撥通了陳爍的電話,這一次,他接了。

“媽?”

“你……要告我?”

我用儘力氣問道。

電話那頭沉默幾秒,傳來他不耐煩的聲音:

“媽,你彆說的那麼難聽。”

這不是告,是走法律程式。

律師說了,這是文明人解決問題的方式。

“我們隻是想通過法律途徑,讓你認識到錯誤。”

“給我們一個正式道歉,賠償損失。”

“然後簽署一份家庭行為準則協議。”

“保證以後不再發生類似的事。”

我被氣笑了。

“家庭行為準則協議?這是要把我當犯人管嗎?”

“陳爍,你還當我是你媽嗎?”

陳爍開始對我講述他的大道理。

“媽,你彆鬨了行不行?”

“我們不還是為了這個家好?”

“菲菲都快被你氣出抑鬱症了。”

“你賠點錢道個歉這事不就過去了?非要搞得這麼難看?”

我喃喃自語:

“為了這個家好?”

“這個家,還有我的位置嗎?”

他匆匆掛了電話:

“我還要上班,就這樣吧。”

“你收到檔案後,配合律師就行了。”

我握著電話,聽著忙音。

不行,我不能就這麼被打倒。

他們不是要錢嗎?不是要告我嗎?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當初賣祖宅時,房產證和土地證是分開的。

我隻給了他們房產轉讓合同。

那本關鍵的土地使用權證,一直壓在我行李箱底。

我得回去,我必須把那個東西拿回來!

我強撐著身體,打車回到彆墅。

拿出鑰匙開門時,卻發現插不進去。

他們換了鎖。

我用力拍門:

“開門!林菲!陳爍!開門!”

許久,門開了一條縫,林菲一臉警惕和厭惡。

“你來乾什麼?這裡不歡迎你。”

我吼道:

“我回來拿我的東西!”

林菲輕笑:

你的東西?哦,你說那堆垃圾啊?

早讓你扔了你不聽,我昨天全讓家政當廢品清出去了,不然整個家都是一股窮酸味!

“正好給‘王子’當新的遊戲室。”

我氣得眼前發黑。

“你——”

“你憑什麼扔我的東西!”

“憑什麼?憑這是我的家!”

“留著你的東西隻會汙染我們家的空氣!”

一箇中年女人從林菲身後走來,正是她媽媽。

她端著一盤牛排,看都冇看我一眼,徑直走到“王子”身邊,蹲下,用叉子餵它。

“乖寶寶,慢點吃。”

“這可是澳洲進口的西冷牛排,媽媽特意給你煎的。”

我看清了,她用的那套餐具,正是我用了幾十年的嫁妝。

現在,成了喂狗的食盆。

我再也控製不住,猛地撞向大門吼道:

“你們這群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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