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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而生[刑偵] 搬家公司的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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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家公司的小子

晚上10點多鐘的週末,就剩下了白楊和班青。

兩人稀裡糊塗地吃完了泡麵,味同嚼蠟,吃完了也沒吃出什麼味道來。

白楊把白色的塑料叉子一扔:“這破爛叉子,誰設計的,手裡也使不上勁。”

“扔遠點啊你,再把湯濺我身上。”班青嫌棄地後仰。

白楊笑嘻嘻地沒回應,良久後,才開始了他的分析。

“周琳,半真半假。比如那封恐嚇信,應該是她偽造的,她和汪明遠住在一個屋簷下,編出一封有真實資訊的恐嚇信,對她來說,並不難。

“秦曉峰可以通過跟蹤,知道汪明遠收紅包,但是不可能知道得這麼細節,畢竟他也有工作要乾,哪能一天到晚跟蹤汪明遠,還一件件地都記錄下來。”

班青讚同地點頭。

白楊繼續分析。

“另外,結合我們之前的推測,還有聚業小區門口的監控,血衣服是她帶回去的。所以14日水泥廠監控中,在後麵跟著的黑衣短發人,大概率就是她。她的確趁亂逃出葬禮現場,參與到了14日的作案中。”

班青正襟危坐,點點頭,聽得很認真,“那你覺得哪部分是假的?”

白楊坐起身來,開始在屋子裡走來走去。

“她和耿登合謀殺汪明遠,那部分是假的。有好幾個原因。

“一是,正常邏輯下,不會有人膽大到和一個隻見過幾次麵的人合謀殺人。她隻見過耿登幾次,對他完全不瞭解,不會貿然拉他入夥。

“二是,結合剛才周琳的反應,她不確定監控視訊是否清晰,所以我們給她看的時候,她一陣慌亂,應該是怕我們發現被拖行的人不是汪明遠,而是耿登。”

班青接過話頭:“而且她解釋不清楚耿登的死因,隻是篤定自己沒殺人。男女力量懸殊,耿登是個乾苦力的,周琳想殺他,不太可能,汪明遠……倒很有可能……

白楊斜靠在辦公桌旁,猜測道:“耿登可能是知道汪明遠拿走了賠償金,正好他得了絕症,又有兩個孩子要養活,需要錢,所以就威脅汪明遠去水泥廠,卻被汪明遠反殺。”

班青同白楊不謀而合:“今天周琳的供詞,隻能說明,她在14號晚上的確去了水泥廠,參與了這個案子,但是汪明遠和耿登都不是她殺的。”

班青沉思了一會兒,提出自己的疑惑。

“但是我不明白的是,既然她沒有殺人,為什麼突然自首?

“時間上,她藉口奔喪,且她表弟家又沒人看到她離開靈堂,所以她能偽造出不在場時間。

“地點上,她表弟家雖然離城南水泥廠近,但那一片沒有監控,水泥廠遠處的監控視訊也模糊,她完全可以否認去了現場。

“她之前跟咱們有來有往,不像是個心態不穩的,為什麼今天反而來上這麼一出漏洞百出、畫蛇添足的自首?”

白楊也感到納悶,“而且,你發現沒有?她今天所有的語氣都很確定,跟下結論一樣,好像巴不得咱們趕緊給她定個罪。”

班青:“我也感覺到了,她好像希望這個案子就到此為止,不要再往深了查。難道……她是在袒護誰?”

白楊和班青你看我,我看你,一個早就被排除了的姓名浮上兩人的心頭:周凱。

在周琳漏洞百出的自首後,班青和白楊當即決定將周凱再次列入調查。

案發沒多久,那時候民警們就排查了周凱的軌跡,不過他缺乏作案時間和地點,因而嫌疑很快便被排除。

周凱就讀的安城大學一直開學比較早,每一年的開學時間差不多都在八月中下旬。

案發時,本來還沒有到安城大學的開學時間,但是按照學校慣例,大二學年到大三學年的暑假,每個學生都必須參加為期一個月的社會實踐,否則得不到該部分的學分。

而今年安城大學社會實踐的時間就定在了7月20日至8月18日,緊接著的8月19日便是開學的日子。

周凱所在的實踐小組被分配到了寧城,一個比安城繁華許多的地級市。

因此,從8月14日中午汪明遠失蹤,到8月16日晚上他被燒死,整個過程周凱都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按理來講,他當時應該在寧城。

根據案發初期的調查結果來看,他當時的確在寧城,有他一個小組的學生和負責老師可以作證。

周琳畫蛇添足地來了這一出之後,白楊和班青便重新展開了對周凱的調查。

兩人沒有打草驚蛇,偷偷去了安城大學。

先是找到負責該組社會實踐的老師,接著又找到和周凱一個小組的組員,對他們進行了詢問。

這一問,周凱沒處理掉的小尾巴,自然而然地漏了出來。

原來周凱所在的整個小組都提前在12日就結束了實踐活動,整整一個月的時長,被他們縮短到24天。

12日晚上,小組全員聚完餐之後,在寧城度過了最後一個夜晚。第二天,也就是13日,便各自回家的回家,回校的回校。

組員們和老師都撒了謊。

但不是為了給周凱作偽證,也沒有彆的什麼陰謀,僅僅是為了自保。

安城大學要求為期一個月的社會實踐,按照規定,三十天就得三十天,少一天也不行。

但是彆的大學都沒有這樣的要求,暑假攏共也就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這一下就去了一半兒,學生怎麼會願意?

另外,要是完成了實踐的要求,提前回家為什麼不可以?

老師也不情願,畢竟誰會願意被占用休假的時間,並且還要作為學生的聯絡員,以確保他們的安全?

儘管這樣的規定太死,反對的人更是多如牛毛,但是學校領導的腦筋更死,絕不鬆口。

因此,學生和老師便達成了心照不宣的默契:學生提前結束實踐活動,老師隻裝作不知情。

所以8月20日警察向他們瞭解情況時,學生們擔心暴露提前結束實踐的事實,害怕不但拿不到學分,反而遭到學校的處分,就隻告訴警察,除了周凱因為家事提前一天結束實踐,其餘人嚴格按照學校的要求,在8月18日結束。

而被詢問到的負責本組的老師,看著警察正襟危坐的嚴肅模樣,雖然猜出肯定出了事,但害怕自己要負安全責任,隻能也跟著他們撒謊。

周凱的作案時間就有了……

從安城大學出來之後,班青和白楊認定事情朝著有利的方向發展,所以信心滿滿,直接驅車回了關圖縣。

在路上,班青吩咐蔡小新和梁斌去查詢時間為8月13日到16日,為寧城,目的地為關圖縣的人員出行記錄。

兩人很快就回到了關圖縣。

本以為勝券在握,但是一進門,梁斌和蔡小新就告訴他們一個不幸的訊息:沒有周凱前往關圖縣的出行記錄,隻有從寧城到安城的記錄。

記錄裡顯示,周凱購買了從寧城到安城的火車票,在13日上午從寧城出發,當天晚上接近八點的時候到達了安城。

班青突然想到周凱的相關資訊,想到他的輔導員曾告訴警察,他一直不住校,而是住在安城自己家的房子裡。

兩人頓覺一陣挫敗和煩躁,但是眼下顧不上其他,屁股還沒坐熱,就再次驅車去了安城。

順著輔導員給出的家庭住址,兩人兜兜轉轉便來到周凱在安城的住處。

這是安城一個比較嶄新的小區,環境好,噪音小,加上住戶整體素質較高,房價也比周邊的小區高出一大截。

兩人冒著毒辣的日頭站在小區門口時,聯想到汪明遠和周琳在聚業小區的住處以及他家的財產狀況,不免產生更大的疑惑:這個汪明遠家到底還藏著些什麼秘密。

或許是房價更貴,這個小區的監控攝像頭顯然比聚業小區的強了太多。

監控攝像頭裡清晰可見:周凱在8月13日的晚上,接近八點鐘的時候,進入了小區樓棟,當天以及之後的幾天他都沒有出門。

周凱好像就真的老老實實待在安城的家中,沒有再離開。

班青多留了個心眼,不信邪似的,讓物業方調出8月17日的監控,以檢視周凱在當天的出行情況。

結果17號那天的監控視訊裡,也沒有出現他的身影。

周凱在13日晚上進入小區,如果他一直待在裡麵,那麼17日警察和周琳通知他回家,他就應該出現在17日的監控中。

如今卻沒有出現,那就隻能說明:17日之前他已經離開了小區。

假設周凱有作案嫌疑,汪明遠失蹤的時間為14日中午,那麼周凱最早應該在14日就離開並趕往關圖縣。

兩人又仔仔細細看了一遍14日的監控視訊,這一看才終於看出不尋常來。

周凱的臉並沒有在視訊中出現。

但是14日下午5點左右,一個穿著藍色工服的男子從周凱所在的樓棟裡走出。兩人身形相似,該男子戴著一頂鴨舌帽,還戴著個口罩,看不清他的臉。

“這不是搬家公司的那小子嗎?我那天見過他。”保安站在眾人身後,突然張口道。

他剛從外麵走進來,汗水打濕了上身的灰色製服,此刻正拿起彆在腰上的帽子扇風。

“是這個人嗎?你幫我們認認。”

班青和白楊對視一眼,好像在彼此的眼裡看到了希望,她有些驚喜地說著,一邊拿出手機裡周凱的照片給他看。

保安隻略略一看,當即就肯定地猛點頭。

“可不就是他嗎?這小子也不知道怎麼進來的,突然從樓裡走了出來,走到門口就讓我給攔住了。問他登記沒,他說沒有,很不在乎似的,氣得我當場就批評了他!”

兩人一刻不敢停歇,又查了小區路口和沿途的監控。

視訊裡,身著藍色工服的周凱在5點15分,拎著一個小包,上了一輛白色的汽車。

白色汽車載著他徑直上了通向關圖縣的高速路。

兩人隨即將白色汽車的車牌號發給了在關圖縣的蔡小新和梁斌,之後便繼續檢視監控。

隻看到一半,梁斌和蔡小新傳來了訊息。

兩個人按著車牌號一直查詢,終於在14日晚上7點37分,高速路出口的監控攝像頭裡出現了這輛車。

白色汽車裡一共三個人,前排是司機,後排是兩個乘客。

下了高速路後,白色汽車載著的兩名乘客,一個在第二醫院門口下車,另一位則在城北的一個小區門口下了車。

陸陸續續在路邊放下兩名乘客後,白色汽車行駛到城郊的一個加油站,司機隨後走了出來。

此時,車裡空無一人。

白色車輛在安城上了高速,幾個小時後出了關圖縣高速路口,在此期間,本應該出現在車上的周凱消失了。

事情又變得複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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