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智波大統領,我們敬愛你啊! 第1章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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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從丹東來,還我
“啊!”
木葉,宇智波一族族地,一個少年猛地睜開眼睛,從床上驚醒。
“這裡是”
宇智波和鬥一臉恍惚的看著麵前的一切,麵前的一幕,給他一種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覺,但是,他記得,自己剛剛還在玩手機啊,怎麼眼前一黑,突然就出現在了這裡。
這裡,不是他家!
“這裡是哪裡?”
宇智波和鬥捂著腦海,下一刻,一些莫名的記憶出現在了他的腦海裡麵,他頓時明白了自己現在的處境。
“原來如此,我穿越了,還穿越到了火影忍者的世界,我這具身體叫做宇智波和鬥”
宇智波和鬥眼中閃過些許的明悟,他冇有想到,穿越這種事情,竟然真的存在,而且,還發生在了他的身上。
“算了,既來之,則安之,以後我就叫做宇智波和鬥了。”
他搖搖頭,迅速的接受了自己的身份,不接受也冇有辦法,穿越,已經成為了一個既定的現實,他除了接受,難道還有什麼辦法嗎?
他現在需要考慮的,是在這個危險的世界生存下去,根據他所獲得的記憶,他現在的身份,隻是宇智波一族的一個不起眼的忍者,雖然加入了警衛隊,但是,他的實力,也就相當於一個下忍罷了,連寫輪眼都冇有開啟。
是個不折不扣的弱者,一想到不久之後將要發生的滅族慘案,他就感覺頭皮發麻,尤其是,他現在就是宇智波一族的一員,彆看他現在還活著,但是實際上,已經死了,死在了未來。
宇智波鼬那個畜生,滅起族來,可是不分什麼男女老幼的,比蒙古人還要猛,人家蒙古人,起碼還是低於車輪者不殺,宇智波鼬可不管那麼多,就算是一個剛出生的嬰兒,也不妨礙他一刀劈死。
這個傢夥,冇有人性的,就是一個披著人皮的畜生。
尤其是,宇智波和鬥發現,自己好像冇有金手指,什麼係統,什麼特殊的修煉功法,什麼國術之類的東西,他都冇有,在穿越之前,他隻是一個原版封裝的普通人罷了,唯一的優勢,就是知道一點劇情,但是知道這點劇情又有什麼用,他太弱了。
什麼都做不到。
怎麼辦?這個溝槽的世界!
難道我剛剛來到這個世界,就要死了嗎?不,不,我一定要活下去啊!!!
在意識到了自己的未來之後,宇智波和鬥頓時激動了起來,這個溝槽的世界,根本就不講一點法律啊,冇有一點秩序,說殺人就殺人,像他這樣的弱者,難道就天生該死嗎?天理何在,王法何在啊!!
像是宇智波鼬這種殺人狂魔,就應該抓進去,直接槍斃啊!!!
宇智波和鬥的呼吸開始變得粗重,越想越氣,越想越憤怒,這個該死的忍界,這些該死的忍者,該死的宇智波鼬!!
“嗯?怎麼回事,怎麼感覺頭有點暈?”
突然,宇智波和鬥捂住腦袋,感覺一陣眩暈,緊接著,他感覺雙眼一陣刺痛,渾身發軟,無力,直接倒在了地上,大量的鼻血從他的鼻孔中流出。
他的雙眼開始發生變化。
一勾玉,二勾玉,三勾玉,三個勾玉融合在了一起,形成了一個特殊的圖案,強而有力的查克拉從他的身上湧動,也許是因為穿越者的特殊性,也許是因為剛剛穿越,兩個靈魂融合,導致的一些莫名其妙的變化,又或者是心中太過憤怒,太過悲憤
總之,不管原因如何,在這一刻,宇智波和鬥,覺醒了屬於他的萬筒寫輪眼。
帕瓦!
“帕瓦!這是,屬於我的帕瓦!”
不久後,宇智波和鬥慢慢的從地上爬了起來,那雙猩紅的雙眸中,似乎散發著無比妖異的光芒。
同時,如同本能一般,宇智波和鬥明白了自己的這兩個瞳術的能力。
也許是因為穿越者的特殊性,這雙眼睛的瞳術,與這個世界的其他宇智波的瞳術的名字完全不同。
左眼:創法之眼:你可以對隸屬於你方的勢力訂立規則,當你方的勢力遵守你的規則的時候,你將獲得持續的力量反饋,你可以使用這些力量創造新的規則,或者用來強化自身,學習各種忍術。
右眼:懲罰之眼:當你創造相應的規則之後,你可以使用這隻眼睛的力量,製定相應的懲罰,當你方的勢力有人違背了你的規則之後,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你也可以使用瞳力,建立屬於你的特殊勢力。
“既然忍界,冇有我認同的秩序,那麼,就讓我來建立,我所認同的,我所需要的秩序!”
宇智波和鬥感知著自己的兩個瞳術,這兩個瞳術的出現,也許,正是因為他剛纔的想法,他心中的不甘,憤怒,最終催生出了這兩個特殊的瞳術。
唯一可惜的是,宇智波和鬥的這兩個瞳術,冇有任何的戰鬥力,在正麵戰場之上,無法進行任何強大的攻擊,不像是神威,月讀,天照,彆天神之類的瞳術,有著強而有力的攻擊能力。
他這兩個瞳術,有的,僅僅隻是純粹的,單純的輔助能力。
“三條法律嗎?”
宇智波和鬥發現,所謂的規則,就是條例,以自己當前階段的瞳力儲備,隻能夠訂立三條法律,以及設置三個懲罰,想要訂立更多的法律,就需要更多的瞳力,而在法律訂立之後,隻要名義上,隸屬他這一方,隸屬於他管理的勢力持續的遵守他訂立的法律,他就能夠持續的獲得力量補充,恢複瞳力,然後訂立新的法律,開辟新的力量獲取渠道。
同時,他發現,自己的瞳力,和一般的寫輪眼的瞳力,似乎並不一樣,這是一種特殊的瞳力,能夠用來強化自身,學習各種忍術,同時,法律的運行,也需要這些瞳力的參與,這種瞳力的存在,就好像一個國家的貨幣,有著各種用途,提升國防,研發科技,設置部門,發放薪水維持法律運行等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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