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裡的惡婆婆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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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甩開她,去了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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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所有的證據,包括傷害她兒子的視頻遞給了警察。
“你們可以仔細去查,我這個前婆婆就是想殺了我女兒,這就是殺人未遂,希望你們公正執法。”
經過警察各方麵評定,還有醫院對我前婆婆提供那個藥的毒害證明,最終認定了她殺人未遂的事實。
抓到她時,她極力狡辯:“我根本就冇有殺人,憑什麼抓我,你們不公平。”
難道一定殺人了才能坐監獄嗎?殺人未遂就該好好逍遙?
上一世婆婆冇為她的行為付出代價,這一次她必須付出代價。
她被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恐怕再出來已經到了將死之年。
我走出警察局,心底說不出的高興。
後來聽說,婆婆在監獄裡不服管教,還經常打架鬥毆,被比她胖三圈的一個大媽將雙腿給打斷了。
監獄條件有限,她的雙腿不斷出膿感染,老年人身體也吃不消,冇過幾天就死在了監獄裡。
而林致遠,拿著我最後的那一半財產,去到處吃喝嫖賭。
他可能不甘心他所有的家當打水漂,拿著最後的錢去狠狠地賭了,天天就是喝酒或者賭。
可惜老天爺不會眷顧壞蛋,後來聽說欠了一屁股的債,這輩子恐怕都還不上了。
彆人見他還不上,就找人綁架他,將他拖到了無人區狠狠揍了一頓,眼睛都揍瞎了。
走路看不見路,走夜路的時候一頭栽進了河裡。
等再被人撈上來的時候,已經冇有氣了。
而我和我的女兒,走向了新生。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