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意外,我和相公,弟弟、準弟媳四人都被困火中。
相公死了,孩子冇了。
我因為大火燒傷毀容,腿也被重物壓斷變成一個瘸子,聽力也受損。
慶幸的是弟弟弟媳完好無傷,他們成婚生子,婚後還過繼一個孩子給我為相公延續香火。
我身殘誌堅肩負起大嫂責任,為這個家儘心儘力,隻為給他們減少一點負擔。
多年後,相公墳前,我準備去整理雜草,卻聽到弟弟和弟媳回憶往事。
“相公,當年因為我們倆放火害了你弟弟,讓你成功頂替了你弟的身份。還害大嫂成為殘疾,大嫂該不會有一天知道其實你纔是她相公吧!說實話我內心有點不安,這些年總夢到那個死鬼冤魂索命。”
顧承德颳了刮餘夢竹鼻子,語氣寵溺。
“你啊,就是太善良了,事情做都做了,那還能怎麼辦?你會閒的冇事去告訴桑白芷當年那把火是我放的,是我策劃了整起事件,隻為了我倆能夠名正言順的在一起嗎?”
餘夢竹搖了搖頭。
原來死去的那個根本就不是我的相公。
我真正的相公利用了手段害了我和小叔,和弟媳在一起。
心像劃開一道口子,我想我是該退出這個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