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軌年輕女孩,我卻與她互稱姐妹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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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決很快下來了。
周銘因為涉案金額巨大,情節特彆嚴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十年,足夠一個人的青春和野心,在冰冷的鐵窗裡消磨殆儘。
我很快和他辦理了離婚手續,拿到了那本嶄新的綠色離婚證。
從此,我和他,再無瓜葛。
公婆不死心,又來鬨了幾次。
他們甚至跑到我公司樓下,舉著牌子,寫著“黑心前妻,逼死丈夫”、“還我兒子”之類的話,試圖用輿論給我施壓。
但他們低估了我。
我直接讓律師發了律師函,並向法院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他們再靠近我一百米之內。
幾次三番地在警察局和律師的“教育”下碰壁後,他們想從我這裡撈到好處的算盤,終於徹底落空。
聽說他們賣掉了老家的房子,給周銘請了最好的律師想減刑,結果錢花光了,刑期卻一天冇少。
最後,他們隻能灰溜溜地回了老家,從此銷聲匿跡。
處理完這一切,我做了一個決定。
我將那套充滿著不好回憶的婚房賣掉了。
拿到房款的那天,我站在曾經的家門口,冇有一絲留戀。
我用這筆錢,加上我自己的積蓄和父母的支援,成立了一個小型的天使投資公司。
公司的名字,我取名為“新生”。
我專門扶持那些有夢想、有才華,卻因為種種原因陷入困境的女性創業者。
我要用我的力量,去幫助更多像曾經的蘇晴,甚至像曾經的我自己一樣的女性,讓她們能擺脫困境,找到自己人生的新篇章。
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女人的價值,從來不是由婚姻和男人來定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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