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親如寒雪,從此兩相疏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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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風透過車窗吹入,我頭腦清醒了不少。
這才平靜地回覆:
“林霄,我母親的前夫。”
“也是我生物學上的父親。”
2
從我有記憶起,便知道爸媽非常相愛。
我爸曾有個雷打不動的習慣。
每天五點都要去兩條街外的早餐店,隻因我媽最喜歡吃那家的豆腐腦。
我媽針線活極好,我爸每件襯衫,她都在內側鏽了一個「平安」。
街坊鄰居經常打趣,說他們又讓人相信愛情。
可這份愛,終究在我十歲時被現實擊得粉碎。
爸爸的生意越做越大,回家越來越晚。
我看著媽媽整夜在客廳枯等。
臉上的笑容逐漸消失,淚水正一步步將她無情淹冇。
直到結婚紀念日那天,我爸被陌生女人送回家。
扯鬆的領帶下滿是紅痕,襯衫沾著劣質香水。
那女人是夜場的調酒女。
張揚放肆,抽菸喝酒樣樣精通,與端莊的媽媽簡直天差地彆。
可爸爸卻愛得開懷,甚至大言不慚地說:
“她活得真實,想笑就笑,想罵就罵,不用端著,也不用討好誰。”
“和她在一起,我才覺得自由。”
媽媽接受不了爸爸出軌的事實,徹底瘋了。
她把十層高的蛋糕推倒,將為爸爸做的衣服剪碎。
可男人冷冷地看著,輕飄飄地將兩人相愛時拍攝的照片點燃。
他說:“這次給你個教訓。”
“隻要你安分守己,林家夫人的位置永遠是你的。”
可媽媽要的從不是虛名。
她冒著大雨跟蹤女人的到出租屋,卻在門口被強行拽回。
“夠了!你到底要鬨到什麼地步?”
“沈靜華,我都說了我愛你,你為什麼就不能讓我有點自由?!”
“既然你知好歹,那就彆怪我不客氣!”
說完,他凍結了媽媽的銀行卡。
可那時,我正高燒不退,她跪著求他不要停。
卻被誤以為是做戲。
說到這兒,我聲音哽咽。
陸臻輕拍我的背,沙啞道:
“後來呢?”
最後,母親不顧一切要揭露父親出軌的醜聞。
爸爸無法容忍,當著我的麵扇她耳光。
用殺人未遂的原因起訴離婚。
法庭上,爸爸強調要媽媽淨身出戶,對她趕儘殺絕。
以他的地位和權勢,輕輕鬆鬆讓法院判了離婚。
分彆時,他竟留下鱷魚的眼淚:
“靜華,彆怪我。”
“要不是你鬨,我也不會離婚,我就是想要自由……”
最終,媽媽如他所言,失去了一切。
從雲端跌入泥潭,成了人人唾棄的過街老鼠。
3
我以為過了那天,我與林霄不會再有聯絡。
直到畫展當天,陸臻匆忙走進,壓低聲在我耳邊說:
“沈總,有位女士在大廳鬨事,指名要見你。”
我蹙眉,心裡隱隱有了猜測。
果然,當工作人員推開大門後,我看到了意料之中的人。
柳嫣衣著華麗,戴著上百萬的高定珠寶。
可這也蓋不住她眼尾的皺紋和疲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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