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奇聞錄 第10章 天理昭彰民心安(全文完)
福州縣令審結漳州婦女被拐一案的訊息,猶如春風拂過閩地,不出旬日,便傳遍了福州大街小巷,繼而沿著驛道水路,傳至漳州各地。茶樓酒肆間,田埂阡陌上,人們交頭接耳,無不談論這位明察秋毫、仁心仁術的青天大老爺。
聽說那縣尊老爺真是了得!趙海、趙淼那兩個殺才佈下天羅地網,買通了多少人證,竟都被老爺一一識破!福州城南茶肆中,一個老者捋著胡須,嘖嘖稱奇。
旁座的中年人點頭附和:何止如此!我姨甥在衙門當差,說那夜老爺親自夜審原告,又派了得力的差爺暗訪,這才探得實情。最難得的是...他壓低了聲音,老爺還特意出了文書,保全那兩位娘子的名節,隻說被拐為役,這纔是真正體恤民情的父母官啊!
這樣的對話在閩地各處上演,百姓們交口稱讚,皆言本縣來了位難得的好官。有讀書人甚至將此事略加修飾,寫成話本,在坊間傳唱,使得青天縣令智破拐賣案的故事越發深入人心。
縣令大人並未因百姓的讚譽而自滿,反而藉此案深思良久。這日升堂議事,他對眾僚屬道:趙海、趙淼之所以能屢屢得手,實因我等地利不察、防範不周。水路碼頭、偏僻巷道,皆為案件易發之地,若不加強巡查,恐仍有百姓受害。
於是,縣令雷厲風行,即刻下令整頓地方治安:增派兵丁衙役,晝夜分班,加強對水路碼頭的盤查,凡可疑船隻,一律細加查驗;又在各偏僻巷道增設燈籠,增派更夫,使宵小無處遁形。
縣令親自起草告示,命人抄寫數十份,張貼在各處城門、碼頭、市集等人流密集之處。告示上用淺顯易懂的白話,詳述拐騙常用伎倆:近有歹人,以迷藥下於飲食,如燒餅、果子、茶水之類,誘人食用,繼而拐賣...特此告示,爾等百姓,尤須囑咐家中婦人女子,外出務須結伴而行,提高警惕,勿輕易食用陌生人所贈飲食...
為讓更多不識字的多民知曉,縣令還特地派衙役到各個村落鳴鑼宣講,將防拐要點編成順口溜:獨行不可取,生人勿輕信;飲食須謹慎,遇險速報官。這些舉措很快收到了成效,百姓們的防範意識大大提高,地方風氣為之一清。據府誌記載,此後數年間,福州一帶拐賣案件顯著減少。
再說漳州林家坳村中,林文林武兩家曆經風波,反而更顯和睦。孫氏和華氏初回家中時,尚且戰戰兢兢,夜深人靜時常從噩夢中驚醒,淚濕枕巾。林文、林武二人看在眼裡,疼在心上,越發體貼入微。林文特意托人從漳州城裡買來安神香;林武則每天早早回家,幫著照看孩子,讓妻子好多歇息。
時光是最好的良藥。在家人的關愛和時間的撫慰下,孫氏和華氏身心的創傷逐漸平複。她們格外珍惜這得來不易的安穩生活,相夫教子,勤儉持家,將對官府的感恩深埋心底。有時夜深人靜,妯娌二人還會坐在院中說些體己話,回憶起那段不堪的往事,雖仍然後怕,但更多的是劫後餘生的慶幸。
嫂嫂,那日若不是寧弟恰好來到...華氏每每說起,仍不免哽咽。
孫氏便會握住她的手,溫聲安慰:都過去了。老天有眼,讓咱們遇上青天大老爺,又得以全家團聚。往後,咱們隻管好好過日子。
孩子們在母親的嗬護下健康成長。小寶已經四歲,越發的聰明伶俐;安兒也過了三歲生日,蹣跚學步,咿呀學語,給家中帶來無數歡笑。往日的陰霾漸漸散去,家中重現歡聲笑語。
鄉鄰們提及此事,無不感慨天道好還,善惡有報。村裡最年長的林老太公拄著柺杖,在村頭大榕樹下對後生們說:老夫活了八十有三年,經的事多了。這天道輪回,報應不爽,是半點不差的!趙海、趙淼那兩個天殺的,如今在陝西充軍受苦,正是他們的報應!而林文林武兩家,積善之家,必有餘慶,這纔有驚無險,闔家團圓。
經此一事,鄉民們對官府更是增添了幾分信賴與敬意。往年完糧納稅,總有人推三阻四,如今卻都十分主動。有這樣的好官在朝,咱們納糧服役,心裡也踏實。村民們都這般說。
此案之結局,正應了天理昭彰,報應不爽之古訓。無論惡徒如何奸猾狡詐,終究難逃律法的嚴懲;無論苦難如何深重,隻要堅守正義,終有雲開見日之時。這不僅是一樁案件的了結,更是一次世道人心的匡正。
正如前朝明萬曆年間,福建壽寧縣毛家妯娌被拐案那般,案情驚人相似,亦是弟弟偶然發現,報官後曆經波折,最終在清官(郭推官)明斷下沉冤得雪,惡徒受到嚴懲。曆史總是有著相似的輪回,而天理公道,亦如日月星辰,亙古長存,照耀人間,絕不會因時代變遷而湮滅。
細究這兩樁案件,相隔百餘年,卻如同映象:都是妯娌二人河邊勞作,被歹人以藥餅迷暈拐走;都是至親偶然在風月場所發現;都是官府初審受阻,惡徒買通人證;都是清官明察秋毫,暗中探訪而得真相;最終都是惡徒受嚴懲,親人得團圓。這般相似,豈非天意?
無論明清,無論何時何地,護佑良善、懲奸除惡,永遠是律法之根基,為官之責任,民心之所向。那位福州縣令在後來的仕途中,始終以此案為戒,秉公執法,仁愛百姓,最終官至按察使,一生破獲奇案無數,但每每與人言及,仍謂此案最費心神,也最得欣慰。
而林家的故事還在繼續。據說後來小寶勤奮讀書,中了秀才,成了林家坳第一個有功名的人;安兒則跟著父親和伯父學做買賣,將林家棉花的生意做得越發紅火。每年春秋兩季,林家都會不辭路途遙遠,特地到福州那位縣令後來任職的衙門拜謝,雖時常不得見,但這份感恩之心,數十年不曾改變。
至此,嘉慶年間漳州妯娌被拐奇案,終以公道得還、團圓美滿而落幕。這個故事在閩地流傳甚廣,成為父母教育子女、官宦警示自身的典範,後世傳揚的一段佳話。每每提及,人們總會以天理昭彰,民心乃安作結,既是對案件的總結,也是對世道的期盼。
夕陽餘暉下,林家小院內,孫氏和華氏正看著孩子們嬉戲,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那段不堪的往事,已然化作她們珍惜當下的動力,也成為了這個家庭更加團結的紐帶。世道雖有險惡,但終究邪不壓正;人生雖有坎坷,但終會雲開月明——這或許就是這個故事最樸素的道理,也是它能夠代代相傳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