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奇聞錄 第18章 刑部明審
刑部大堂,莊嚴肅穆。高懸的“明鏡高懸”匾額下,三位刑部官員端坐堂上,神情肅穆。兩旁衙役手持水火棍,肅立無聲。
李氏和郎複興分彆被押上堂來,跪在堂下。多日的關押和審訊讓二人神色憔悴,精神瀕臨崩潰。
“王李氏!”主審官厲聲道,“你與郎複興可有姦情?”
李氏顫抖著回答:“沒...沒有...民婦守寡多年,一直恪守婦道...”
“還敢狡辯!”主審官拍案道,“成功!上堂作證!”
成功被傳上堂,跪在母親身旁,痛苦地低下頭。
“成功,你且將所知事實從實道來。”主審官語氣稍緩。
成功泣聲道:“回大人,小人...小人的妻子香兒生前多次暗示母親與郎叔行為不端。那日...那日小人親眼見到郎叔從母親房中溜出...香兒哭訴被逼奸,小人卻...卻因愚孝沒有相信...”說罷痛哭失聲。
李氏臉色慘白,厲聲道:“成功!你胡說什麼!”
主審官冷聲道:“王李氏,還不從實招來!難道要動大刑嗎?”
話音未落,郎複興已經癱軟在地:“大人饒命!小人招!小人與李氏確有私情!”
李氏難以置信地瞪著郎複興:“複興!你...”
郎複興磕頭如搗蒜:“大人明鑒!小人與李氏通姦是實,但逼奸香兒之事,全是李氏主謀!小人隻是從犯啊!”
李氏如遭雷擊,嘶聲道:“郎複興!你竟然血口噴人!明明是你先對香兒起意!”
主審官冷笑:“看來不用大刑,你們是不肯說實話了。來人!大刑伺候!”
衙役抬上刑具,李氏頓時嚇軟了:“民婦招!民婦全招!”
在嚴刑威懾下,李氏和郎複興終於如實供述了通姦、逼奸香兒、虐待致死的全部經過。當說到香兒寧死不從、最終自儘時,堂上堂下一片唏噓。
成功聽完供述,如五雷轟頂。他沒想到母親竟然如此狠毒,更沒想到自己竟然成了逼死妻子的幫凶。
“娘!您為什麼要這樣做!”成功撲到李氏麵前,痛哭質問。
李氏羞愧難當,無言以對。
主審官又傳喚了作作張明。麵對刑部官員的質詢,張明不得不承認收受郎複興賄賂,故意將生前的眼傷認定為死後損傷。
“小人罪該萬死!求大人開恩!”張明磕頭求饒。
案件真相大白。主審官讓書記官將全部供詞記錄在案,讓相關人簽字畫押。
退堂後,成功攙扶著幾乎癱軟的母親,心中百感交集。恨母親的狠毒,又憐她的悲慘結局;怨自己的愚孝,又悔沒有及時阻止悲劇。
李氏麵如死灰,喃喃自語:“完了...全完了...”
郎複興被押下去時,惡狠狠地瞪著李氏:“毒婦!都是你害了我!”
李氏淒然一笑:“複興,事到如今,還說這些做什麼?咱們都是一條繩上的螞蚱了。”
案件審理完畢,刑部官員開始合議判決。根據《大清律例》,通姦、逼奸、虐待致人死亡,都是重罪。特彆是李氏作為尊長逼奸卑幼,更是罪加一等。
數日後,刑部大堂再次開庭宣判。
“王李氏,與人通姦,又逼奸兒媳,致其羞忿自儘,依律應判絞監候。但念其最終如實供述,改判發配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
“郎複興,與寡婦通姦,又參與逼奸香兒,依律應判杖一百、流三千裡。但念其有勸阻行為(指虐打時表麵勸阻),且非主謀,減等判處杖一百、徒三年。”
“王成功,參與毆打妻子,但係聽從母命,且非主犯,判處杖八十。”
“作作張明,受賄徇私,歪曲驗屍結論,判處革職杖一百,流二千裡。”
判決宣讀完畢,李氏癱倒在地,喃喃道:“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還不如死了乾淨...”
成功跪地痛哭:“娘!是兒子不孝!沒有及早察覺阻止...”
郎複興則麵露喜色,顯然對減等判決感到意外和慶幸。
退堂後,張彥明被傳上堂。主審官溫言道:“張彥明,你為女伸冤,不畏強權,其情可嘉。今冤情已雪,凶手伏法,你可安心了。”
張彥明老淚縱橫,叩首道:“謝青天大老爺為小女伸冤!小女在天之靈,可以瞑目了!”
走出刑部大堂,張彥明仰望蒼天,淚流滿麵:“香兒,爹為你討回公道了!你可以安息了!”
然而,正義雖然得以伸張,逝去的生命卻再也回不來了。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因為一樁姦情,最終家破人亡,令人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