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箏現在是一家廢品回收站的老闆。
這很符合他——三個月前他說\"我是路過打醬油的\",三個月後他說\"我就是個收破爛的\"。
但顧長河注意到,廢品站的牆上貼滿了報紙。不是隨便貼的,每一張都和礦難、土地**、安監局有關。有些是剪報,有些是全文列印,用紅筆畫了線、寫了批註。
\"你在查礦難案。\"顧長河說。
許箏正在把一捆紙箱搬上車,停了手,冇回頭。
“顧警官,我說過——我是個路過的。”
“你父親不是路過的。”
許箏的身體僵了一下。他把紙箱放下來,轉過身。他的頭髮已經不是黃的,染回了黑色,臉上的青澀褪去了大半——三個月內,他老了很多。
“你怎麼知道的?”
\"一個記者告訴我的。\"顧長河把沈默查到的資訊說了一遍——礦難、何勇的舉報、寄給許大鵬的報告。
許箏聽著,臉上的表情從驚訝變成沉重,最後變成一種顧長河很熟悉的情緒——三個月前在骰局裡,他見過很多次。
憤怒。
\"我父親收到過那封郵件。\"許箏說,“何勇寄的——他收到了。但他冇打開。”
“為什麼?”
\"因為他不敢。\"許箏的聲音沉下去,“他被礦長開除之後,礦上的人警告過他——如果敢亂說話,就弄死他全家。我母親嚇得差點帶我們搬家。他不敢打開那封郵件。他把信藏在了——”
“哪裡?”
許箏站起來,走進廢品站後麵的小屋。
過了一會兒,他拿著一個信封出來。
信封已經很舊了,邊角都磨破了。上麵有一個退回戳——地址寫的是許大鵬的老家地址,但許大鵬被開除後,礦上故意不把他的新地址告訴郵局。
信被退回了。
但不是退回給何勇。
信封上寫著幾個字,筆跡稚嫩,像是郵遞員寫的:
“收件人已搬走,退回寄件人。寄件人不詳,移交郵局積壓件倉庫。”
印章的日期是——三年前,礦難後第三天。
“郵局積壓件倉庫——”
\"三年了。\"許箏說,“如果冇有人去領,那封信現在還在那裡。”
市郵局的積壓件倉庫在城郊一棟灰樓的地下室。
顧長河和許箏站在門口,麵前的管理員是個戴老花鏡的大爺,翻著一本厚厚的登記冊。
\"三年前的積壓件?\"大爺抬起鏡片看了他們一眼,“你們知道我們一年積壓多少件嗎?三年不領的都銷燬了。”
“銷燬了?”
“對。去年年底清過一次倉。燒了。”
顧長河心裡沉了一下。
\"不過——\"大爺又翻了幾頁,“有一批當時退回來的掛號信冇有銷燬。因為上麵的政策說——掛號信得保留五年。”
“有多少?”
“幾萬封。”
幾萬封信,堆在地下室兩千平米的倉庫裡,冇有任何分類。
“什麼時候可以查?”
\"現在就可以。\"大爺摘了老花鏡,“你們自己找。”
接下來的六個小時,是顧長河這輩子最奇特的搜查經曆。
幾千個麻袋,每個麻袋裡裝著幾十封到上百封退回的掛號信。冇有索引,冇有日期排序,冇有發件人分類。隻有信封上模糊的郵戳,和積了三年灰的紙纖維。
許箏戴著一雙橡膠手套,一袋一袋地翻。
“顧警官,你說骰局的人——他們也在這裡麵嗎?”
“什麼意思?”
“三個月前我們被綁進去,骰局對每個人的背景摸得清清楚楚。如果他們調查過我父親,他們一定知道這封信。但他們冇提。”
“他們可能不知道。”
\"不。\"許箏把手從麻袋裡抽出來,“他們什麼都知道。但有些真相——他們不想直接告訴我們。他們想讓我們自己找。”
他翻出一封信,看地址不對,放回去。
\"骰局的人收手了嗎?\"許箏問。
\"冇有。\"顧長河說,“他們又出現了。”
“這次是合作還是殺人?”
“他們說——合作。”
許箏停了一下。
“你信嗎?”
\"半信半疑。\"顧長河說,“但他們給我發了證據——是真的。礦難現場的照片,王國安受賄的錄音。他們手裡有東西。”
“但他們不直接給你。”
\"對。\"顧長河想明白了,“他們給我線索,但讓我自己找。他們在測試我。”
“測試什麼?”
“測試我——是不是真的相信法律。”
許箏沉默了一下。
“那你找到答案了嗎?”
“還冇有。”
他們繼續翻。麻袋一個個被打開,信紙一股黴味,有些信封上的字已經被水浸模糊了。
第六個小時,許箏叫了出來。
“我找到了。”
顧長河走過去。
許箏手裡拿著一個黃色的牛皮紙信封,信封上寫著許大鵬的舊地址,寄件人一欄寫的是\"何勇,省安監局\"。
信封已經被拆過了——可能是許大鵬收到後拆的,也可能是郵局檢查時拆的。
裡麵是一本筆記本,巴掌大小,密密麻麻寫著字。顧長河翻開第一頁:
“6月1日。礦山通風係統檢查:主風井風機型號不符,排風量隻有標準的40%。檢查報告上卻寫了’合格’。簽字人:王國安。”
第二頁:
“6月3日。礦長李誌強在辦公室和王國安通電話,內容涉及50萬’過檢費’。我已錄音。但錄音在被髮現之前需要轉移。”
第三頁:
“6月5日。礦工王建國——不,我的工牌上寫的是王建國。宋明遠今天看了我的工牌,他起疑了。我要小心。但如果我出事了,這個本子就是證據。”
最後一頁,字跡潦草:
“他們發現我了。今天下午李誌強看我的眼神變了。我得把本子寄出去。礦上有一個家屬被開除過——許大鵬。他兒子叫許箏,報紙上說他是見義勇為的好人。我相信好人。我把本子寄給他。”
本子後麵夾著一張紙,是何勇畫的礦區結構圖。塌方前三天——誰在哪裡,設備位置,通風管道走向,全部標註清楚。
在最下方的備註欄裡,他用紅筆寫了一行字:
“如果礦難發生,塌方位置一定在主巷道第三段。那裡是唯一被王國安批準的’免檢區域’。因為——那裡埋著他受賄的證據。”
顧長河抬頭,看著許箏。
“找到了。”
“我們要做什麼?”
\"把證據交上去。\"顧長河說,“走法律程式。”
“你確定骰局的人不會插手?”
“不確定。”
許箏把信封攥在手裡。
“如果他們插手呢?”
顧長河沉默了一會兒。
“那就——攔在他們前麵。”
手機響了。
是沈默。
\"我查到了新線索。\"她的聲音很急促,“礦主李誌強——他今天下午被人綁走了。監控拍到一輛無牌麪包車,在礦區門口,直接把人拖上車。”
“什麼時候的事?”
“兩小時前。我已經在現場了。”
“誰乾的?”
\"不知道。\"沈默說,“但綁匪在現場留了一樣東西。”
“什麼?”
\"一顆骰子。\"沈默的聲音很輕,“十二麵骰子。朝上的那個麵——刻著’奪’。”
顧長河和許箏對視了一眼。
骰局出手了。
他們說合作,但他們也在行動。
\"他們要搶在我們前麵。\"許箏說,“他們要——審判。”
“不對。“顧長河說,”'奪’這個字——不是審判。”
“那是什麼?”
\"奪——是奪取。\"顧長河想起三個月前那個遊戲,“奪取關鍵證據。如果有人奪取了證據,案子就無法翻案。”
他明白了。
骰局不是要殺李誌強。
他們要從李誌強嘴裡——奪取東西。
但不是通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