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雪七年逢春燼 第3章
看著她一臉迷茫,賀即明歎了口氣。
他明白江霧恬是真的不記得自己了,他沉吟幾秒後解釋:
“你還記得自己七歲那年出去討飯,遇見的那個小偷哥哥嗎?”
“你發現這個世界上原來還有和自己一樣淒慘的人,就給他帶了饅頭和水,還和他約好長大就結婚報團取暖。”
賀即明的話點到為止,卻是勾起了江霧恬的一段回憶。
“你是宋哥哥?”
她不可置信,怎麼也沒辦法將眼前這個衣冠楚楚的男人,與十幾年前那個偷自己饅頭的瘦骨嶙峋的小偷聯係到一起。
江霧恬是在福利院長大的,院長貪汙了大部分的善款,讓福利院的孩子們吃不飽飯,隻能出去討飯。
江霧恬就是其中的一個。
原本每天都能靠著人畜無害的外表,討到一個饅頭吃,混個溫飽,也挺好。
直到有一天江霧恬發從睡夢中醒來,就看見一個瘦的嚇人的小男孩,正狼吞虎嚥地偷吃自己的饅頭。
吃著吃著,小男孩掉下了眼淚。
江霧恬也不裝睡了,趕緊坐起身安慰他:
“你彆哭啊,我給你吃還不行嗎?”
後來,兩人成了朋友,江霧恬才知道這個世界上原來還有孩子即使有家,有爸爸媽媽,也吃不飽、穿不暖。
甚至比自己這個福利院的孩子還要慘
江霧恬頓時對他心生憐憫。
拍著胸脯保證以後有自己一口飯,就有他半口吃。
就在小哥哥問他要怎麼報道她纔好的時候,江霧恬想起從電視上看到的台詞,鬼使神差地開口:
“那你,就對我以身相許吧!”
七歲的江霧恬早就已經忘記小哥哥是說好,還是不好。
可二十五歲的江霧恬,看著眼前眉眼溫潤的男人,五官一點點和十幾年前那個小男孩的五官重合。
他笑著吻了過來,溫熱的氣息噴灑在她脖頸間。
江霧恬聽見他一字一頓:
“所以,我來對你以身相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