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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迢遞隔星漢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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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他用積攢多年的銀兩,買了個皇家圍獵場的禁衛的職位,奉職處離聞知菀最近。

陰差陽錯下,他竟然救了聞知菀。

他心中五味雜陳,從未想過再見到聞知菀時,他第一反應居然是恨、是嫉妒。

竟然是恨。

那年冬至場景曆曆在目,隻因她父親是魏王,從小到大,錦衣玉食,就連呼吸都有人稱讚叫好。

而他呢?一門之隔,他像株野草,就連活著都已竭儘全力。

恨她的高高在上,恨她從出生那一刻乃至一生都幸福順遂,也恨她那幾近殘忍的天真。

身負重傷的他穩穩的揹著小郡主在山林裡四處逃竄,聞知菀被嚇的哇哇大哭,熱淚滴落在他的脖頸。

“你…你流了好多血!你疼不疼呀!你把我放下吧!他們不敢殺我!你快跑!去找我爹爹,我爹爹是魏王。”

吵死了,他想。

來之不易的機會,宋凜怎麼捨得把她放下呢?

倘若彆人是墊腳石,那麼聞知菀就是塊萬裡挑一的墊腳玉。

畢竟很少有人像她身居高位,又這麼心軟,這麼傻。

“郡主放心,卑職願以血肉之軀,為殿下辟開一條生路。”他沉聲開口,眼神劃過譏笑。

一切順利的不可思議。

她鬨著要把他留在身邊,魏王親自舉薦授業,得此殊榮,軍中人人對他刮目相看,話語恭謙。

看著那些人的眼神,他體會到了從未有過的暢快淋漓。就連比他官職大的人,也紛紛過來與他攀談。

不夠,這樣還不夠,還要再往上爬。

得了千錢想萬錢,當了皇帝想成仙。

上天又在眷顧他,魏王戰死沙場了。

她跟他一樣,無父無母了。

他一陣竊喜,高高在上的長寧郡主跟他這樣的賤民是同類人。

他本來以為自己會是暢快無比,但當看向聞知菀那雙紅腫沉悶的眼時,宋凜本就空蕩的世界久違的下起了一場雨。

聲勢浩大,他避無可避,連呼吸間也沾染著潮濕的氣息。

哄哄她吧。

於是他去用積攢了好久的俸銀買下聞知菀隨口提起的那根木簪送給她。

他從來冇有買過這麼貴的東西,送給聞知菀時,穩穩提刀的手都開始發顫。

聞知菀果然很開心。

一日又一日,她嘴上喜歡,卻從未帶過那根木簪。

原來是騙他的。

一股無名的憤怒和失望蔓延在宋凜心底。

是啊,長寧郡主金枝玉葉,頭上一對釵環價值連城。怎麼會瞧得上他這副破爛木簪?

就算冇有魏王,他與她,也從來都不是同類人。

霜凋夏綠,珠流壁轉,他陪著聞知菀度過了許多個年頭。

他處心積慮,步步為營。

在他的滿心算計下,聞知菀果然愛他、依戀他,比他預計中的多出千倍萬倍。

聞知菀開始離不開他。

聞知菀骨子裡流著魏王的血,練刀練槍,天賦異稟。風采飛揚間,竟帶著七分魏王的影子,博得高門喝彩一片。

那怎麼行呢?宋凜急的摔碎了一個茶杯。

三十萬玄甲兵,可全是跟著魏王出生入死的兄弟。她若做將領,定是人心所向。到時候,他又該如何上位?

魏王獨女可比魏王學生的重量沉多了,更彆提——長寧郡主這四個字本就是一座大山。

宋凜找到聞知菀時,她可憐巴巴的坐在地上,呲牙咧嘴的給自己上藥。

“我不喜歡姑孃家舞刀弄槍,況且你與我日後是要成親的,等我拿了軍功,何人敢欺你?”宋凜接過她的藥,板著一張臉,故作不悅。

他說起謊話時,神色自然,連眼睛都不眨一下。

看著聞知菀淤青的膝蓋,宋凜連呼吸都輕了。

聞知菀冇說話,看了他好久好久,久到他開始緊張。

她不會察覺到端倪了吧?

他正要開口,聞知菀打斷了他。她托著下巴,漸漸的漾出笑意來,那是真切的,被觸動的笑意。

“好。”

宋凜自己都不知,在上藥時,他想的究竟是前途,還是真正的心疼她。

25

聞知菀變得平凡、黯淡起來,跟其他女子冇什麼不同。四書五經、刺繡女紅笨拙幼稚。

不,她比彆人平和善良,樂善好施,像一個任人拿捏的包子。

市井街巷議論紛紛,聞知菀卻毫不在意,或者說,她甘之如飴。

宋凜覺得,這盤棋隻差一子,結果已定,他大獲全勝。

蠻夷之戰,他救了一個女子,寧懷宜。

出身窮苦人家卻騎馬射箭樣樣精通,隨軍吃糠咽菜毫無怨言,夜裡挑起燭火為他縫補丁,針腳細密又婉轉。

這是聞知菀給不了他的。

漫天黃沙養出來的女子,白日裡,豪情萬丈的像一把火,同玄甲軍一同作戰,竟也絲毫不落下風。

唯獨在他麵前,會露出女兒家的怯弱和嬌憨。

軍營中,在宋凜摸到她衣料時,神色驟然一變。

粗糙刺癢,冇人比他更熟悉。

或許是惺惺相惜,或許是**,他決定給寧懷宜一個名分。

大婚前七日,他給寧懷宜買上好的衣裙,買奢華的釵環,接她回府。

仗著聞知菀心軟又愛他,以退為進,逼著聞知菀抬她做平妻。

他步步緊逼,任由寧懷宜欺她侮她,竟不知何時,她看他的目光開始陌生起來。

一子錯,滿盤皆落索。

聞知菀嫁給裴知然了。

鎮國公世子,最年輕的驃騎將軍,他的頂頭上司。

十裡紅妝,明媒正娶。一百二十八抬纏紅箱籠蜿蜒如赤龍,白玉璧疊得比嫁妝冊子還厚。

這是他給不了聞知菀的。

他心中泛起了從未有過的感覺,悲傷、心痛、酸澀、後悔折磨的他要瘋掉。

這是愛嗎?

宋凜不懂愛,但他明白,愛一定不是算計。

他怎麼會愛上她呢?

但事實就是這樣,他愛上了聞知菀。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與死,死而不可複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等到他後悔的時候,一切都晚了。

他後來曾偷偷的去看過聞知菀好多次,她臉上幸福的笑容做不了假。

裴知然曾經問過他,要準備糾纏聞知菀到什麼時候。

他那個時候說的“看到她徹底幸福,我纔會放棄。”並非假話。

淳景末年十一月初三,宋凜自刎於鏡湖邊,含笑安詳。懷中一封血書,長寧郡主親啟。

“菀菀親啟,昔年魏王府前一盞糯米羹,煨就今日。彼時年少不懂愛,徒以機心相待,行多誅心之事。而今燭影搖紅,羞慚椎心,痛不能自已。

終悟情之一字,原非籌算可量,此恨千死難贖。你走後,我才知世間有情,可跨生死,可越春秋。”

“菀菀,我懂愛了。”

糯米羹?什麼糯米羹?大概又是爹爹藉著她的名義做的好事吧。

聞知菀攏了攏領口狐裘,大雪紛紛如鵝毛。她的眉眼竟是要比那雪還要冷上幾分,還要驚心動魄。

她略一掃完,唇角微露譏嘲,毫不在意的吩咐著婢女。

“拿下去當柴火燒了吧。”

一如宋凜當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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