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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好感係統:從祁同偉開始改變 第21章 天網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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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鎮派出所審訊室裡,白灰牆泛著冷光,桌上的搪瓷杯盛著半涼的水,空氣裡飄著揮不去的煙味。

一號審訊室,劉老闆被銬在實木椅上,雙手腕子磨出了紅印,卻死死盯著桌中央那袋海洛因半成品,縣公安局的化驗報告就壓在旁邊,白紙黑字寫著「含量32,摺合純海洛因12公斤」。

李隊指尖敲著報告,聲音沉得像鐵:

「劉建國,根據《關於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罪犯的決定》,走私、販賣、運輸海洛因50克以上就能判死刑,你這12公斤,夠判十次了。

現在說清楚,這些『貨』要運到哪,誰幫你在鎮裡打通的關卡,還能算你檢舉立功,爭取個從寬,不然就是死路一條。」

劉老闆喉結滾了滾,卻突然扯出抹笑,手指摩挲著賬本邊緣:

「李隊,報告我認,東西是在我礦上搜的,但我真不知道是海洛因,是個外地客商說這是『礦石提煉劑』,我才收的。賬本記的是礦石運輸,跟這東西沒關係。」

陸則見劉老闆的眼神飄向窗外,心裡明白他的算盤打得比誰都精:

劉老闆早算準了,自己這分量必死,但隻要拖到移交省廳,王鎮長就能騰出手來操作:

要麼在押送路上找機會放他跑,要麼找個死刑犯當替身。

以80年代初期的司法體係管理水平,地方上的操作空間非常大。

陸則坐在旁邊,把他的小動作看在眼裡,心裡門清:劉老闆不是在否認罪行,是在拖時間,等王鎮長把檔案室的證據毀了、把自己摘乾淨,他纔有活路。

審了近兩個小時,劉老闆嘴比鐵還硬。

李隊示意陸則出來,兩人蹲在走廊裡抽煙。「劉老闆油鹽不進,得試試他手下。」李隊把煙蒂摁滅,「先審那三個小的,看看能不能撬出點東西。」

二號審訊室裡,小馬、阿力、瘦猴縮在椅子上,臉色發白。

聶明宇拿著鎮口的照片問:「每次過鎮口,是誰給你們擺手放行的?見過臉嗎?」

小馬哆嗦著搖頭:「沒、沒見過臉,就看見穿灰乾部服,站在哨卡旁邊……刀疤哥說,那是『上麵的人』,讓我們彆問,問了要出事。」

阿力也跟著補充:「我們隻負責開車,裝貨、對接都是刀疤哥和劉老闆來,我們連鎮政府的門都沒進過。」

三個手下隻知道有「乾部」打招呼,卻連人影都沒見過。

李隊皺著眉:「隻能審刀疤了,他是劉老闆的頭馬,肯定知道底細。」

刀疤被帶進三號審訊室時,臉色就陰得嚇人。

剛坐下,他就猛地把桌上的搪瓷杯掃到地上,「哐當」一聲碎了一地瓷片:「彆跟老子廢話!要殺要剮趕緊的,想讓我賣劉哥?沒門!」

祁同偉拿出他幫劉老闆搬毒品的照片,刀疤卻突然往牆上撞,額頭瞬間滲出血:

「你們這群雜碎!有本事現在就斃了我,不然我出去」,明顯是篡改過的痕跡。

「王鎮長,」陸則把通知書拍在桌上,「縣裡批的是給鎮合作社,怎麼成了劉老闆的私人礦山?這印章是怎麼回事?」

王鎮長湊過來掃了眼,立刻狡辯:「是鎮合作社後來跟劉老闆合作,把場地租給他了!租金都入了鎮集體賬戶,有1981年12月的財務憑證可查,不信我讓會計拿過來。」

「不用拿,我們會去查鎮財務賬。」李隊接過話,「但現在要先問你,護林站關停時,最後一任護林員老鄭為什麼突然辭職?」

王鎮長眼神閃了下:「老鄭是自願辭職的,跟鎮裡沒關係。」

就在這時,鎮辦公室的周主任突然從樓梯口跑過來,手裡攥著個布包,臉色發白卻很堅定:「陸同誌!我有情況要反映!」

他沒敢看王鎮長,直接衝到陸則麵前,

「老鄭不是自願辭職的,是王鎮長逼的,去年護林站要關停,老鄭說這是違規占地,王鎮長就扣了他三個月工資,還威脅要把他兒子從村小學民辦教師崗位上辭了,老鄭沒辦法才走的!」

王鎮長猛地回頭,指著周主任罵:「你胡說八道什麼!」

祁同偉立刻上前按住他的胳膊:「王鎮長,配合調查,彆激動。」

王鎮長掙紮了兩下,被警員按在旁邊的椅子上,動彈不得。

周主任從布包裡掏出張紙條:

「老鄭躲在山後的破廟裡,他說有證據要交給你們。之前我不敢說,是怕王鎮長報複我家丫頭,她跟老鄭兒子一樣,是民辦教師。

現在看見你們找到了篡改的通知書,知道王鎮長藏不住了,纔敢來報信。」

陸則跟李隊商量了下:

李隊帶著一名警員留下看守王鎮長、封存檔案,防止二次篡改。

陸則、祁同偉、聶明宇跟著周主任去破廟找老鄭。

往山裡走了二十分鐘,纔到破廟。

破廟的木門虛掩著,老鄭正坐在灶前燒火,看見周主任帶陌生人來,立刻站起來要躲,周主任趕緊喊:「老鄭!是來查王鎮長的公安同誌!」

老鄭愣了愣,湊過來打量陸則的警服,確認是真公安後,從灶台下摸出個鐵盒子,裡麵裝著本泛黃的筆記本、一疊照片:

「這是我記的賬!1981年6月到12月,每個月15號,劉老闆的貨車都會拉著東西從護林站小路走,每次走之前,王鎮長都會去倉庫拿個布包,裡麵全是現金!」

他翻開筆記本,上麵的日期、金額寫得清清楚楚

「還有這些照片,是我偷偷拍的貨車車牌、王鎮長拿布包的樣子,本來想舉報,又怕被報複,就藏起來了。」

來的路上,周主任和陸則他們介紹過,老鄭是曾經老三屆的畢業生。家裡在動蕩的年代受到迫害,親人都已經死在了鄉下。

平板之後老鄭也不願意回到城裡,所以就在這偏僻的小鎮子上當了一個護林員。也正是因為如此,他纔能有照相機拍下這些犯罪的證據。

陸則接過筆記本和照片,比對了下劉老闆賬本裡的「運輸記錄」:

1981年6月15號,劉老闆賬本寫著「送礦石到縣城,運費500元」,老鄭筆記本寫著「王鎮長拿布包500元」;

照片裡的貨車車牌,跟小馬他們供述的「送貨貨車」車牌一致。

「走,回鎮政府。」陸則把證據收進公文包,帶著老鄭往回趕。

回到鎮政府檔案室時,王鎮長還被按在椅子上,看見老鄭進來,臉色瞬間灰了。

老鄭把筆記本摔在王鎮長麵前:「王鎮長,你還想抵賴嗎?1981年8月15號,你拿了劉老闆800塊,讓他從護林站小路運『礦石』,你忘了?」

王鎮長盯著筆記本上的字跡,嘴唇哆嗦著,半天沒說出一句話,他知道,證據鏈全閉環了,這次真的跑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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