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十幾年的孤兒後,親生父母把我找回去讓我給假千金替嫁。
京中人人都知,那是個上不了檯麵的廢物紈絝。
但可惜的是,我懷孕了。
父母大怒,罵我未婚先孕敗壞家風。
未婚夫也揚言,絕不會娶我這種破鞋。
甚至不惜搬出了他那權傾朝野、冷麪冷心的兄長,
想要以權相壓逼我退婚。
父母急到跳腳,我卻忙不迭應了下來。
畢竟我肚子裡懷的,是他兄長的孩子。
一女二夫?不敢想不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