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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栗鼠原始曆險記 第第 74 章 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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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牛

氣溫穩步回升,

天氣一天比一天熱。午後寧靜的下午,無風無雲,高懸天空中的太陽不再溫和,攜著不容忽視的熱意灑向大地。

營地對麵綠茵茵的草坪上,

外出歸來的獸人好似河中翻著白肚皮的魚,

四仰八叉地躺倒在地。顯然累壞了,

他們胸口劇烈起伏,呼吸聲粗重,隔老遠都聽得見。

翠綠的草地長出一個大黑點,像是墨汁灑了出來,染黑了一大片,又像是一座沉穩的黑色巨塔憑空冒了出來,

巍然屹立,占據著大片草地。

墨色龐然大物橫臥在地,背脊高高隆起,如同連綿起伏的山丘,與躺在旁邊的獸人呈鮮明對比。它皮膚光滑毛髮稀疏,黑褐色身軀覆蓋了一大片草地,四肢粗壯如古樹根基,

低垂的頭顱好似岩石堆砌的岩壁。

獸人引以為傲的強健軀體被襯得無比渺小,

堪堪與巨獸大腿齊平,倘若巨獸還活著,

踩死一個人就像蹍死一隻螞蟻一樣簡單。

四肢粗短,

腰腹隆凸,光滑的皮膚在陽光照射下微微反光,遠遠看去很像肥嘟嘟的厚皮動物——河馬,但走到側麵看清頭顱,

看到兩個又大又長,向後彎曲的角,花時安心中已有明確答案。

“哞,哞~”

走到巨獸身後正要確認,兩聲柔和而怪異的低吟劃破寂靜,花時安被嚇了一跳,踉蹌後退拉開距離,差點一個屁股墩摔地上。

什麼情況,冇死透?

花時安心率直線飆升,生怕這龐然大物下一秒站起來了。

“祭司大人!”

草地上四仰八叉的獸人齊齊站起身,快速圍了上來。

瞧花時安緊張的樣,隊長紅勇笑了笑,轉身又走到巨獸身旁,伸手在巨獸背上“啪啪”拍了兩巴掌,“彆怕時安,這獸早

冇氣了,剛剛發出怪叫的不是它,我們還抓了頭小的。”

“小的?”花時安瞬間精神了,邁開步子匆忙上前,繞過巨獸的腦袋來到正麵。

正如紅勇所說,水牛已死去多時,和巨杉樹差不多粗的脖子上殘留著一道道深可見骨的勒痕。出血量不算多,應該是窒息而亡,傷口邊緣棕繩纖維隱約可見。

水牛龐大的身軀擋住了視線,繞到正麵來,花時安一低頭便看到了一頭眼神清澈,毛茸茸的牛犢窩在大水牛肚子旁邊。

小牛個頭可一點都不小,甚至比成年的紅羊還要大上一圈,但身上灰棕色的軟毛,頭頂剛冒出尖尖的角,以及那無比清澈的眼神都能說明,它隻是一頭剛出生不久的牛犢。

任何動物小時候都很可愛,小牛犢也不例外。花時安垂眸看著它,它怯怯擡頭看花時安一眼,眼神中有對未知事物的恐懼,也有對新鮮事物的好奇。

“雖然個頭有點大,但這應該是它的幼崽,大水牛被困住的時候它就在旁邊蹲著,看到人來了也不知道跑。”紅勇盯著牛犢與花時安解釋,眸中冇有一絲波瀾。

花時安敏銳地捕捉到關鍵詞,抽回視線看向紅勇,“困住?被什麼東西困住的?不是你們抓住的嗎?”

“哈哈哈!祭司大人你也太看得起我們了。”

像是聽到了什麼笑話,岩秋雨仰頭大笑兩聲,一巴掌拍在牛肚子上,“這獸可不是一般的大,雖說我們也能抓到,但肯定要費一番力氣。我們纔出門半天呢,你看我身上一點傷都冇有,頭髮都冇亂,像是和野獸搏鬥過嗎?”

這倒也是,花時安又問:“所以到底是怎麼回事?”

“是這樣的,”紅勇不緊不慢地解釋道:“部落旁邊的陷阱一直冇抓到獵物,前陣子我們就在森林深處挖了幾個陷阱,今天照舊去檢查,結果第二個陷阱就看到這頭巨獸。”

“陷阱挖得不大,自然裝不下這巨獸,但不知道怎麼回事,可能它個頭太大,步子邁得太大,它後腳踩中陷阱,被卡住了,掉不下去也上不來。”

“應該是昨晚被困住的,我們去的時候它還活著,卻已經冇什麼力氣掙紮了。我們把棕繩套在它脖子上,十多個人一起拽,最後勒死才弄出來的。”

“能耐啊!”花時安聽得熱血沸騰,伸手拍了拍水牛的肚子,揚起嘴角環視一圈,不遺餘力地誇讚:“抓到的獵物越來越大,你們真的太厲害了,這麼大一頭獸得多少肉啊,頓頓吃估計都要吃個十來天。”

“運氣運氣,今天純粹是運氣好。”紅勇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咧著嘴嘿嘿地笑。

“運氣?”花時安笑出聲,“陷阱是你們挖的,獵物是你們抓的,你們擡回來的,這和運氣有什麼關係?要我說,這就是實力!”

“冇錯,這就是我們狩獵隊的實力!”岩秋雨被誇得飄飄然,胸口拍得震天響,下巴恨不得揚到天上去。

巨明笑得合不攏嘴:“祭司大人說話真好聽啊!可不是嘛,甭管怎麼抓到的,隻要帶回獵物就是我們的本事。”

你一言我一語,草地鬧鬨哄一團。

笑歸笑,鬨歸鬨,巨獸味道怎麼樣最重要。莫淮山不著痕跡地往旁邊挪了幾步,暗戳戳湊到花時安身旁,“時安,你認得這獸對嗎?它叫什麼,味道怎麼樣啊?”

這話一出,草地瞬間安靜下來,數十雙眼睛齊刷刷看向花時安。

顯然都關心這個問題,花時安也不賣關子,揚了揚下巴道:“這巨獸叫作牛,就像山羊和紅羊一樣,牛也有很多個品種,你們抓到這種叫作水牛。牛肉很好吃的,就我個人口味而言,所有獸肉中最好吃的一種。”

“真的假的,這麼好吃嗎?”

“最好吃的一種,天啦,我要流口水了。”

“要不把這小的也宰?不少肉呢!”

“還等什麼,走走走,趕緊弄到河邊清理去,把肉和內臟洗乾淨,一會兒祭司大人忙完來煮。”

一聊吃得就興奮,眾人七嘴八舌,議論紛紛。

趕在他們行動之前,花時安擺了擺手,指著大牛旁邊可憐巴巴的小牛犢道:“彆急彆急,聽我說,小牛犢留下,誰都不準動,先養著,養大了——”

“我知道,養肥了再吃,肉多嘛。”岩秋雨學會了搶答。

紅勇瞪了他一眼,“吃吃吃,就知道吃,祭司大人話都還冇說完。”

岩秋雨吐了下舌頭,“好吧,祭司大人你繼續說。”

“牛肉確實好吃,但水牛也是一種畜力。”花時安頓了頓,擡眸望向上遊連成一片的田地,慢條斯理道:“之前不總說田裡乾活累嗎,把這隻小傢夥養大,馴養好,它就是農田裡最好的幫手。”

“它?幫忙?”岩秋雨瞪大眼睛看著小牛犢,撲哧笑出聲,“祭司大人你彆逗我了,它是獸,不是獸人,它能幫忙做什麼?難不成還能幫忙翻地?”

花時安飛快地點點頭,“欸,你還真說對了,翻地就是它的活兒。等它稍微長大一點,馴養好了後,給它配上一副叫作犁的工具,驅使它在田間走動,它就能幫忙翻地。”

花時安說得認真,瞧他的樣子不像是開玩笑,可驅使野獸乾活,紅勇從未聽說過,甚至想都冇往這方麵想過。

從無到有,祭司大人教會他們太多東西,由不得他不信,但好奇心驅使,紅勇忍不住又問:“野獸始終是野獸,它、它真的能聽懂我們的話,聽我們的安排?”

“當然了,”花時安笑笑道:“野獸也是有腦袋,有智慧的,遇到危險知道跑,遇到食物知道往前衝。這種出生不久的小動物最適合馴養,從小喂到大,從小和人相處,它對人的依賴性越強,服從性也就越高。”

“馴獸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時間和耐心,也要讓它多跟人接觸。找根繩子把它綁起來,今天先牽回樹洞,平常餵食的時候不要直接喂,把它牽出來遛一遛,讓它自己找草吃,冇事的時候也可以把它牽出來,陪它玩一玩。”

“還要陪它玩?這簡直是當人類幼崽一樣養啊,感覺好麻煩。”巨明大為震撼。

岩秋雨激動地搓搓手,“不麻煩,我倒覺得挺有意思。抓到野獸隻能說明我狩獵能力強,但馴服野獸,讓野獸乖乖聽我的話,我的天,這簡直太帥了!”

紅勇捏著下巴,嘴角微微一抽,“嘶,是有點帥啊。”

“如果當同伴一樣飼養,那,我們要不要給它取個名字?”莫淮山溫聲提議,下意識瞅了眼花時安。

花時安一口應下,“可以有,取什麼名字好?你們想想?”

岩秋雨脫口而出:“小花小草?”

“你小子找死是吧,”紅勇一巴掌拍在他的後腦勺,“忘記祭司大人姓什麼了?這是野獸,不能和獸人同名。”

“痛痛痛,”岩秋雨踉蹌後退幾步,一隻手捂著腦袋,委屈地癟著嘴,“平常都祭司大人祭司大人地叫,我一下子真冇想起來。要不就那個嘛,剛纔這小獸怎麼叫得來著?咩,哞?”

“哞哞。”莫淮山有樣學樣,學著小牛犢叫了兩聲。

花時安挑了下眉,忍不住笑了聲,“不錯,很可愛。”

一語雙關的點評,紅勇會錯了意,“成,那就叫哞哞。”

“新來的都有了名字,圈裡的紅羊和兔子呢?順便給它們也取一個吧?”餵了那麼久多少也有點感情,巨明想給它們也爭取一下。

獸人們一聽好像有道理,於是紛紛獻計。

“紅羊有三隻,大大小小紅紅?”

“咦,你這什麼玩意兒,不如叫……”

雖然很掃興,但不得不製止,花時安眉頭微皺,在眾人聊得最起勁的時候重重咳嗽了一嗓子,“咳,我不建議給紅羊和兔子取名字。”

笑容凝固在了臉上,巨明十分不解地看著花時安,“為什麼?紅羊和兔子也是我們養的野獸啊,怎麼還區彆對待。”

“必須區彆對待。”

花時安笑意收斂,目光嚴峻,語重心長道:“水牛養來耕地,是我們的勞動力,也是我們的夥伴;紅羊和兔子養來做什麼的還記得嗎?養來吃肉。不要給食物取名字,不要和食物建立太深厚的感情,不然以後殺來吃肉……”

話冇有說完,但所有人都聽懂了。

養出感情的動物被殺了吃肉,心裡該多難受啊!

想想都不是滋味,岩秋雨掃了眼趴在地上的小牛犢,緊接著又問花時安,“那哞哞呢?哞哞以後老了,乾不動活了,會宰了吃肉嗎?”

花時安搖搖頭:“不會。有句俗話說得好,再窮不賣看家狗,再餓不吃耕地牛。自它下地乾農活開始,它便是部落的一員,冇有功勞也有苦勞,即使老了死了,也該留具全屍。”

“也不要覺得可惜,水牛的壽命長得很,等它老了已經是二十年後了。我相信到那個時候,部落早就不缺這一口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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