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把我女兒的舊毛衣給鄰居後,我離婚了 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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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聯絡了一位律師,谘詢離婚事宜。
律師姓王,是一位乾練的中年女性。
她聽完我的敘述,冷靜地分析:“唐先生這種情況,屬於典型的情感忽視和精神虐待。雖然法律上很難界定為過錯方,但我們可以從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上為你爭取最大利益。”
我點了點頭。
“王律師,我還要一樣東西。”
“什麼?”
“我女兒的那件毛衣。”
王律師愣了一下,隨即明白了什麼,眼中流露出一絲同情。
“薑女士,你放心,這件事我會幫你處理。”
走出律師事務所,手機響了,是唐嶼舟。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接了。
“你在哪?”
電話那頭,他的聲音帶著壓抑的怒火。
“你馬上給我回來,我……”
我直接打斷他,“唐嶼舟,我已經委托了律師,離婚協議書她會儘快寄給你。”
“如果你不同意,我們就法庭見。”
說完,我立馬掛斷了電話,不給他再廢話的機會。
這時,我看到朋友圈更新提醒,是蘇遇晴發的動態。
最新一條是半小時前發的,配圖是一張遊樂園旋轉木馬前的合照。
唐嶼舟和她親昵地靠在一起,懷裡抱著樂樂。
“謝謝你,讓我們擁有了這麼美好的下午。”
看來唐嶼舟日子過得很滋潤,挺好的,他們一家三口過去吧。
……
一週後,是小黎的忌日。
往年的這一天,都是我一個人度過。
我會買一束她最喜歡的白色雛菊,去墓地陪她說說話。
唐嶼舟總是有各種理由缺席。
要麼是重要的會議,要麼是臨時的出差。
今年,我依舊像往常一樣,抱著一束雛菊去了郊區墓園。
墓碑上的照片,是小黎五歲時拍的,她穿著我織的那件黃色毛衣,笑得天真爛漫。
我輕輕擦拭著照片上的灰塵,低聲和她說著話。
“小黎,媽媽來看你了。”
“媽媽最近搬家了,住在一個很安靜的地方。”
“媽媽在給你織一件新的毛衣,等織好了就燒給你,你在那邊就不會冷了……”
說著說著,聲音就哽嚥了。
身後傳來輕微的腳步聲,我以為是墓園的管理人員,冇有回頭。
直到一個熟悉的聲音在我頭頂響起。
“欲雪?”
我猛地回頭,看到了唐嶼舟。
他瘦了些,眼下有淡淡的青黑,神情憔悴。
更讓我錯愕的是,他不是一個人來的。
他的身旁,站著蘇遇晴和她的女兒樂樂。
而樂樂的身上,赫然穿著那件黃色毛衣。
那一瞬間,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你們來這裡做什麼?”
我的聲音因為憤怒而微微顫抖。
唐嶼舟似乎冇察覺到我的異樣,他將蘇遇晴手裡的菊花放在墓碑前,歎了口氣。
“我帶晴兒和樂樂來看看小黎。”
蘇遇晴也走上前,對著墓碑鞠了一躬,輕聲說:“小黎,阿姨來看你了。你彆怪你爸爸,他心裡一直有你。”
我冷笑出聲,“唐嶼舟,她是以什麼身份來看我女兒?你的朋友?你的鄰居?”
我頓了頓,目光如刀。
“還是你的初戀情人?”
這句話一出,唐嶼舟和蘇遇晴的臉色同時變了。
唐嶼舟下意識地向前一步擋在了蘇遇晴麵前,厲聲喝道:“薑欲雪!你胡說什麼!彆在這裡玷汙晴兒的名聲!”
他越是維護,就越是印證了事實。
“我胡說?”我一步步逼近他,“你大學時交往了三年的女友,不就叫蘇遇晴嗎?後來她家裡出事,不辭而彆,你為此消沉了整整一年。你以為我不知道?”
“你娶我,不過是因為我老實本分,好拿捏,是個適合結婚過日子的女人。”
“還有,你以為我不知道嗎?蘇遇晴現在住的公寓,就是你給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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